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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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福州市 其中场所使用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租赁用途: 。 第四条租金(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整。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现金支付,每月 日前交租。第六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费用,每月1日前支付。第七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其他物品。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2) 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1000元以上;(3

2、)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第十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10天内返还房屋。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房屋(场所)毁损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1、出租房屋(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负责跟踪、检查。2、发生产权纠纷由出租方负责。3、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出租方(签字或盖章)承租方(签字或盖章)拟任

3、法定代表人:年 月日空调租赁合同出租方:天津市杰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 租赁空调品牌: 型号: KF32/35 /25 数量: 8 套 附件 : 遥控器(二)租赁期限出租方自 2011 年 5 月 22 日起将空调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11 年 9 月22 日前租赁期结束。(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租金:150 元 /月 /台,在安装调试后当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押金: 700 元/台,在安装调试后当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此租金包含空调安装费、使用费、送货费,押金退空调时退还。 )(四)租赁责任:租赁财产的租赁

4、期间,空调的维修与保养出租方负责,承租过程中一切空调,故障,维修、更换空调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天灾、人为除外)但是部件及附件缺失由承租方赔偿。 在非空调故障或非出租方责任时空调不能正常工作, 出租方维修及检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安装空调,空调安装相关后果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在出现故障期间, 在得到出租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使用。 超过租赁期空调, 出租方将不再对空调维护以及空调产生的相关后果付任何责任。(五)承租方的变更承租方如因需要, 将空调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 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取得空调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 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 承担原承租方的

5、义务。转租过程中, 空调从新安装后, 出租方将不再对空调安装造成的相关问题负责。 并且空调使用地要是脱离原来使用地造成出租方空调维护,回收成本增加部分由新承租方负责。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服务,以及拒绝承担空调相关的一切后果。(六)空调是大功率电器,请承租方务必保证空调插头、插座接触良好且可靠接地。由电线老化、接触不良等原因造成的漏电、火灾以及相关损失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七) 出租空调的回收: 由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登记, 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三日内集中免费回收。 对承租方搬家, 去外地等原因要求出租方在加急, 或者承租方要求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回收的,出租方需要收取30 元/台定时回收费用。出租方也可以自行归还。超过租赁期十五天内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回收空调或继续租赁。 在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回收空调当日为租赁结束, 出租方应在 5 日内对空调进行回收, 超过 5 日后给出租方带来的不便及损失承租方概不负责。(八)提前退租,押金全额退清。由于空调是节令性服务产品,租金不退。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空调,减少租金需要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名(盖章) :承租方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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