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风险排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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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银行年案件风险排查方案为贯彻落实全行年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持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主动、及时发现、终止和处置案件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提升内部管理和案件防控基础,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总行决定在3-6月份开展以重点业务、重点账户、重点交易、重点人员和安全保卫为主要内容,以非现场分析核查为主要手段的案件风险排查活动。一、排查对象、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排查对象。各级行对外营业的经营机构以及涉及内外部资金交易的部门和岗位。各一级分行可根据内控管理状况确定排查重点对象。对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单点支行要确保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总行大客户部、金融市场部

2、、清算中心、票据营业部、信用卡中心、资产处置中心自行组织排查。(二)时间范围。排查业务的时间范围为年7月1日至年3月31日,根据需要可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至排查日。重点关注非营业时间或临近下班时间,月、季、年末及次月初、节假日期间等敏感时段。(三)业务范围。为了增强排查针对性,突出排查重点,提高排查效率,排查业务范围以总分行非现场线索深度分析核查为主,同时包括非现场线索不能覆盖的部分重点业务、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各行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状况和本行业务特点、内控及案防状况、内外部监督检查情况等,有侧重、有针对性地确定排查范围、方向和重点。对总行确定排查重点没有覆盖的重大风险,应根据本行实际调整扩大

3、排查范围;对总行列入排查重点,而各行没有列入排查范围的,要在上报总行排查方案中说明原因。对各行按照银监会要求春节前后开展内控风险检查已经核查到位的业务事项,可直接利用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详见附件1:年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提示表):1、存量中小企业不良贷款,以及非现场线索涉及的正常类贷款。2、排查时间范围内新增个人不良贷款,以及非现场线索涉及的个人贷款。3、以单位定期存单、其他权利凭证、他行存单质押的存量贷款。4、对外出具的保函、担保、证明、承诺书等,主要核实信访举报、行为排查或其他渠道反映的异常线索。5、排查时间范围内新增农户不良贷款,非现场线索涉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农户生产

4、经营贷款。6、以存单及其他权利凭证质押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及存在融资性质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风险线索。7、负债业务。主要是非现场线索涉及的存款证实书、重点账户、重点交易等。8、非现场线索涉及的中间业务收入、批量代付业务。9、已经形成损失的资产处置业务(委托资产、自营资产、抵债资产)。10、非现场线索涉及可能存在风险的银行卡业务。11、排查时间范围内开立的企业网银,以及非现场线索涉及的企业网银、个人网银业务。12、财会业务。主要包括排查时段在建工程、网点装修、固定资产购置支出,非现场线索涉及可能存在风险的费用、内部账户资金及其他财务收支。13、对账管理。对排查时间范围内人行、同业往来明细进

5、行逐笔勾对;对排查时段系统内往来当天形成未达账项,以及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利用手工填制对账单对账的账户、上门收款账户及延伸柜台账户,2个对账期未与银行对账或存在对账不符的对公账户,财政类账户(发生额对账时段为年2月1日至2月28日发生的业务明细,若2月没有业务发生,则相应对账时段为年12月1日至年2月28日)等进行内外核对。(四)安全保卫排查范围。重点关注营业场所、金库、自助设备的物防技防设施,守库、押运、枪弹管理等关键操作环节。1、营业场所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2、自助设备的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3、营业场所人防制度执行情况。4、金库建设达标情况。5、守库制度及业务交接制度执行情况。 6、押

6、运制度及守押市场化安保制度执行情况。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8、枪支弹药保管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五)员工行为排查范围。1、 营业网点的柜面操作人员。2、 客户经理。3、 具有资产处置、采购、信贷审批、招投标权限的人员。4、 管库、守库、押运、持管枪人员。5、 上门收款人员、票据交换员、代理业务经办人员,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的人员。6、 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副主管。7、 财务管理及经办人员。8、 二级分行、一级支行班子成员。(六)业务排查重点内容业务排查要突出对重点业务、重点账户、重点交易、重点人员的排查,尤其要突出对可能形成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案件的线索和重大违规问题风险的排查。各行结合

7、本行实际,在认真分析判断基础上可适当调整排查重点。排查的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年案件风险排查重点提示表):1、信贷业务。(1)中小企业贷款。关注信贷紧缩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主要排查是否存在内外部勾结骗取贷款,担保抵押无效或不足值形成资金风险,企业以非自有资金还贷、还旧借新等手段掩盖经营困境而隐藏贷款风险,贷款资金流入股市或挪作它用等问题风险。 (2)个人贷款。主要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按揭、冒(顶、假)名贷款、内外勾结骗取贷款;贷款被他人(含担保人、合作机构、中间人)冒领、截留;多贷一用、私贷公用等问题风险。(3)质押类贷款。主要排查单位定期存单、其他权利凭证及他行存单质押的存量贷款,是否存

8、在利用虚假质押骗贷或套取银行信用;先放款、后质押以及质押存单未冻结止付、抽逃质押存单导致资金风险;利用存单滚动质押贷款虚增业务量,掩盖经营真实性等。(4)对外出具的保函、证明、承诺、担保等。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对外出具保函、担保、证明、承诺等问题风险。 2、三务。(1)惠农卡。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惠农卡发卡主体不符合条件,虚假批量发放惠农卡等。(2)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主要排查是否存在冒(顶、假)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私贷公用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被他人(含担保人、合作机构、中间人)冒领、截留,银行内部员工虚构借款人或伪造客户身份、假冒客户名义申请贷款归自己使用等问题风险

9、。3、票据业务。(1)承兑汇票。主要排查是否存在利用虚假承兑汇票、虚假存单等办理质押承兑;关联企业互签融资性承兑汇票;滚动签发承兑汇票;先签发承兑汇票后贴现并以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质押存款;以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质押存款;挪用保证金、抽逃质押存单;无真实贸易背景签发承兑汇票等问题风险。(2)贴现。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鉴别、查询导致虚假票据诈骗,内外勾结以虚假票据为企业融资、滚动贴现、无真实贸易背景贴现等问题风险;关注版新版票据真伪,核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票据诈骗给银行、客户带来的资金风险。4、负债业务。(1)存款证实书。重点关注当天开户当天销户的存款证实书账户资金、单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证实

10、书账户资金提现或直接用于结算等线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银行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挪用客户资金。(2)账户管理。重点关注柜员控制账户、单位新开(销)账户、保证金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小额定期存款账户,打包核算的不动户,以及非现场线索提取的开销户间隔时间短并有大额资金发生账户,敏感时段企业与个人大额业务往来账户,内部员工与贷款客户、企业、财务收支往来异常交易账户,财政类账户等。排查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利用虚假手续、自制、篡改伪造凭证和印鉴盗取、挪用客户资金,内部员工吸收存款不入账、挪用客户账户资金,空存(虚增)存款盗取利息等。(3)重点交易。重点关注存款开销户、冲账、抹账、挂失、提前支取、代客办理业务,

11、应使用而未使用重要凭证支付交易,客户短期内频繁资金收付与实际经营不符交易,ARMS系统一级预警信息,以及非现场提取的其他异常资金交易线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内部员工盗用或挪用客户存贷款资金,员工出借账户为客户办理汇划结算;员工充当中介帮助客户融通资金进行投标、虚假验资、归还贷款;员工出资办企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利用客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客户名义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等。5、中间业务。(1)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收取手续费不入账,未经批准人为免收客户手续费,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等。(2)批量代付业务。主要排查是否截留、挪用、贪污客户资金问题。6、资产处置业务。主要排查是否存在虚高接收、低

12、价处置、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擅自放弃银行债权、虚假呆账核销;内外勾结、不及时行使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丧失;自用或无偿出借、私分、毁损抵债资产;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挪用资产处置收入;默许、放任企业逃废债;是否存在对不符合减免利息条件的企业进行违规减免利息等。7、信用卡业务。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利用虚假资料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资金;持卡人利用虚假消费恶意套现情况;银行内部人员截留、借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或套现;伪造、修改核销资料,对不符合核销标准的透支进行核销,企业以个人名义批量开卡进行恶意透支等。8、电子银行业务。主要排查是否存在虚开虚办网银业务;未经客户允许私开网银业务挪用客户资金

13、;企业内部人员通过网银操作挪用企业保证金;通过网银业务进行集资、洗钱等问题风险。9、财务会计业务。(1)费用管理。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截留财务收入、虚列费用支出形成“小金库”;贪污、挪用费用资金等。(2)在建工程、网点装修、固定资产购置业务。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截留、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转移、挪用基建、装修、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授权管理;虚列、套用、挪用固定资产指标;以及在招标、采购、预算、结算、列账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重大问题风险。(3)财务收支。重点关注应收应付款挂账、利息支出、收入、应收应付利息中的手工处理线索,除费用以外的内部账户资金转员工账户线索、内部账户异常提现线索等。主要

14、排查是否存在截留利息收入、虚列或变相列支利息支出,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利息收入、支出;截留挪用单位备用金、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和企业年金等内部公用资金;挪用代理保险、财务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资金投资股票基金或挪作它用等。10、对账管理。(1)与人行、同业往来及系统内往来对账。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人行、同业往来及系统内资金;人为调整经营指标等问题风险。(2)存款对账。主要排查是否存在利用客户长期不对账漏洞收取款项不入账、少入账、延迟入账;是否存在私刻客户印鉴,自制、篡改、伪造凭证和印鉴等方式挪用盗取客户资金;内外勾结盗取、诈骗存款资金;上门服务、延伸柜台人员出具虚假银行回单、涂改现金缴款

15、单、单独或伙同企业人员截留挪用上门收款资金;因岗位制约与会计监督失效、机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盗用、挪用客户资金等。11、重点人员。重点关注涉及信访举报事项及行为排查中发现异常行为的员工所经办、审批的业务,排查是否存在内部员工贪污挪用、盗用客户及内部资金,索贿受贿,票据倒卖、高息放贷、民间融资,帮助客户虚假开销户、验资,兼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二、排查时间安排和步骤本次案件风险排查在前期调研准备基础上,从年3月14日开始启动,分为非现场线索提取、现场排查、汇总报告、问题整改及成果利用四个阶段进行。各分行于年6月15日前完成现场排查汇总报告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处理及成果利用工作。(一)非现场线索提取阶段。年3月14日-4月20日。1、总行集中提取非现场线索阶段。年3月14日-4月6日。总行抽调人员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CAS)及现有主要风险监控系统,围绕本次排查重点内容,研究形成非现场排查思路方法,提取全行非现场风险线索,在集中分析、验证、甄别、筛选基础上,将线索及核查说明、要点提示分批次下发各一级分行。 2、一级分行补充提取和再加工阶段。年4月7日-4月20日。各一级分行在全面分析总行下发风险线索基础上,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有指向地提取辖内非现场风险线索,CAS数据采集时间范围应至年3月31日。此外,要按类、逐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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