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保险费征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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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伤保险费征收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省、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各类企业,以及相应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二、项目信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项目类别企业工伤保险费申报核定与征收行政征收三、办理依据1。社会保险法;2.工伤保险条例;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5.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1第21号)第十条:“工伤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征收。经办机构征收工伤保险费,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6.河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 (

2、试行) (冀人社发 201562号)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费实行按月申报制度.参保单位于每月申报期内填报工伤保险费申报表,申报本期内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和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第四十二条:“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后,依据 工伤保险费核定表或 工伤保险缴费自动核定通知单应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7。其他有关文件。四、征收机构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五、申请材料(一)申请开户及材料清单受理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工伤保险材料清单:(见下表)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五证合一”企业的参保登记 (补录)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2纸质扣公章2携带资料:(1) 营业执照;(

3、2) 法人身份证;(3) 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111纸质纸质纸质原件查验原件查验原件查验非“五证合一”企业的参保登记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2纸质扣公章2(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登记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原件查验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原件查验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原件查验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原件查验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纸质原件查验(二)人员增减业务及办理材料清单受理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企业工伤科材料清单:(见下表)序号提交材料名

4、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工伤保险初次费率核定表原件纸质营业执照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名册原件纸质扣公章32. 参保人员增加: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名册居民身份证 ( );劳动合同等用工 (人事)手续;境外人员提供在国内就业或居住的有效证件;省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3. 参保人员减少: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名册;解除或终止劳动 (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开除、辞退、辞职、应征入伍等相关资料;退休:退休审核 (审批)资料;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材料;省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原 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211纸质纸质/电子纸质纸质纸质扣公章扣公章原件查验原 件纸质/电

5、子复印件纸质复印件纸质原 件纸质复印件纸质(三)工伤保险缴费核定及办理材料清单受理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企业工伤科材料清单:需补缴的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办机构核定 工伤保险费核定表。由网报单位自助打印。(四)工伤保险缴费缴纳及办理材料清单受理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企业工伤科材料清单:(见下表)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工伤保险费核定表原件1纸质缴费方式:可通过银行托收、支票、自助缴费机、柜台POS机方式缴费。注:复印件应注明 “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五)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报送方式提交材料。六、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窗口接收:石家庄市桥西区

6、社保局业务大厅经办窗口;石家庄市桥西区民生路71号。(二)办公时间:窗口报送时间按具体办公时间,网上业务为每月工作日。七、办理方式(一)一般程序1。单位经办人员在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受理部门接受经办人提交的业务办理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提交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更正。(二)特殊程序。符合国家规定和设立特殊程序 (绿色通道)的优先、特殊事项,应按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和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快速流转、限时催办、疑难会商、压缩时限等.八、经办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九、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石家庄市桥西区社保局业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台;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民生路71号。(二)电话咨询:(0311)66159530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事流程图经办窗口受理并审查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 即时办结进行程序操作,核定工伤保险费核定表核准通过,自助打印未核准,告知理由进入基金收缴环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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