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大调解七进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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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桥镇大调解七进工作汇报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 “七进”活动的情况汇报 2011年新桥镇大调解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区行政调解中心的指导下,以“大调解”促进“大和谐”,推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现将我镇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七进”(进城镇小区、进农家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经济开发区(景区)、进医院、进学校)活动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

2、基础,落实了“四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及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新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七进活动工作。同时,将“大调解”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抓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表彰。 (二)网络覆盖到位。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了四级调解网络。一是建立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镇党委书记 1兼任中心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落实了办公场地和专职工作人员3名.二是整合村(居)调解员、村(居)干部和“三老”力量,组建村(居)调解委员会,设立村(

3、居)调解室15个.三是在镇医院、学校、企业等重点单位建立了调解室5个,设调解员18名,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四是每社或较大农村院落中选配1名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稳控化解工作,确保了“大调解”网络“全覆盖、无遗漏。 (三)队伍建设到位。为了建立覆盖全镇各个领域的群防群治调解队伍,矛调中心抓住2010年底支村两委换届时机,在2011年一季度,通过择优选聘,严格考察,招纳了一批文化层次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足的人进入调解员队伍,其中有退休返乡的老领导、村(居)退职的老干部、当地德高望众的老同志,更有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干部。目前,全镇有专职和兼职调解员计45人

4、(其中特邀调解员8人),矛盾纠纷信息员351人,全部纳入每双月一次的定期培训和不定期以会代训,并组织部分优秀调解员参与现场观摩、法庭旁听、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人财物保障到位。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大调解”工作,首先抽调了3名同志专职从事司法及镇“大调解”工作,从而使人力得到了充分保障;二是由镇财政投入1.1万元为大调解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达到了有专门调解室、有徽章、有印章、有台帐、有标识牌、有档案柜的“六有”标准。各村(居)也结合灾后 重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三是“大调解所涉工作经费实报实销,2011年,仅桩子村二社因财务群访问题镇上开支维稳经费

5、9万余元。 二、重长效,构建了“四大机制 按照“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结”的要求,镇矛调中心指导全镇调解组织重点构建了排查、化解、回访、对接四大长效机制。 (一)建立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排查(社、院落每周一排查,村每旬一排查,镇半月一排查)与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重点事进行拉网式排查)相结合,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捕捉,准确研判,全面把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 (二)规范化解机制。一是直调。各村居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原则上由本级调委会直接化解;各行业、部门工作中涉及的矛盾纠纷原则上自

6、行组织化解;由矛调中心统一受理且事态较严重或涉及多个单位的纠纷由大调解协调中心直接组织化解。二是转办.对统一受理但事态轻微或责任主体管辖比较明确的纠纷转交管辖部门或村居调解组织化解;三是联席会商。对于转办和直调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纠纷由矛调中心邀请相关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研究方案,一抓到底。 (三)落实回访机制。对调处的细小纠纷通过 回访落实,调处的一般矛盾纠纷由专人督促落实,调处的重大矛 盾纠纷由专人跟踪落实,防止纠纷反复和矛盾升级。 (四)强化对接机制。在“大调解”工作总框架下,镇矛调中心着力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

7、长效工作机制.畅通了矛调中心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局等联席会议单位的联系渠道,实现对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三、抓重点,实施了“四大攻坚” 镇矛调中心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七进”专项活动等工作同时,重点突出了“四大攻坚”行动。 (一)实施突发应急事件攻坚行动。今年来,矛调中心参与制定了新桥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处置桩子村二社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群访事件、雅化工业园建设民房拆迁等3起突发事件中,中心工作人员和当地调解员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可能引发的群众性械斗等重大事件发生。 (二)实施疑难信访问题攻坚行动。对于90年代末政府机构改革的八大

8、员、辞退的民办教师、涉核的复退军人等遗留问题,段加兴等上访老户涉法涉诉等疑难信访问题,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做到了主动介入、整合力量、全力化解.目前,已成功化解因土地承包纠纷等上访案件2件,稳控8件。 (三)实施重大涉稳案件攻坚行动。一是积极做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落实“四个第一工作方法: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 回访。二是加强对“三跨纠纷”(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调处力度.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和镇域规模企业组建调解组织,强化行业调解;与毗邻的游仙、仙海、魏城、忠心、街子、云凤等6个乡镇达成了边际人民调解协作口头协议,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联调。 (四

9、)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攻坚行动。随着新桥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涉及东华村4个社的雅化工业园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也相应加速。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主动参与了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雅化工业园的建设保驾护航. 自今年开年以来,全镇各类调解共排查防范纠纷隐患136起,呈现各类矛盾纠纷95件,成功调处80件,成功率达90;防止民转刑2件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6批80人次,为新桥社会平安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创特色,开展了“四项活动” (一)开展“qq说事”专题活动.针对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或证人常外出务工,来回成本高的实际,矛调中心开通了“qq说事”专线,通过qq交流和视频对话进行

10、案件的调查、取证、劝导等工作,受到了纠纷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如双桥村村民田仁秀与杜贵珍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其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田仁秀长期在陕西居住,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qq对话、进道理、拉家常,让双方都认识到还是亲情重要,事情也由复杂变得简单化了,从而达到了信守言和的效果. (二)开展“星级调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矛调中心将按五个星级对全镇各级调解员进行评级,根据星级评定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星级越高,享受越多的实惠和荣誉,安排参与化解的纠纷也相应复杂。在今后的每年组织评选活动中,星级调解员的晋升和降级各占10,对个别违纪违法、不适合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

11、坚决清退. (三)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大下访”活动。在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的同时,镇矛调中心将触角下移,组织工作人员下到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了解群众的疾苦,对“大下访中了解到的纠纷隐患及时“打预防针”,对轻微的矛盾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对重大且无法立即解决的矛盾纠纷,在进行及时稳控同时,和群众约定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开展集中会商、联席化解. (四)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自今年1月起,矛调中心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提高了调解员讲法、用法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七个月的活动显示,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社会

12、氛围进一步浓厚,矛盾纠纷发生率进一步下降。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二篇:大调解工作汇报青莲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 汇报 为加快推进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全镇“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XX县区委、政府201046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建设,建成镇、村(居)、村(居)民小组和各部门、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调解工作全面覆盖。现就我镇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1、我镇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法庭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

13、员.主要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管理、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牵头,司法、信访、维稳、民政办、卫生院等有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或调解工作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按照“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主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和发生地确定参与调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需要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或分流指派;协调跨村(居)、跨单位发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调解员的培训;成立人民调解督导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二、措施具体 1、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

14、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司法所、群众工作办为骨干,镇级政府内设机构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中心日常工作人员有4人,其他相关部门也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原则.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指导。 2、建立完善村(居)、单位调解组织,确保覆盖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落实专门人员.主要职责:调解合同、婚姻等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调解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3、配齐配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文化、有素质、有调解

15、经验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是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有法律、有政策水平的退休干部、基层干部等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制度健全 建立有七项主要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 2、“三三”调解制度和“特邀调解员”制度。 3、定期会议制度。 4、培训制度。 5、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6、联动协调制度。 7、协调、督促、督办制度。 四、程序完善 1、完善调解效力机制。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除事由简单、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外,应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文书合法、有效. 2、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调委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等有关部门本着案结事了,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实行首按负责制。由首按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诿,防止矛盾激化。 3、人民调解程序.原则按照青莲镇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开展工作。 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工作衔接 1、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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