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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二、依法
2、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二)初中招生。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0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城镇义
3、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三)高中招生。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1.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2.各学区管理中心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
4、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相关学区学校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3.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近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入学。4.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核准的招生计划及范围制定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5.对于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
5、生。6.省教育厅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各学区学校可结合实际通过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以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要认真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xx县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2.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
6、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并告知家长学生在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严禁超班额私自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3.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者休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
7、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区管理中心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三)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2.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
8、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落实“一人一案”,关爱到人,资助到家,并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3.依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好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xx、xx、xx、xx等相关学区学校要继续做好接收适龄渔民子女入学工作。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派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有学前和义务教育就读需求的,属地学区学
9、校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5.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被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得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四)控制办学规模暨班额校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既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又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2.各相关学区学校要按照省市县消除大班额的目标要求,稳步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省市县确定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实现。3.严禁超班额招
10、生,严禁虚拟班级。县教育体育局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招生计划设定招生名额,超计划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五)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分班制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制度。1.各学区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招生政策、招生日程、录取办法、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招生范围、招生名单以及“阳光分班”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2.各学区学校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四、严格招生工作要求(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地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禁止学生无序流动)和失学辍学情况,为加强控辍保学提
11、供技术及数据支撑。1.要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2.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学生。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要如实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学区外学生、是否随迁子女、是否留守儿童、是否残疾儿童、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信息。3.要对无身份证号码入学的学生材料予以严格审核,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坚决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杜绝人籍分离和虚
12、拟班级现象发生。(二)严格纪律及责任追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区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各学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10项禁令”和“12个不得”禁令。2.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及线上相关形式等名义选拔学生。3.各学区管理中心要认真排査并依法依规严肃査处社
13、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4.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务必执行今年省市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超越办学内容,擅自招生,严禁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禁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年检直接定为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5.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区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
14、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县级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对学区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实施奖惩。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20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三)积极广泛宣传引导。各学区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1.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
15、做好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2.结合扶贫走访,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3.特别应知晓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求每学期结束时必须通过学籍系统和管理平台,上传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实证材料,“人籍不一致”将影响高考录取。4.各学区和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要确保致全县中考考生及其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考生手中,考生及家长签名后的明白卡交由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存档备查,如出现因考生及家长未签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违规主体承担,并追究所在学区管理中心、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精心制定方案和计划。各地、各校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招生入学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解决部分区域学额不足和班额过大并存的矛盾,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五)按时报送方案和计划。各学区管理中心、县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于2020年7月25日前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