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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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政机关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 见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xx市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努力开创我市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局面。现就规范和强化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和强化党政机关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做好新时期的信

2、访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信访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正确认识群众信访问题,充分尊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建立健全人民

3、建议征集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活动效果。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和信访档案收集整理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

4、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按照意见精神,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信访工作责任主体的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是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的重大举措。二、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行为(一)规范党政机关的决策行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行为不当引发信访事项。要建立重大决策事前信访评估制度,凡涉及公共领域的决策行为,要实行法律、信访干部“两个介入”制度,以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有效性。特别要支持信访干部提前介入同级决策,当好参谋,积极提供社情民意和信访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对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提出建议和防范措施,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最大民意化。(二)规范各级干部的接处访行为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意见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工作性质和权限范围,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化的接处访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尽快形成依法、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本着便民、为民的原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受理群众的各种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开通市长电话,并在市政府网站设立市长信箱。市信访局在开通信访网站的基础上尽快与

6、乡(镇)场、街道、市直单位联网,并将网址、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查询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乡(镇)场、街道和有信访事项的市直部门要全部开通热线电话。全市开通热线电话单位的名称、电话号码在市电视台上公告。热线电话要有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畅通,做到问题随发生随解决,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和办理群众的投诉事项。乡(镇)场、街道、市直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相关信息,做到“四公开”,即公开通信地址、公开接待时间和地点、公开联系电话、公开处访程序,并认真、及时地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三)规范各级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公开接待日制度。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副

7、市以上领导干部坚持每月轮流公开接访,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党政领导公开接访的时间、地点,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等每月月初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群众信访集中反映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行党政领导预约接访。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单位除定时的接待日,还应随时接待和预约接待,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活动效果。把领导接访的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实行领导“接访、交办、督办、结案”全程管理、督办责任制,通过领导接访,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良好形象,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四)规范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在做好主管范围

8、内信访工作的同时,实行全市四套班子领导包乡(镇)场,同时包保分工管理的市直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市级各领导班子成员如因决策不当引发信访问题或主管范围、包保范围内发生越级访、集体访,必须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并分别在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检讨,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乡(镇)场、街道、市直部门也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包企业责任制,凡本辖区或包保单位发生越级访、集体访的,市委、市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五)规范市级领导下访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包的乡(镇)场、市直部门下访。每月下访一次,具体下访日程分别由各领导班子办公室负

9、责安排,并于下访前三天在市电视台公告。(六)规范信访接待场所建设各乡(镇)场、街道和有信访事项的市直单位和部门要设立长效性、实用的群众来访接待室。乡(镇)除设接访室外,还应设信访办公室,处理信访事项。市直单位和部门接访室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接访室、信访办要悬挂醒目的群众来访接待室门牌和信访办公室门牌,要有醒目的领导接待日公示牌,室内悬挂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配备电脑、打字复印机,电话、沙发、饮水机。有条件的要配备摄像机、录音笔等取证设施,安装电子监控、电子屏幕等设备。接访室要坚持工作日全天有专人值班,做到有访必登、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

10、七)规范和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围绕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大信访格局,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各乡(镇)场、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运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调联动机能,积极整合信访、综治、国土、司法、民政、农经、水管等七站八所职能部门的力量,发挥好调解工作是防止和减少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确保有专人受理信访事项,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会商、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配齐配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调处中

11、心主任应由一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信访办主任担任,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各村要明确一名村两委成员为信访助理员。市直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并确定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各科室及下属部门也要明确一名信访信息员。各企事业单位要有一名领导成员兼管信访工作。通过强化基层信访网络和队伍建设,使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断提高基层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真正到位。(一)明确党政机关的信

12、访工作责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建立从信访事项的引发到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的责任体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超越或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2、党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3、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4、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5、市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

13、责而未履行的;6、负有受理信访事项的党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7、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党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8、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党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9、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10、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1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将信

14、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1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的;13、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的;14、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三)明确公安机关维护信访秩序的责任公安机关具有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定职责。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有损害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的行为时,信访部门、党政机关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介入,依法查处,果断处置。如果信访部门、党政机关知案不报,或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接案不处,构成违

15、法失职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设立xx市信访投诉中心,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为严明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市委、市人民政府设立xx市“信访投诉中心”,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各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行为的投诉。市信访投诉中心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兼任主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市信访投诉中心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检监察局。信访人发现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市信访投诉中心办公室进行投

16、诉,市信访投诉中心办公室应依法、及时受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具体问责办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制定实施。市信访局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予的对有关党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权、向有关党政机关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和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建议权等三项职权,并协助市信访投诉中心办公室开展好工作。四、进一步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农牧场、街道、市直各单位党、政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要树立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信访工作也是政绩的观念。把信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重要信访问题。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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