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48198799 上传时间:2023-07-13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2.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docx(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平安事故善后工作汇报(共4篇) 阳罗洲镇生产平安事故善后制度 为加强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依据平安生产法和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平安事故定义 生产平安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大事。 二、事故等级划分 依据生产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挺直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格外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挺直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

2、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挺直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挺直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挺直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平安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 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挺直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3、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状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格外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状况,应当同时报

4、告本级 人民政府。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格外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刻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状况。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状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消失新状况的,应当准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改变的,应当准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改变的,应当准时补报。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

5、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量的挺直经济损失; 5.已经实行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状况。 四、事故的救援 (一)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进行事 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实行有效措施,或立刻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监站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二)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刻实行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刻将受伤或中毒人

6、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_地带,并依据具体状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损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三)状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纳妥当方法将损害人员快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抢救。状况严峻者,要立刻送医院救治。 (四)事故发生后,要妥当爱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根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政府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主动配合工作。 (二)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平安事

7、故,镇政府都要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管平安的领导负责组织,调查组由政府有关领导、安监站、有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 (三)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学问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挺直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缘由、人员损害状况、挺直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别状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四)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

8、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状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挺直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缘由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 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六、事故责任赔偿 (一)事故挺直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二)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复原正常生产时止,按日方案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

9、修复后因生产力量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三)事故损失总金额为挺直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四)损失产量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停车时间(小时)设备小时方案产量(吨)。 (五)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 (六)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刻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八)事

10、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赐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九)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1、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格外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管 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格外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12、 七、事故责任追究 (一)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格外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别状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惩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

13、的,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刻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平安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惩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当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为发生事故的单位供应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

14、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有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看法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本制度规定的罚款 的行政惩罚,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惩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八、事故教训总结 依据搜集调查取证材料,事故调查小组

15、应准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确定事故的性质、事故的缘由(挺直缘由、间接缘由、基本缘由)估量事故损失并针对事故缘由进行分析、商量,查找应吸取的教训和总结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实行的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仔细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 第2篇:某公司某事故善后工作状况汇报 XX公司“XX”交通事故善后 处置工作状况汇报 XXX运管局: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公司XXXXX号客车在XX至XX(XX高速XX+XX)处,发生一起导致X人死亡、X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细心组织和公司全力配合,事故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接警后,公司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公司董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