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48287780 上传时间:2023-07-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日期:_ 单位:_第 1 页 共 1 页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爆破物品必须由持爆破作业证人员到炸药库领取爆破物品,严禁其他人员领用爆破物品。2.炸药库不得发放非专用容器领取爆破物品。3.对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炸药和雷管。4.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有临时存放当班使用的爆破物品的容器,炸药、雷管分开锁放好,放在安全地点存放,由专职爆破工保管钥匙,下班后,容器内禁止存放爆破物品。5.爆破工必须用专用容器领取、存放雷管,每次领取炸

2、药量不得超过工作面爆破图表中当班用药量。6.当班爆破作业结束后,剩余炸药和雷管必须在本班时间内退回爆破物品仓库,按照销帐单的内容填写销帐单,剩余退库的爆破物品经库工清点核实后填写退库登记表。销帐单上的内容必须和领料单、退库登记表上的数量相符,并由双方共同签名。7.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安监局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和爆破员证。8.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雷管、炸药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放炮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10.装配引药必须在

3、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得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严禁斜插管、半腰管和雷管在引药外面。11.装药时,首先必须掏清炮眼内的煤(岩)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密接,用水炮泥、炮泥封实炮眼。严禁无水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1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必须在一炮三检手册上签字后,方准放炮。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严禁装药放炮。13.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14.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除尘制度。15.放炮后发现瞎炮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执行。16.掘进工作面撤人警戒距离,煤巷不得小于75m,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00m,岩巷不得小于150m,并有掩体,有拐弯巷道时总距离不得小于70m,拐弯后不小于10m。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作面人员撤至防突风门外不少于20m的安全地点。17.放炮员严格执行火药的领取、消耗、清退三对口,严禁将剩余的炸药、雷管存放在工作地点或移交给下一班使用。18.坚持一个放炮员配备一部发爆器,一条母线的标准,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多台放炮器爆破。第 页 共 页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 单位:_第 1 页 共 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