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探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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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探项目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8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2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七、结论67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投资备案证附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 4.原有探矿权证附件 5.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祥查探矿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附件 6.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祥查探矿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附件 7.永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班卡铅锌矿详查探矿

2、权矿业权审批执法监察审查意见附件 8.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评审意见表及评审意见书附件 9.生态红线查询结果附件 10. 占用基本农田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承诺书附件 11.内审单附件 12.评审意见附件 13.修改清单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 3.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 4.项目地形地质及工程布置图附图 5.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6.水文地质图附图 7.植被覆盖现状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探项目项目代码2102-530923-04-05-72667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云南 省

3、临沧 市 永德 县 班卡乡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99 度 30 分 18.000 秒,北纬 24 度 0 分 48.999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六、专业技术服务业 99 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勘查区面积 5440000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97.59环保投资(万元)11.6环保投资占比(%)2.33施工工期勘查及环境恢复期周期 (具体起始

4、及截止时间 以设计审核批准为准) 为2 个勘查年度(共计 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1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仅为探矿工程,不涉及采矿、选矿等,对照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中均 未见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条款,故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 24 日颁布)符合性分析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5、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该项目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但产生扰动的钻孔区域 均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 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 201751 号)文件,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 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 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 法律风险和责任。满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 24日颁布)。3.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矿业权规划审查意见表(见附件 8),本项目位于临沧市 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中鼓励勘查区,不在矿产资源禁止开 采区和限制勘查区。本项目为铅、锌多金属勘探,是为下阶段金

6、属开采提供地质等基础性资料,符合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24.选址合理性分析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的“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 探项目 ”原矿权目前已过期,过期后,矿业权人已停止所有勘查 活动。 根据临沧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班卡 铅锌矿详查探矿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 查意见(见附件 5)、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永德县班卡 铅锌矿详查探矿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 查意见(见附件 6)、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详查生态红线查 询意见表(见附件 9):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

7、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保护范围、地质公 园、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建设项目压 覆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限制区等重要地区;根据云南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 号) 文件,探矿权人书面承诺 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 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综上,项目选址合理。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

8、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 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 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3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 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 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 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 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9、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临沧市永德县班卡乡,分布于山坡上。根据云 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详查生态红线查询意见表(见附件 9),本 项目坐标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 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 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 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班卡乡,本区域暂时

10、无相关的功能区划分。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经 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工业废气污染源,空气质量好,尚 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废气排放量小,能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涉及的地表水有忙东河和芒令河,均属永康河支流。根 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规定, 忙东河 和芒令河无相关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永康河在源头入勐波罗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工业用水, 属 IV 类水体,故忙东河和芒令河4水质参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 准。 本项目废水经环评提出措施均可

11、得到妥善处理, 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现场调查和踏勘,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无较大噪声源,仅有极少量的当地居民社会生 活噪声, 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 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是符合要求的。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 ”地区能源、水、土地 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 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 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

12、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 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金属矿勘探项目,不在项目区食宿, 日常生活均依托班卡乡街道的宾馆和饭店,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目前项目选址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6.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符合性分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 术规范(HJ 651-2013)相关要求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分析4.矿山生态环4.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

13、水源保本项目经开展铅锌矿 勘探工程, 不进行采 矿。该项目占用基本农符合5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一般要求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 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 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采区域内采矿。禁止 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 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 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 明显的露天开采。田, 但钻孔区域均不在 基本农田范围内,且矿 业权人已作出承诺:知 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 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 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 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 律风险和责任,在开展 勘查活动时严格落实 基本农田保护规定。4.2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 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 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环

14、境保护规划 的要 求,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 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 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 坏和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实施严格落 实环评过程提出的污 染防治措施、边勘探边 恢复,可避免或减轻矿 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 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 染。符合4.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过程控制” 的原则, 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 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 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 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 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 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 平。4.4 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 照本标准各项要求,编制 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 恢复治理方案。该项目的云南省永德 县班卡铅锌矿勘探实 施方案已有“ 生态环 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专 章。符合4.5 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 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 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 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 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 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 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 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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