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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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X月X日精品范文-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 公司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 称:xx 有限公司.住 所:xx市 区 路 号 楼 层 室.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 股 东第七

2、条 公司股东共 个:甲 方:姓名或名称:住 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 方:姓名或名称:住 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股东享有下列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

3、偿.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 注册资本

4、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 股东会

5、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

6、司章程.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第二十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或: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

7、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注:是否设副董事长自行决定)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

8、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第二条公司名称:_第三条 公司住所:_第四条 公司由_共同投资组建。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年。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第八条 公司宗旨:_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

9、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万元人民币。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股东甲:_股东乙:_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办理公司注

10、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_,以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股东乙:_,以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

11、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

12、董事担任。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1)、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

13、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

14、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4)、财务情况说明表;(5)、利润分配表。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四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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