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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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模拟 103单项选择题第 1 题: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 使而消灭。该 5 年的期间属于A.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 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 除斥期间D. 取得时效期间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 权利存在的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是消灭胜诉权的期间。 本题表明提存物的受领权 的法定存在期间是 5 年,过了该期间, 受领权这一实体权利将消灭, 而不是丧失 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只有 C项符合题意,A、B D三项属于诉讼 时效期间。应排除。第

2、2 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A. 甲和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B. 甲代乙去传达室领取信件C .甲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D.甲因驾车违章被交管部门处罚缴纳罚款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 第 3 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年仅 8 岁的小华可以接受叔父赠送给他的 10 万元财产,这 属于民法上的()A. 权利能力B. 行为能力C. 责任能力D. 购买能力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第 4 题:中学生刘某在暑假时到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邻居答应给其 1 000 元报酬。 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某才 15 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是( )A. 刘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

3、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B. 刘某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C. 刘某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 刘某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数额应由其父母和邻居共同协商后确定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5 题: 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A. 名誉权B. 生命权C. 肖像权D. 扶养权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 他人或本人的 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法律上对于正当 防卫要求: 第一,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 不加以防卫便不能排除的不法

4、 侵害行为;第二,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第三,防卫造成的直接损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卫行为的强 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当。 利用正当防卫的四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的选项, 可以 看出,A、C、D项难以实施正当防卫。因为名誉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其侵权行 为方式主要是采用侮辱、 诽谤形式, 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如果受害人也以同 样的方式对待加害人,不仅构不成正当防卫,反之,构成侵权行为。C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再现的形象享有使用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人格权。 肖像权也属于精 神性人格权, 侵犯肖像权体现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对 侵犯肖

5、像权的行为也无法实施正当防卫。D项扶养权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身份关系 产生的经济扶助和生活照顾的请求权, 如夫妻扶养请求权、 父母子女扶养请求权。 侵犯扶养权主要体现为具有特定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 属于不作为 侵权,对不作为侵权实施正当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构成要件。 以上分析 表明,正当防卫不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 身份权的侵害以及不作为侵权行为。 只 有现实的生命、 身体、 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 才能实行正当防 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第 6 题: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

6、体三个要素C.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法律关系 不是人与物的关系, 而是人与人的关系, 用马克思的话说, 人与人的关系属于思 想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有财产性,有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但作为 法律关系还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故 A项正确。B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D 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只有C项说法不正确。因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既有合法行为, 如合同, 也有不合法的行为, 如侵权行 为。第 7 题: 下列选项中,可

7、以质押的是A. 动产和智力成果B. 动产和权利C. 智力成果和权利D. 人身利益和权利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押的标的。 该题从整体上分析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 我国 担保法第 4 章规定了两节,一节为动产质押,一节为权利质押。可见,动产 和权利可以进行质押。故B项是正确的。而A、C两项中的智力成果具有无形性, 其必须表现为知识产权方可设定质押,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D项中的人身利益与人身不可分,不可设定质押。故排除 A、C D项。第 8 题: 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A. 准则主义 B .特许主义C. 自由主义D. 行政许可主义参考答案: A 答案解

8、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设立的原则是设立法人时应当遵循的 准则。由于法人的类型不同, 各国规定的设立原则也不同。 综合起来主要有自由 ( 放任)主义、特许主义、行政许可主义、准则主义 ( 严格准则主义 )和强制主义。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 批的以外, 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 因此, 可以说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采取的是准则主义。 自由主义早已为各国所摈弃, 特许主义是需要有专门的法令或者国家的特别许可。 如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 行政许可主义是 指除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 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

9、的审批。 如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人法人的设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非公司法人的设立等。 故 此,只有选项 A 正确。第 9 题: 李老汉与王老汉订了一买牛合同。李老汉向王老汉交付了两头牛,王老汉支付 了相应价款,王老汉在宰杀该两头牛的过程中,发现一头牛中有牛黄,得款 8 000 元。关于该牛黄款的归属,以下正确的是 ( )A. 归李老汉B. 归王老汉C. 由李老汉与王老汉按份共有D. 由李老汉与王老汉共同共有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第 10 题: 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A. 借款合同B. 运输合同C. 承揽合同D. 行纪合同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留置权的

10、适用范围 交换价值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他物权 确规定其适用范围。根据担保法第留置权是通过赋予权利人控制标的物的 留置权的法定物权性决定, 法律必须明 84 条第 1 款、合同法第 395 条、第422 条规定,只有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中发 生留置:权。其他债权关系都不会产生留置权。本题中,A项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内容是转移货币所有权,故欠缺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因此,只有A项不符合题意。第 11 题: 甲外出突发心脏病,倒在公路旁。乙途经此地,拦出租车付车费将甲送至医院 抢救,并垫付了 4 000 元的抢救费,乙事后()A. 只能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B .只能要

11、求甲补偿出租车费C. 除可要求甲补偿垫付的抢救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劳务费D. 除可要求甲补偿出租车费外,还可要求甲支付垫付的4 000元抢救费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 第 12 题: 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 )A. 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 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 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 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13 题: 免除债的意思表示( )A. 作出以后,可以撤回B. 作出以后,不得撤回C .作出以后,特定物之债不得撤回,种类物之债可以撤回D.作出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撤回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 第 14 题: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

12、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A. 可以要求其交付B. 不可以要求其交付C. 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无偿转让财产所有 权于受赠人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但因其 是无偿的, 法律允许某些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然而,很多赠 与合同有涉及公共利益, 社会诚信, 因此, 合同法第 188 条规定:具有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不 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按照该规定,A项正确,B项与A项矛盾排除,C项协商支付价金

13、后要求支付,改变了赠与合同无偿的性质,不符合 题意。第 15 题: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于租赁物A. 不得转让给第三人B. 可以取回自己使用C. 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并解除租赁合同D. 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继续有效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出租人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出租人出租财产, 仅仅 是财产使用权的转移, 财产所有权还属于出租人, 出租人当然有权进行处分转让 租赁物。但毕竟租赁合同在先,转让在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而言,当然是 继续有效。此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合同法第 229 条规定的,租赁物在租 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只有

14、D项符合题意。第 16 题:担保物权包括A. 典权和抵押权B. 地役权、典权和质权C. 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内容。 在物权体系中, 根据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 价值把物权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 目的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实现为目 的的定限物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可见,C项正确。A、B两项都有担保物权的内容,但不全面,其中,A项中的典权、B项中的地役权都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第 17 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 () 起成立。A

15、. 质押合同订立B .交付股票C. 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D. 公司同意之日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权利质权的成立。 权利质权是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权。 我国担 保法对不同的权利设质规定了不同的成立时间。担保法第 78 条规定,以可 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 质权人和出质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 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该规定,正确选项是C。其他选项中,A项的说法不成立,因为任何一种质押合同都没有从合同订立成立的,都 是以交付质物或者凭证,或者登记成立并生效。 B 项交付股票的说法也不成立, 因为以股票设质, 并非是代表股票的纸张或卡本身, 而是以股票中所指示的权利设质。D项公司同意不能成为质押合同成立的条件 第 18 题: 下列物权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A. 抵押权B. 典权C. 承包经营权D. 留置权 参考答案: C答案解析: 第 19 题: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A.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B. 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C.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D .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参考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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