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格伦综合征诊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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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燥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及依据干燥综合征缺乏特异的症状或体征,唇腺活检可以作为口干燥症中最特异的诊断标准。此外,还可运用定量组织免疫学(quantitativeimmunohistology),检测唇腺标本中是否有包含I必浆细胞的减少以及包含馆G和Igm浆细胞的增多。与唇腺活检计数淋巴细胞浸润灶相比,这项检查更为敏感和特异。一、诊断 本病最常见于中年女性,大多起病隐袭,进展缓慢,以口眼干燥为主要表现。口干燥症是最常见的首发症状。许多患者早期就出现明确的口和/或眼干症状,但也有少数患者早期仅表现疲劳乏力等非特异性症状,容易被漏诊或误诊。内脏病变程度轻且不特异。病程中,可能依次出现浅表外分泌腺肿大,内

2、脏淋巴浸润,乃至淋巴瘤,亦可只有其中一种或两种改变。通常从第一个症状的出现到最后确诊干燥综合征需要8-10年的时间。国外学者在调查了132例希腊干燥综合征患者后做出了统计(表50-3)。 正因为干燥综合征缺乏特异的症状或体征,所以目前国际上有多个干燥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尚未得到统一,现分别介绍如下:(一)哥本哈根(Copenhagen)标准(1976一1977)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应同时具备以下两条要求,并排除任何已分类结缔组织病的存在: I.口干症:应同时具备至少以下两条: A.唾液流量测定为阳性结果, B.唇腺活检为阳性结果, C.腮腺闪烁扫描和放射性核素测定为阳性结果。 II眼干症:应同时具

3、备至少以下两条: A. Schirmer试验阳性; B.泪膜破碎时间测定阳性; C.角膜染色试验阳性。 (二)圣地亚哥【Sandiago)诊断标准(1986) I.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同时具备以下三条,并排除II中涉及的所有疾病。 A.具有眼干症的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以下两条: a) Schirmer试验阳性; b)角膜染色试验阳性。 B具有口干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以下两条: a)唾液流量测定为阳性结果; b)唇腺活检为阳性结果,四个小叶平均计算,淋巴细胞浸润 灶应大于或等于2,每一个灶应等于或大于50个淋巴细胞聚集。 C.血清学的自身免疫证据:具备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 a)类风湿因子滴度大于1

4、 320; b)抗核抗体滴度大于1 320; c)存在抗SSA和抗SSB抗体。 II.继发性干燥综合征: A.具备上述临床症状和体征,同时也符合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硬化或者胆汁性肝硬化的诊断标准; B.应排除以下疾病:类肉瘤病,发病早于干燥综合征的淋巴瘤,艾滋病,乙型或丙型肝炎, 原发性纤维肌痛,以及其他已知可引起自主神经元病变,干燥性角膜炎或唾液腺肿大 的疾病。 确诊干燥综合征时必须具备唇腺活检的阳性结果,否则认为可能患此病。 (三)欧洲诊断标准(1992) I.眼部症状:具备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 A.每日出现并持续三个月以上的眼干燥感; B.反复出现的眼内沙子感

5、; C.每日_使用三次以上的人工泪液。 II.口部症状:具备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 A.每日出现并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口干燥感; B.反复出现的眼内砂子感; C.每日使用三次以上的人工泪液。 III.眼部体征:具备以下二条中任意一条: A. Schirmer试验阳性; B.角膜染色试验阳性。 IV.组织病理检查: 唇腺活检为阳性结果。 V.口部体征:具备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 A.腮腺闪烁扫描和放射性核素测定为阳性结果; B.腮腺造影为阳性结果; C.唾液流量测定为阳性结果。 VI.自身抗体:具备以下三条中任意一条: A.抗SSA(Ro)和SSB(La)抗体; B.抗核抗体; C.类风湿因子。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应排除以下疾病:发病早于干燥综合征的淋巴瘤、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类肉瘤病、移植物抗宿主疾病。 诊断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具备上述6项中的3项时,敏感性为99.1%,特异性为57.8%;具备上述6项中的4项时,敏感性为93.5%,特异性为94.0%。所以,通常使用后者作为确诊要求。 (四)2002年修订的干燥综合征国际诊断(分类)标准(revised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for Sjogrens syndrome, 2002)见表50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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