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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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管理制度甘肃宏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议管理机构第三章、协议的管理权限第四章、协议的订立第五章、协议的审核第六章、协议的签约权限第七章、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八章、协议的检查第九章、协议的纠纷解决、第十章、协议档案的管理第十一章、奖惩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协议管理,防止和减少协议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合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协议管理工作。第三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除外),应合用本细则。第四条部门应建立健全协议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协议管理工作。

2、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用协议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第六条公司协议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协议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第二章 协议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的协议管理,实行协议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八条公司行政部是协议综合管理部门,其重要职责是:(一) 拟订协议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行。(二) 对协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三) 拟订公司协议范本,并推行使用。(四) 参与重大协议、重要协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五) 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六) 会同

3、协议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协议纠纷、案件等解决。(七) 对协议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八) 其他应当由协议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第九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法律人员负责协议管理,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协助专职法律人员进行协议管理工作。专职法律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公司法律顾问资格),分公司指定的协助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素质。第十条财务部及各业务部门是协议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协议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协议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第三章 协议的管理权限第十三条部门和分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协议,所有协议必须以公

4、司名义签订。第十四条以下协议经公司内部审核以后,由公司统一审核管理:(一) 融资借款协议。(二) 担保协议。(三) 合资合作协议。(四) 资本变动协议。(五) 对外投资协议。(六) 设立新实体协议。(七) 需要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种业务协议。第十五条公司拟签订以下协议的,应将草拟的协议文本及相关资料报公司业务归口部门,按审核流程审核:(一) 协议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元)的协议。(二) 经营、办公和生产用房的买卖、建设施工、装修、监理及出租(市分公司为出租方)协议。(三) 第十四条规定统一由总部管理的协议。(四) 各类借贷、设备租赁协议。(五) 其他需要公司审核的协议。第四章 协议的

5、订立第十六条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使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协议文本或行政部提供的公司协议范本;没有标准文本或范本的,协议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协议,应在协议成立后书面确认。第五章 协议的审核第二十六条签订协议前应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审核协议。未履行审核程序的协议,除经公司领导事先书面授权外,不得签字盖章,财务部也不予办理结算事宜。第二十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高质高效地完毕协议审核工作。第六章 协议的签约权限第三十九条公司协议均由公司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公司副总经理签订,其别人员均无权签订协议。第四十条公司拟签订的以下协

6、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签订或由总经理授权签订:(一) 协议金额人民币五十万元或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二) 赠予、赞助协议。(三) 其他重大协议。第七章 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四十一条依法生效的协议,应当全面认真履行。协议履行部门应接受协议管理部门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除公司领导事先授权,协议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协议。第四十三条协议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两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对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沟通。第四十四条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协议时,协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同时告知行政部。协议履行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采用必要措施,避免或减轻公

7、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四十五条如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协议,协议履行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文书须事先经行政部审核),同时协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尽量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用书面形式规定其继续履行协议。第四十六条与协议有关的协议、文本、电报、电传、信件、图表、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和单据、凭证等,均属协议相关文献的组成部分,承办人应妥善保管并存档。第四十七条协议签订后,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由协议履行部门提请协议承办部门将原协议审核表、原协议及拟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一并送原审查部门,按原审核程序审核。但只涉及协议金额变

8、更的,只通过财务部和行政部审核;只涉及技术条款变更的,只通过相关业务或技术部门和行政部审核。第四十八条变更、补充或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九条协议履行完毕后,协议履行部门于十日内将协议正本及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资料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存档,履行部门与档案部门应建立书面交接手续。第五十条公司建立协议动态分析制度,承办和履行部门应定期分析协议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协议履行中的问题,保证协议正常履行。第八章 协议的检查第五十一条协议终止后,承办部门及(或)履行部门应做好协议项目的检查验收、协议结算和付款凭证的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入帐、工程成本核算和有关资料整理及归档保管工作。第五十二条各分公司应建

9、立相应的协议检查和记录制度,定期检查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第九章 协议的纠纷解决第五十三条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采用以下方式解决:(一) 协商解决。(二) 依法提请上级主管机构调解。(三) 根据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四) 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第五十四条为避免和减少协议纠纷案件,出现协议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第五十五条协议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时,协议履行部门应立即将纠纷情况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同时积极会同行政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第十章 协议档案的管理第六十条经营部应建立协议档案,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配合行政部做好协议

10、档案管理工作,并规范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与协议相关的档案资料。第六十一条协议档案应涉及谈判记录、来往函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表、声像制品、协议文本、协议审核表及协议履行期间变更、解除手续等资料。第六十二条协议应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第十一章 奖惩第六十三条公司协议管理实行审批责任制。协议承办、履行、审核的部门和人员,对协议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负有解决、解决的责任。其中,协议承办人和部门审核人是第一负责人,在协议管理方面需承担首要责任。第六十四条公司协议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加、扣绩效考核分制度,绩效考核分级次分别为1分、3分、5分。公司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是协议管理的考核部门。第六十五

11、条对在协议管理工作中,规范执行本细则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部门或县级分公司给予表彰并加绩效考核分3分。在协议管理工作中为本单位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部门或县级分公司加绩效考核分5分并给予表彰。第六十六条对协议管理混乱、存在纠纷隐患,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个人、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六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个人警告和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的处罚:(一) 不按照协议审核流程申请审核,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二) 在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失职、渎职尚未导致后果的。(三) 遗失协议、协议相关资料尚未导致后果的。(四) 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二条,尚未导致后果的。(五) 其他

12、情况。第十二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本细则所述“经济责任”是指补偿损失和所扣绩效考核分相相应的应扣款项。第七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协议审核流程承办部门送审一个工作日技术业务支撑部门审核财务部审核一个工作日两个工作日行政部审核承办部门修改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签约或授权加盖公章注:1、各部门必须按照上述前头指示的审核顺序申报审批。2、上述“技术业务支撑部门”是指协议项目所在部门、实际负责的部门或者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承办部门应将协议提交所有也许涉及的技术业务支撑部门,不得规避。3、对于设备买卖、技术服务、软件使用许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协议,如不须通过招投标、且承办部门不是计划财务部的,应通过计划财务部审核,除此之外的其他协议不通过计划财务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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