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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安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一、职责1、公司经理对培训经费的审批负责。2、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3 各部门负责提供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岗位等具体要求。二、管理内容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
2、括:培训内容、 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实施部门、完成时间、所需费用等。2、安技部负责确定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的内容,各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采取板报、安全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3、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各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5、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操作资格考试,取得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持证要求进行复审。6、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7、转岗或离
3、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必须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职能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培训工作的评估1、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后,各部门(分公司)都要按照员工培训评估表要求,收集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2、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的适宜性进行系统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完成情况、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数量、员工的实际应用能力和意识的提高、管理层的反馈等。四、记录保存1、安技部应保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不少于三年时间。2、各单位(部门)培训档案自行保存不少于三年时间。3、综合管理办公室保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或复印件)4、培训评估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此制度颁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