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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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保证肉品质量、防止人畜共患病和动物本身各类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检验人员应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等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致使不合格肉品出厂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佩证上岗。上班前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一、宰前检验1、宰前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和急宰猪检验。2、验收检验:活猪进场后,首先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

2、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经临床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卸车后,检验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栏:健康猪赶入待宰栏,可疑猪赶入隔离栏,病猪和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发现烈性传染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3、待宰检验: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执行。4、送宰检验:生猪送宰前,检验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宰前检验合格证明。车间凭此证明屠宰。5、急宰猪检验:宰前检验人员还负责急宰猪的宰后检验工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时,及时向

3、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会诊处理。6、督促工作人员对场地、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猪圈车辆清洁,做好落手清工作。二、宰后检验1、宰后检验分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寄生虫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等。2、严格按照屠宰同步线实施同步品质检验,检验各个部位,摘除有害腺体和有害物质;剔除公、母猪和晚阉猪;仔细检查、督促各道工序,搞好产品质量,做到毛净、血净、粪污净。3、对经检验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应及时开具检验合格证;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和组织器官等物料,按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的规定,分别盖上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送行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厂。4、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有“猪等人”的情况发生。工作结束后,应对使用检验工具进行拆洗、消毒,对场地进行卫生清洗。5、检验完毕后,及时做好检验结果、不合格肉品处理情况等的台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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