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黄荆乡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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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古蔺县黄荆乡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古蔺县水利站 编制 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古蔺县黄荆乡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黄荆乡黄荆镇地理坐标起点坐标(* 度 * 分 * 秒, 终点坐标(* 度 * 分 * 秒,*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 127 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 ) /长度(km)工程永久占地 15.4 亩; 综合治理河长 3.0km,河

2、道疏浚 3.0km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四川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水函【2013】1385 号总投资(万元)633.91环保投资(万元)11.89环保投资占比(%)1.88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项目在 2013 年 10 月开始施工,施工期 6 个月,于 2014年 3 月前全部完工,根据环境保护部函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

3、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岗处罚。 ”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距离施工期已过去 5 年,本项目免于了“未批先建 ”的行政处罚。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 (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 览表如下。表1-1 本项目与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对比一览表 1 专项评 价类别需要设置专项评价类别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是否需设置 专项评价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 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 (配套的管 线工程等除外) ;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

4、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 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项目属于防洪除 涝工程也属于河 湖整治工程,项 目不包括水库, 涉及少量清淤, 属于自然河道且 不涉及工业性质 排水,同时根据 古蔺县黄荆镇人 民政府出具相关 说明,枫溪河上 下游均无排放重 金属的工业企业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 部;地下水 (含矿泉水) 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 道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以及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项目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包括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 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 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的 项

5、目本项目选址不涉 及环境敏感区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干散货 (含煤炭、矿石) 、 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油气、液体化工码头等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 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 (以居 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 的区域) 的项目;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 行天桥、人行地道) :全部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上述项目否环境风 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 (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 业厂区内管线) ,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线 (不含企

6、业厂区 内管线) :全部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上述项目否规划情况无 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名录 (2019年本) ,为水利、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 理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四川省水利厅于2013 年9 月23 日印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古蔺县黄荆乡枫溪河防洪治理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川水函【2013】1385号) ,同意本 项目的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 、与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生态环

7、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第七条加强 保护修复增强生态功能提出:推进生态脆弱区修复治理:大力开 展水土流失治理和修复。采取生态修复、疏林补植等措施,加强 长江、沱江干流等大、中河河流周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以小流域为单位,工程措 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 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创建。采取封山育林、补植 补造、人工管护和改善耕作条件等综合措施。本项目属于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建成投运有利于区 域水土流失现状的改善,完善当地泄洪措施,与泸州市生态环 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相符合。3 、与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符合性分

8、析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 (泸市府2015276 号) ,防洪除涝规划中,“通过在泸州市 长江干流沿江城区主要支流沿岸城镇和重要防护对象修建堤防和 护岸工程,整治河道,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水情测报、预警 预报系统等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使得防洪问题得到较好的解 3 决” 。具体布局如下:(1) 防洪 (护岸) :加强河流 (河段) 治理及防洪达标建设, 在有防洪要求的区域,合理确定河道的控导线、禁止侵占河道滩 地,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 河流 (河段) ,按拟定的防洪标准,开展堤防和护岸工程建设。(2) 河道整治:结合市内各区 (县) 干

9、支流局部河道实际情 况,进行疏挖及清障、护滩清淤治理,保持河道排水畅通,提高 河道过流能力;加强河岸防护,稳定河岸。(3) 水库建设:加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并结合兴利及 防洪要求,兴建锁口、石梁子等一批有滞洪作用的水库。通过合 理调度,提高水库拦蓄洪水的能力,减轻相应支流堤防的防洪压 力,提高下游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4)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快主要支流水文站的增补建设, 进一步完善气象站网和洪水预报预警预报系统,科学制定超标准 洪水的防御对策和应急预案,避免洪水灾害,降低洪灾损失。(5) 加快建设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与完善覆盖泸州市以 监测、通信、预警系统为主的防治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

10、以及重 点防治区山洪沟治理等工程措施。本项目为了保护场镇人民、农田及耕地,进行堤防建设及河 道清淤,堤防未占用河道滩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泸州市 水资源综合规划。4 、与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第三章四川省“十 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第三点主要目标提出:“防洪抗 旱减灾。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决策体系;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 显加强,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 全省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 4 在1. 1%以内。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

1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洪排涝设 施建设,符合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5 、与泸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第三章泸州市“十 三五”水利发展总体要求,第三点规划目标提出: “防汛减灾。 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除险加固新增小型病险水库;城镇 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 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完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重点区域和城 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 的比重降低到 1. 1%以内。 ”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洪排涝设 施建设,符合泸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6

1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 95号)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改善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 动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不断改进 和完善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的环评管理体系。在项目 环评中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建立项目环评 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 强化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管理。(1)

13、 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5 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 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 号) (以下简称方案通知), 方案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泸州市 位于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其中涉及的生态红 线保护区的行政区为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以保护亚热带原 始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竹类生态系统为重点,加强森林植被、 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赤水河水生态系统,维护 长江上游

14、鱼类种群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防止喀斯特地 貌区石漠化。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黄荆乡黄荆镇,不 位于泸州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相关的水源地保护区 及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方案通知确定的生态 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2020 年泸 州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与项目相关的地表水体为枫溪河,枫溪河属于赤水河流域, 根据2020年泸州市环境状况公报,赤水河水质优,断面达标 率为100% 。鲢鱼溪和醒觉溪断面水质类别均为类,水质月达标 率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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