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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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个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强制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点检查的通 知(建办标函2009183 号)和兵团建设局兵团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点 检查工作方案(兵建发200987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有效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民用建筑 节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新颁布的施工规范等等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兵团一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力度,提高兵团一建工程质 量安全、建筑节能、建筑防火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水平。公司除继续贯彻落实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

2、规范、标准外,技术质检部针对近年来施工中的一些薄弱 环节 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成“兵团一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强制措施 200 条”从 2012 年 2 月 1 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具体内容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工程 设计等级和质量标准。对于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 用功能(涉及到消防、防水、防雷、人防、 节能、建筑用途及重大经济签证)等方面的变 更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出具书面设计变更文件来确认外,还应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图。2、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必 须按规定(不少于 30% ) 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填写、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

3、取样检测专用章。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施工 现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用于检、试验的材料、器 具、设备、试块、试件与工程实际相符,无弄虚作假和 调包替换等违法行为。4、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 临时水池、洗车池、洗料池、淋灰池、 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新旧建筑物外 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并应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 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在建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 15m,并应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 水流入基坑(槽)。5、设计未明确要求时,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 间应进行变形测量: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加层、扩建建筑;受邻

4、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 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分析的建筑; 二十层以上或造型复杂的十四层以上的高层建筑6、土方开挖的 顺序、方法必 须与设计 工况相一致,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 层开 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支护与开挖宜同步 进行。无可靠措施 时,基坑和 围墙的周边1.5m 范围内均严禁堆 载。7、基底标高不同时,基底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基 础砌体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 处向低处搭砌。当 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且不 应少于 500mm 。8、当土方工程挖方 较深或相 邻建筑较近时,施工 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相 邻建筑

5、的下沉 或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 边环 境。9、工程桩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 进行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10 、不同品种、不同 强度等 级、不同生 产厂家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11 、施工中不 应采用水泥砂 浆代替同 强度等 级的水泥混合砂 浆;如确需替代, 应将水泥砂 浆提高一个 强 度等 级。12、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 层以下的砌体,不 应采用多孔 砖。13、240mm 厚的承重 墙的每 层墙的最上一皮 砖,砖砌体的 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 层的外皮 砖,应整砖丁砌。14、砌筑砌体前 应提前 12d 对砌块进行浇水湿润;干燥地区日最高气温 30 以上的天 气还应对 新砌筑的

6、 墙体进行洒水养 护 。15 、在墙上留置 临时施工洞口,其 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500mm ,洞口净宽度不应 超过 1m 。抗震设防烈度为 9度地区建筑物的 临时施工洞口位置, 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所有临时施工洞口 应做好补砌并采取防止装 饰面层开裂的措施。16、砖砌体的 转角处和交接 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 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 须留置的 临时间 断处应 砌成斜槎,普通 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 长度不应小于高 度的 2/3 (多孔 砖为 1/2 )。斜槎的留置高度不得超 过 一步脚手架的高度。17 、对于后砌填充 墙、隔墙墙长大于 5m 或 8、9 度抗震

7、设防时的填充墙、隔墙,其墙顶 应与楼板或梁可靠拉 结。当墙顶的可靠拉结设计无明确要求 时,优先采取待填充 墙砌筑完 并至少间隔 14 天后,在 墙顶浇筑同墙厚、宽度不小于 150mm 、高度不小于 200mm ,内 配有至少 110 钢筋的 C20 细石混凝土下 悬短柱,短柱中距不 应大于 1.2m。短柱内 钢 筋 必须与结构连 接牢固。18、建筑外 门窗的安装必 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 门窗严禁用射 钉固定。一般当外 墙门 窗洞 口周 围设计 无混凝土 边框时,在砌筑砌体中 应设 置截面尺寸不小于 11511590mm,强 度等级不小于 C20的混凝土 块;其间距必须满足固定 门窗框的安装要求

8、。19、在 8 度抗震 设防地区承重砌体窗 间墙最小宽度以及承重砌体外 墙尽端至 门窗洞边的最 小距离小于 1.2m 时,应采取局部加 强措施。若 设计 未给出明确要求,可采用在洞 边增设 截面尺寸 为 180mm 墙厚, 强度等 级 不小于 C20 的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 纵筋 412,箍 筋 6200,上下分 别锚 入过梁和楼盖中。20、砌体结构墙体内设置的配电箱及消火栓四周必 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加 设边框。21 、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 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 预埋,未 经设计 同意,不得打 凿 墙体和在 墙体上随意开洞或开 凿 水平沟槽。不 应 在截面 长边 小于 500mm 的承重

9、 墙 体、独 立柱内埋 设线 管。22、不得采用在 墙体内先留水平沟槽后 补浇 混凝土的施工工 艺。23 、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 块应完整,无破 损、无裂 缝。24、脚手眼(架眼洞)的留 设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 规范要求。25 、任何情况下独立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不得小于下列限值:轻质砌块:200500或 300400;粘土砖:240370或 300300;素混凝土: 200350 或 250300;钢筋混凝土: 240240 或 200300。26 、砌块墙体上宽度超过 300mm 的洞口上部必 须设置钢筋混凝土 过梁。所有过梁的有效 支承长度,68 度抗震设防时不应小于 240mm ,9 度抗震设

10、防时不应小于 360mm 。当 过梁支座沿墙端的纵向长度不够时,过梁支承应采取可靠的 锚固措施。27、小型空心砌 块砌体工程中,在散 热器、厨房和 卫生间等设备 及管道的卡具安装 处的小 砌块,宜在施工前用 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或 Cb20)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 实。28、与构造柱 连接处墙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 60mm ,高度不 应超过 300mm ,马 牙槎应先退后 进,对称砌筑; 节 点上下均放大。29 、抗震设防烈度 8度和9度时,砌体结构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 长度不 应小于 500mm ,并 应与圈梁或楼盖可靠 连接。30 、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外墙洞

11、口宽度超过1.5m的窗台面均宜 设置同墙宽,不小于 90mm 厚的钢筋混凝土压顶;其纵向钢筋不小于 2 10,横向钢筋筋 6200,纵向钢筋 应分别锚入两 侧结构中。31 、砌体填充墙构造柱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内、外墙墙长超过层高的 2 倍时,必须设置构造柱; 内外墙交接 处均应设 构造柱; 外墙转角 处及通窗端部 处无框架柱或混凝土 墙时应设 置构造柱;所有外墙阳台门两侧(门带窗时为靠门一侧)及洞宽不小于 4m 的窗洞两 侧均应设构造 柱(当洞 边至侧向支承近 边间距小于 400mm 时可不 设构造柱而改 设抱框柱); 外墙窗间墙墙垛宽 不大于 600

12、mm 时应设 置构造柱(当断面 宽度不大于 400mm 时可考 虑设 加宽构造柱以避免砌筑困 难); 当外墙墙长 大于 4m 时,应在墙长 范围内按净距不大于 4m 设置构造柱;当内墙墙长大于 8m 时,应在墙长范围内设置构造柱, 优先选在洞边或墙端设; 对于双侧无侧向支承的 墙,外墙墙长 超过 1.5m 或墙长超过层 高 1 倍以及内 墙墙长 超过 3m 或墙长超过层高2 倍,应在其两端 处设置构造柱;对于单侧无侧向支承的 墙,外墙墙长超过 2m 或墙长超过层高1倍以及内 墙墙长超过 4m 或墙长超过层高2 倍,应在其无侧向支承端 处设置构造柱; 对于三侧均与结构无可靠拉 结且外墙墙高超过

13、0.9m 或内墙墙高超过 1.8m 的,应在其 两端 处设 置构造柱;砌体填充 墙内设有雨篷、 飘窗或外挑 长度超过0.9m 的空调搁板等悬臂构件时,应其下 洞口或支座两 边的 墙内 设 置构造柱; 墙高超过 5m 时,应在所有 墙体的交接 处、转角处、无 侧向支承的自由端以及超 过 3m 宽的门窗洞口 边设 置构造柱; 特殊情况下 对于砌块强度等级或墙体高厚比不能 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时,可在 墙内按净 距不大于 3m 增设构造柱和水平混凝土 现浇带 ; 内墙门洞或 哑巴洞洞高 3.6m时,洞口两 侧均应设构造柱;多层砌体结构在 8 度和 9度时,长度大于 5m 后砌隔墙的独立墙肢端部及大

14、门洞边宜 设构造柱。32、砌体填充 墙抱框柱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窗 边设置抱框柱 时,应在窗下口处相应设 置与结构可靠拉 结的水平钢筋混凝土 现浇带。当抱框柱 设计无明确要求 时,应符合下列 规 定:高层建筑的填充外 墙当窗(含门带窗)洞宽度1.8m时均应在洞口两 侧(门带窗时靠窗 一侧)设置窗抱框柱;多层和低层建筑的填充外 墙当窗(含 门带窗)洞宽或洞高2.7m时均应在洞口两 侧(门 带窗 时靠窗一 侧)设置窗抱框柱;内墙净高4m且洞宽分别大于 1.5m(门洞)和2.1(窗洞) 时,洞边宜设抱框柱;内墙净高 4m 且洞宽分别大于 1.8m(门洞)和2.4(窗洞) 时,洞边宜设抱框柱。33、

15、砌体拉 结筋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 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应按下列 规定执行: 多层砌体 结构中,构造柱与 墙连 接处,沿墙高每隔 500mm 设置 2?6 的拉结钢 筋,每 边伸入墙内的长度均不小于 1m。另外, 6、7度时底部 1/3 楼层,8度时底部 1/2 楼层和 9 度时底部全部楼 层的拉结钢筋应沿墙体水平通 长设置。多层砌体结构中,对于6、7度时长度大于 7.2m 的大房间以及 8、9度时外墙转角及内 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 500mm 设置 2?6 通长的拉结钢 筋。 多层砌体结构中,顶层楼梯间墙体应沿墙高每隔 500mm 设置 2?6 通长的拉结钢筋; 而7 9时各层楼梯间墙体均应在休息平台或楼 层半高处设置60mm 厚、纵向钢筋不少于 2?10 的 C20 钢 筋混凝土 带。 多层砌体结构中,突出 顶层的楼、电梯间,墙体构造柱 应伸到顶部,并与 顶部圈梁连接, 所有 墙体应沿 墙高每隔 500mm 设置 2?6 通长的拉 结钢筋。多层砌体结构中,后砌的非承重 墙应沿墙每隔 400 600mm 间距设置 2?6 的拉结钢筋 与承重 墙或柱拉 结,每边伸入墙内的 长度不宜小于 1m。 钢筋混凝土 结构中,填充 墙应 沿框架柱或剪力 墙全高每 400600mm 间距设置 2?6 通 长的砌体拉 结钢 筋。35、钢筋混凝土 结构中,楼梯 间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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