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安全制度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48200941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安全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安全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安全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宣传知识安全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太平镇第二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夏季即将来临,正是各种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安全事故的频发季节。安全无小事,事事责任大,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学生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家庭的的幸福,关系到学校工作的稳定。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我校特向家长提出如下建议:一、交通安全知识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过马路之前要左右看,确定无车辆通过才能穿过马路。3、不随便穿越马路,倚坐人行道。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6、列队通行道路时

2、,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进。7、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8、不得乘坐无驾照的车辆。9、乘坐汽车时、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11、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12、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二、用电安全知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

3、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三、课间活动安全知识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

4、伤、碰伤等危险。四、家中防火安全知识l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应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要远离柴草。 2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3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4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烧发生火灾。5掏出的未熄灭的炉灰、煤渣要倒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引起别的物体燃烧起火。6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造成安全性能下降,引发火灾。7使用发热的电器(如电熨斗)要小心,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8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9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五、防溺水安全知识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

5、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3.若在河里游泳,则必须有家人相陪,不可单独游泳;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地方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6.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六、食品安全知识在采购食品时,以下食品严禁采购: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曾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

6、品;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5、天气逐渐炎热,肠道传染病开始频发。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注意个人卫生,要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不买“三无”产品,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不乱吃零食,饮食要有规律。七、行为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以安全为重,以学习为主,禁止孩子将管制刀具、火种、手机、mp3、mp4带入校园。八、紧急情况的处理。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处理,不要慌张,要记住各种险警的号码,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还要记住家长和老师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7、法规及有关规定,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明确家校责任。一、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学生或者

8、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学生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三、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

9、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他人造成伤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冷静处理,按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严禁家长骚扰学校。各位家长,安全关系着家庭和学校,安全防范靠我们携手合作,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视为已任。只要我们不断强化教育,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隐伏在子女身边的安全隐患一定会被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了你们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共创孩子安全美好的明天!祝您及家人、孩子,平安幸福!谢谢您的支持、配合,阅读后请填写好回执单,交给您的孩子带回学校。太平镇第二初级中学2011年4月26日太平镇第二初级中学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回 执 班级: 学生签名:_ 家长签名:_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