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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强奸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要根据案情写,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论述辩护人的观点。未成年人案件要针对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论述。 在对未成年人涉嫌构成强奸罪的案件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从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从轻处罚辩护等方向进行,选择不同的方向意味着书写的辩护词内容是不同的,接下来,小编带来未成年人强奸罪辩护词一份,供你参考。未成年人强奸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冯某涉嫌强奸一案中,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征得被告人冯某的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冯某犯强奸罪没有意见。现根据本案案情,现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冯某具有从轻
2、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作为未成年人,不能完全明辨是非,对于犯罪后果也缺乏足够的认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深刻的悔罪表现。被告人冯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认罪态度一直很好,能如实稳定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这从被告人的当庭供述及其到案后的几次讯问笔录同被害人讯问笔录比较,都表明无论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公诉阶段还是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都能主动,积极配合侦查人员的侦查、讯问,毫无保留的陈述案件的来龙去脉。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三、冯某的犯罪行为是一时
3、冲动所致,是偶犯、也是初犯,犯此罪前无前科,一惯表现较好。当然冲动之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应负刑事责任,但这种行为具有偶发性,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较轻。同时冯某系初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一再深表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而且其犯罪前品行一直很好,从未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四、从侦查机关对被害人的询问笔录里可以看出,被害人意思陈述清楚,对发生的事是记忆犹新,这也与其处于醉酒状态毫无防卫能力不相符合。也就是说被害人对被告冯某的所作所为在一定程度上是清楚的,因此可以说被告并没有完全违背被害人的意志,或者至少她没有完全排斥。如果被害人真的不愿意,即便没有喝酒之后性防范能力欠缺,被告的对她的这种侵犯,应
4、该有本能的反抗或喊叫行为,至少在当时情况下应该有所反抗。而且在事发后,受害人和被告人还在一起吃住,受害人也没有及时报警。辩护人的意思是恳请法庭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对本案定罪量刑上应当要和那些完全违背妇女意志的,用威胁,或其他暴力方法强奸的行为区别开来。五、本案的发生,受害人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原因。从本案证据来看,受害人与本案被告认识的时间很短,深更半夜出去与人喝酒,而且在喝的醉醺醺的情况下不仅没有要求被告送其回家,而是去与这两个没有认识多久的男子共睡一张床上。受害人应当考虑到她的举动将极有有可能引诱性犯罪的发生,我们在遗憾受害人没有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的同时,也应看到受害人自身行为的不检点也是导致
5、本案发生的重要因素。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罪事实的证据也只是被告的口供、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口供。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的直接证据只有言辞证据(被害人的控告和被告人的供述),没有任何物证等证据予以证实。言辞证据是一种主观随意性强、稳定性差、极富情感化的证据,将其作为定案依据证明效力相对较弱。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人依然认罪伏法,有此也证明被告人悔过的诚意,对此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考虑。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某其主观恶性小,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其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和悔罪表现,而且其行为危害性相对较小,没有采取恶劣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恳请法庭应充分考虑以上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给被告人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广东律师事务所辩护人: 律师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未成年人强奸罪辩护词的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得判处死刑。要是你需要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的话,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