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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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旧消费税暂行行条例和实施施细则合并对对照表及差异异分析注:文中红色字字体为暂行条条例,黑色字字体为实施细细则,错误之之处还望大家家及时指正.旧法新法差异分析第一条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和进口本条例例规定的消费费品(以下简简称应税消费费品)的单位位和个人,为为消费税的纳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纳税人),应应当依照本条条例缴纳消费费税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说的“个人”,是指个

2、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第一条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和进口本条例例规定的消费费品的单位和和个人,以及及国务院确定定的销售本条条例规定的消消费品的其他他单位和个人人,为消费税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本条例缴纳消消费税第一条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消费税暂暂行条例(以以下简称条例例),制定本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第一条所称单单位,是指企企业、行政单单位、事业单单位、军事单单位、社会团团体及其他单单位。 条例第一条条所称个人,是是指个体工商商户及其他个个人

3、。 条例第一条所称称在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内,是指生产产、委托加工工和进口属于于应当缴纳消消费税的消费费品的起运地地或者所在地地在境内。新条例第一条增增加了“以及国务院院确定的销售售本条例规定定的消费品的的其他单位和和个人”的语句,据据此,可以认认为,消费税税的纳税人的的口径扩大了了。第二条消费税税的税目税率(税额额),依照本本条例所附的的消费税税税目税率(税税额)表执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税率(税额)的调整,由由国务院决定定第三条条例所所附消费税税税目税率(税额)表中中所列应税消消费品的具体体征税范围,依依照本细则所所附消费税税征收范围注注释执行。第二条消费税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照本条例所附附的消费

4、税税税目税率表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决定第三条条例所所附消费税税税目税率表表中所列应应税消费品的的具体征税范范围,由财政政部、国家税税务总局确定定。新条例在陈述税税目税率表时时,将原条例例中的“税额”二字删除,含含义不变,但但是表述更加加简练和准确确。第三条纳税人人兼营不同税税率的应税消消费品,应当当分别核算不不同税率应税税消费品的销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同税率的应税税消费品组成成成套消费品品销售的,从从高适用税率率第四条条例第第三条所说的的“纳税人兼兼营不同税率率的应税消费费品”,是指指纳税人生产产销售两种税税率以上的应应税消费品。第三条纳税人

5、人兼营不同税税率的应当缴缴纳消费税的的消费品(以以下简称应税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核算不同税率率应税消费品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同税率的应税税消费品组成成成套消费品品销售的,从从高适用税率率 第四四条条例第第三条所称纳纳税人兼营不不同税率的应应当缴纳消费费税的消费品品,是指纳税税人生产销售售两种税率以以上的应税消消费品。第四条纳税人人生产的应税税消费品,于于销售时纳税税纳税人自产产自用的应税税消费品,用用于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的,不纳税税;用于其他他方面的,于于移送使用时时纳税 委托加加工的应税消消费品,由受受托方在向委委托方交货时时代收代缴税税款委托加工

6、的的应税消费品品,委托方用用于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的,所纳税税款准予按规规定抵扣 进口的的应税消费品品,于报关进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条例第第四条所说的的“纳税人生生产的、于销销售时纳税”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是指有偿偿转让应税消消费品的所有有权,即以从从受让方取得得货币、货物物、劳务或其其他经济利益益为条件转让让的应税消费费品。第第六条条例例第四条所说说的“纳税人人自产自用的的应税消费品品,用于连续续生产应税消消费品的”,是是指作为生产产最终应税消消费品的直接接材料、并构构成最终产品品实体的应税税消费品。“用于其其他方面的”,是是指纳税人用用于生产非应应税消费品和和在建工程,管管理部门,非非生产机

7、构,提提供劳务,以以及用于馈赠赠、赞助、集集资、广告、样样品、职工福福利、奖励等等方面的应税税消费品。第七条条例第四条条所说的“委委托加工的应应税消费品”,是是指由委托方方提供原料和和主要材料,受受托方只收取取加工费和代代垫部分辅助助材料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对于由受受托方提供原原材料生产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或者受托托方先将原材材料卖给委托托方,然后再再接受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以及由受受托方以委托托方名义购进进原材料生产产的应税消费费品,不论纳纳税人在财务务上是否作销销售处理,都都不得作为委委托加工应税税消费品,而而应当按照销销售自制应税税消费品缴纳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工的应税消费费品直接出售售

8、的,不再征征收消费税。第八条消费税税纳税义务发发生时间,根根据条例第四四条的规定,分分列如下:一、纳税税人销售的应应税消费品,其其纳税义务的的发生时间为为:(一一)纳税人采采取赊销和分分期收款结算算方式的,其其纳税义务的的发生时间,为为销售合同规规定的收款日日期的当天。(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三)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四)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9、,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第四条纳税人人生产的应税税消费品,于于纳税人销售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产自用的应税税消费品,用用于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的,不纳税税;用于其他他方面的,于于移送使用时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税消费品,除除受托方为个个人外,由受受托方在向委委托方交货时时代收代缴税税款委托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委托方用用于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的,所纳税税款准予按规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费品,于报关关进口时纳税税第五条条例第第四条第一款款所

10、称销售,是是指有偿转让让应税消费品品的所有权。 前款所称有有偿,是指从从购买方取得得货币、货物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 第六条条条例第四条第第一款所称用用于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是指纳税税人将自产自自用的应税消消费品作为直直接材料生产产最终应税消消费品,自产产自用应税消消费品构成最最终应税消费费品的实体。 条例第四条条第一款所称称用于其他方方面,是指纳纳税人将自产产自用应税消消费品用于生生产非应税消消费品、在建建工程、管理理部门、非生生产机构、提提供劳务、馈馈赠、赞助、集集资、广告、样样品、职工福福利、奖励等等方面。 第七条条条例第四条第第二款所称委委托加工的应应税消费品,是是指由委托方方提供

11、原料和和主要材料,受受托方只收取取加工费和代代垫部分辅助助材料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对于由受受托方提供原原材料生产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或者受托托方先将原材材料卖给委托托方,然后再再接受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以及由受受托方以委托托方名义购进进原材料生产产的应税消费费品,不论在在财务上是否否作销售处理理,都不得作作为委托加工工应税消费品品,而应当按按照销售自制制应税消费品品缴纳消费税税。 委托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直接出售的的,不再缴纳纳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加工的应税消消费品,由委委托方收回后后缴纳消费税税。 第八条消消费税纳税义义务发生时间间,根据条例例第四条的规规定,分列如如下: (一)纳税税人销

12、售应税税消费品的,按按不同的销售售结算方式分分别为: 1. 采取取赊销和分期期收款结算方方式的,为书书面合同约定定的收款日期期的当天,书书面合同没有有约定收款日日期或者无书书面合同的,为为发出应税消消费品的当天天; 2.采取预预收货款结算算方式的,为为发出应税消消费品的当天天; 3.采取托托收承付和委委托银行收款款方式的,为为发出应税消消费品并办妥妥托收手续的的当天; 4.采取其其他结算方式式的,为收讫讫销售款或者者取得索取销销售款凭据的的当天。 (二)纳税税人自产自用用应税消费品品的,为移送送使用的当天天。 (三)纳税税人委托加工工应税消费品品的,为纳税税人提货的当当天。 (四)纳税人进进口

13、应税消费费品的,为报报关进口的当当天。08版条例第四四条在保留993版条例委委托加工应税税消费品,由由受托方在向向委托方交货货时代收代缴缴税款的同时时,增加了“除受托方为为个人外”的规定。第五条消费税税实行从价定定率或者从量量定额的办法法计算应纳税税额应纳税额计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额税率率实行从量定额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数量单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汇市场价格折折合成人民币币计算应纳税税额第九条条例第第五条所说的的“销售数量量”,是指应应税消费品的的数量。具体体为:一一、销售应税税消费品的,为为应税消费品品的销

14、售数量量。二、自自产自用应税税消费品的,为为应税消费品品的移送使用用数量。三、委托加加工应税消费费品的,为纳纳税人收回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数量。四、进口的的应税消费品品,为海关核核定的应税消消费品进口征征税数量。第十条实行从量定定额办法计算算应纳税额的的应税消费品品,计量单位位的换算标准准如下:一、啤酒1吨=9888升二二、黄酒11吨=9622升三、汽汽油1吨=1388升升四、柴柴油1吨=1176升升第十一条根据据条例第五条条的规定,纳纳税人销售的的应税消费品品,以外汇结结算销售额的的,其销售额额的人民币折折合率可以选选择结算的当当天或者当月月1日的国家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中间价)。纳纳税人应在

15、事事先确定采取取何种折合率率,确定后一一年内不得变变更。第五条消费税税实行从价定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定率和从量定定额复合计税税(以下简称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额比例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数量定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额比例例税率+销售售数量定额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人民币以外的的货币结算销销售额的,应应当折合成人人民币计算第九条条例第第五条第一款款所称销售数数量,是指应应税消费品的的数量。具体体为: (一)销售售应税消费品品的,为应税税消费品的销销售数量; (二)自产产自用应税消消费品的,为为应税消费品品的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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