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48312773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395.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永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目 录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适用范围- 5 -1.4工作原则- 6 -1.5预案衔接关系- 6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 -2.1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6 -2.2镇街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10 -2.3现场指挥机构- 11 -2.4专家组- 11 -3灾害救助准备- 12 -4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13 -4.1灾情信息报告- 13 -4.2灾情信息发布- 14 -5应急响应- 15 -5.1启动权限- 15 -5.2级响应- 15 -5.3级响应- 17 -5.4级响应- 19 -5.5

2、级响应- 20 -5.6启动条件调整- 22 -5.7响应终止- 22 -6灾后救助- 22 -6.1过渡期生活救助- 22 -6.2冬春生活救助- 23 -6.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24 -7保障措施- 25 -7.1资金保障- 25 -7.2物资保障- 26 -7.3通信和信息保障- 27 -7.4装备和设备保障- 27 -7.5人力资源保障- 27 -7.6社会动员保障- 28 -7.7科技保障- 28 -7.8宣传和培训- 29 -8附则- 29 -8.1术语解释- 29 -8.2预案演练- 30 -8.3预案管理- 30 -8.4预案解释- 30 -8.5预案实施- 30 -附件1区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31 -附件2镇街通讯录- 32 -附件3指挥部组织体系框架图- 33 - 4 -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本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4、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永川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区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或区委、区政府作出部署要求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

5、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1.5预案衔接关系本预案与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镇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下,成立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

6、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永川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全区自然灾害救助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的网络舆情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处置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防灾减灾项目审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指导灾区做好因灾损毁重点项目规划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负责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灾毁的

7、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信畅通。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赴灾害现场,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实施受灾工程设计和施工;负责检查落实自然灾害易发区建筑设施安全措施情况。区商务委: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所需的吃、穿、用等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帮助指导受灾商贸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气象灾害防御、农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工作;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全区农业受损情况的统计报告;组织种子、动物疫苗消毒药品、应急处置及防护等动物防疫应急

8、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治病工作;负责督促受灾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区教委:负责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对受灾困难学生实施救助;制订学校减灾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教育。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做好灾后旅游景区、文化保护单位、文物、广播电视设施损失等灾情的核实、上报及修复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交通畅通。区应急局: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和受

9、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灾情核查、统计、汇总、评估、上报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筹集、调度、分配和使用管理,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口粮、衣被、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对接区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情况;积极对接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为受灾救助工作提供准确情报。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国省县道公路、地方通航水域应急运输工作;负责组织修复灾毁国省县道交通设施,迅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

10、、物资和受灾群众的运输及疏散。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等工作;城市市政设施防洪安全;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城市运行高影响天气预警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督促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统计全区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为地质灾害救助提供资料;负责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撑工作。区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

11、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抓好水库蓄水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水利工程(在建)周边山洪灾害防治以及突发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区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督

12、查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知识宣传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提供气象服务信息;组织开展重大气象灾害评估,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统筹推进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区司法局:负责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立法审查和执法监督。区科技局:负责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业务指导工作。国网永川供电公司:负责抢险救灾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灾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抢修恢复工作,及时恢复电力供应。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

13、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任务。2.2镇街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发生的自然灾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灾情,开展先期应急救助,及时组织力量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2.3现场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受灾实际视情成立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灾害现场救助应急工作。参与现场救助应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救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3.1现场指挥部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自然灾害救助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一般、较大自然灾害现场救助工作;发生重大、

14、特重大自然灾害后,由区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待上级政府成立指挥部后,移交指挥权。参与现场救助应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救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区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2.3.2现场工作小组根据自然灾害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可设综合协调、技术工作、抢险救援、治安防范、医疗卫生、舆论引导、调查评估、后勤保障、专家组等9个工作组。2.4专家组区应急局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自然灾害救助专家组,对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5、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救助应急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3灾害救助准备气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的镇、街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预警预报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3)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4)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5)向区应急总指挥部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6)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