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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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置方案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式工、新态势,为妥善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范围特指在市民服务中心内发现疑似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但尚未明确具体原因,应紧急采取对涉事人员观察隔离,同步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二、应急处置流程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组成的监测点人员为第一关口,面对发现的疑似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处置:第一步,要求直接将体温和扫码检测异常人员立即引导至隔离观察室,要求其本人自行使用水银体温计,测试体温2次,每5分钟,间隔3分钟。由本人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2、,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第一时间处置。相关人员要详细说明近14天行程轨迹,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向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所在部门、姓名、体温、症状及在中心停留时间和具体位置。第二步,所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分两种方式进行处置:一种情况是确需医疗部门处置的,负责人要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协助医疗部门转移患者,以及密切接触人员筛查和消杀、隔离、管控工作。第二种情况是如确定不需由医疗部门处置的,3日内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涉及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每日9点前向政务服务中心报告。3日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综合研判确无问题的,以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政务服务中心,由局防控小组研究决定,实施应

3、急处置事件解除工作。第三步,由大众物业公司开展对办公室、工位、监测点、观察室等涉事区域展开全面的消杀工作,当天每半小时消杀一次。第四步,密切接触者要由所在单位安排立即调换工作岗位,居家观察,每日9点前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向政务服务中心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待应急处置解除后,方可继续工作。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按照相关规定立马处置。三、几点要求(一)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配合建立详实的跟踪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为疫情有效防控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二)工作人员上班前要主动向所在单位负责人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由窗口负责人每日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由政务服务中心通告监测点,扫码测温后放行。(三)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确认,要求居家观察的,特别是省外返桦人员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向社区报备后,执相关证明方可主行。如有症状要积极主动到医疗部门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防止疫情的蔓延。(四)上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对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五)驻中心窗口单位要仔细做好工作人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组织全体人员仔细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意识,积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消除恐慌心理。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关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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