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局医疗价格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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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局医疗价格工作意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问题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整顿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效劳市场价格秩序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对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价格进行全面调整。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到位;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原那么,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有需求、企业没有生产积极性的廉价药品价格。要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那么,制止企业变换剂型、规格、包装变相涨价行为。县及县以上医疗

2、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根底,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中药饮片加价率可适当放宽,但原那么上应控制在25%以内。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二、试行核定药品出厂价格。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解决目前药品流通环节利润空间过大的问题,进一步改进药品定价方法,选择局部政府定价药品从出厂(口岸)环节控制价格,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降低最终零售价格。试行核定出厂(口岸)价格的药品品种,按照国家开展改革委公布的试点目录执行。 三、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的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以增加价格透明度。对企

3、业标示的价格偏高和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据价格法的规定,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限制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等手段进行价格干预,具体方法另行制定。调整药品政府定价目录,逐步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 四、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目前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比较混乱、中间环节加价过高,要建立医疗器械价格监测制度,定期公布重点品种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价格。对流通差价过大、中间环节盈利过多、价格虚高的,要依法采取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率等措施,降低医疗器械销售价格水平。 五、合理调整医疗效劳价格。在降低药品价格和医院加价率的根底上,继续适当提高表达医务人员技术

4、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效劳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疗效劳价格工程标准,尚未执行的地区必须在今年内完本钱地区工程归并和价风格整工作。 六、标准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抓紧研究修订和完善临床诊疗技术指南。在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的根底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其他药品临床应用指南。逐步推行按通用名称开具处方制度。取消医院科室医药收入和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标准医疗机构和医生行为,促使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施治。 七、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效劳的管理。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方法,促进医疗机构和医生改进效劳质量,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完善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发挥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作用,将

5、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完善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政策,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 八、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标准自身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催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在加强药品和医疗效劳市场监管、整顿药品和医疗效劳市场秩序的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积极研究探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创造条件。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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