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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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2 第一篇: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2医疗事故争议报告依据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事故报告、依据。 报告的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当时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 五、发现有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地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六、医院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未经事故鉴定的),自协商解决之日起在日内向区卫

2、生局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 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包括基本情况、医疗争议原因、共同认定的等级、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赔偿数额)2.协议执行情况 .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包括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理)4医院的整改措施 七、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与患方协商或卫生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在协商解决后日内向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八、医疗事故争议经法院解决或者判决的,医院应在收到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天内向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九、医院每季第一个月1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医疗事故争议信息,科室每月日前上报科室安全医疗信息。医疗事故

3、争议依据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三十四条、三十七条、四十六条 202XXX县区人民医院 年月20日 第二篇: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XX市县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事故、争议的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根据全院统一项目与要求,各科室要有专册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完整、无漏登。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可能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过失行为是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督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

4、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向患者进行解释。 三、出现医疗纠纷或二级医疗事故以下的医疗过失,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主任及时向医教科报告。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实将有关情况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做好调解工作。矛盾可能激化时,需报告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以维护秩序,保存证据并向患者家属做好思想工作,告知事故处理程序。夜间发生的纠纷,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由总值班进行调查、核实,向患者通报、解释,做好调解工作,同时向科主任和质量监控科长报告。接到报告的科主任必须在一小时内赶到医院。 四、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5、或 三人以上的人身伤害),须立即通知科主任医教科业务院长及院长,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卫生局。对死因不能确定的需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的,应当由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 报告的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当时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 五、发现有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地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六、医院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未经事故鉴定的),自协商解决之日起在日内向X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

6、 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包括基本情况、医疗争议原因、共同认定的等级、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赔偿数额) 2.协议执行情况 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包括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理)4医院的整改措施 七、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与患方协商或卫生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在协商解决后日内向X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八、医疗事故争议经法院解决或者判决的,医院应在收到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7天内向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九、医院每季第一个月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医疗事故争议信息,科室每月5日前上报科室安全医疗信息。 安全医疗联络小组工作制

7、度 为加强我院的安全医疗管理,及时上报及处理各类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争议,特成立X县区人民院安全医疗联络小组,以加强科室及医疗质量监控科室之间的联系,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争议时,当天书面上报至医务科,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应立即上报至医务科。 .对于科室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解决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医务科。 3.每月5日之前向医务科上报上一月的安全医疗信息。 4.在科室每月进行的安全医疗讨论中,小组成员要及时通报本月的投诉情况。 5.参加院每季度的安全医疗会议,会后及时将会议内容向科室人员通报。 6.小组人员相对固定,科室更换联络员时,要及时通知医务科。 防范和处理重大医疗事故

8、、争议预案 一、目的 为有序处理重大医疗事故争议或纠纷,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尽可能降低纠纷对医院的社会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此方案。 二、定义 重大医疗事故时只有不良医疗后果引发的,可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院财产、对医院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和造成医院较大经济损失的医患纠纷冲突。 三、职责 (一)院长:听取下级工作汇报,控制和把握事态发展趋势, 对关键性问题做出决策。 (二)副院长:组织领导,必要时参与分管职能部门工作,随 时向院长汇报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三)医务科:安抚患者及家属,与其周旋和协商;迅速掌

9、握 完整的事件经过,通知学术委员会,拟定处理方案,要责任人及时回避;并联络保险公司和法律顾问,通知党政办公室、人保科、护理部和总务科。 (四)党政办和人保科:协助医务科做好家属接待工作,并协 调维护医院日常工作,必要时要求警方协助。 四、应急程序(见简图) 第三篇: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X市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事故、争议的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根据全院统一项目与要求,各科室要有专册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完整、无漏登。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

10、程中发生可能引起医疗事故争议的过失行为是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督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向患者进行解释。 三、出现医疗纠纷或二级医疗事故以下的医疗过失,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主任及时向医教科报告。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实将有关情况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做好调解工作。矛盾可能激化时,需报告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以维护秩序,保存证据并向患者家属做好思想工作,告知事故处理程序。夜间发生的纠纷,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由总值班进行调查、核实,向患者通报、解释,做

11、好调解工作,同时向科主任和质量监控科长报告。接到报告的科主任必须在一小时内赶到医院。 四、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 新市场营销法则助推企业成长 电子商务营销 食品餐饮营销 建筑房产营销 消费品营销 三人以上的人身伤害),须立即通知科主任医教科业务院长及院长,并在小时内报告区卫生局。对死因不能确定的需在4小时内进行尸检的,应当由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报告的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当时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治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 五

12、、发现有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地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六、医院与患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未经事故鉴定的),自协商解决之日起在日内向XX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报告内容: .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包括基本情况、医疗争议原因、共同认定的等级、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赔偿数额)2协议执行情况 .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包括经济处理和行政处理)4.医院的整改措施 七、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与患方协商或卫生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在协商解决后7日内向XX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 八、医疗事故争议经法院解决或者判决的,医院应在收到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天内向X

13、X县区卫生局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九、医院每季第一个月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医疗事故争议信息,科室每月日前上报科室安全医疗信息。 第四篇: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 为及时、有效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XX省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当事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二、对科内解决有一定难度的,应立即按报告程序,向医务科

14、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将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当事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由当事人书写详细书面说明。 四、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五、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方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字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六、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 2小时内交医务科,并向主管院长回报,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七、反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投诉办人员要及时到位,热情接待患者或家属,认真听取家属意见,告知处理程序,同时要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外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医学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八、对医务科和投诉管理办公室已接待处理,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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