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借款合同.docx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48821796 上传时间:2024-01-1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5.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还借款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还借款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还借款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还借款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还借款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还借款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还借款合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还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已成为确定借贷双方在借贷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形式。那么还借款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还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还借款合同.一 甲方(债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使 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还清。 3.利率:根据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 其次条 抵押物 乙方将 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2、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当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全部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全部权证书。 第四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经 _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见证单位:(签章): 还借款合同.二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宅: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3、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鉴于: 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乙方就xxx(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x),建设工程总价款为:xxxxxx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xx方验收,并于xx年xx月xx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xxx工程结算协议书。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

4、款xxxxxx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商定向甲方支付xxxxxx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担当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其次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xx年xx月xx日至

5、xx年xx月xx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方案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给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给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担当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供应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

6、、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供应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根据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主动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状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7、 12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挺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情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担当相应的举证义务并供应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状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托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状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状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8、 (7)其他需要供应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xxxx。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商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商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9、 承办公证员: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改变,应准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准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担当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不行抗力 1、不行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大事:战斗、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大事。 2、任何一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行抗力发生后x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供应具体状况报告及不行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行抗力,任何一方均

10、不对因不行抗力无法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担当责任。但患病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准时实行适当或必要措施削减或消退不行抗力的影响。患病不行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4、各方应依据不行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连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给予强制执行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

11、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本协议正本一式x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xx份,一份留存于北京市公证处备案。 甲方:xxx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 乙方:xxx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于北京市 还借款合同.三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甲方因 缘由,不能如期偿 年第 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连续为甲方供应担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全都,达成下列各项: 一、甲方依据 年第 号合

12、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贷款其中(大写) 应于 年 月 日到期。截止到 年 月 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 整,现商定延期到 年 月 日清偿。具体还款方案如下: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原本息和的基础上,额外增加月息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借款合同商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