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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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 职成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 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应全面推进工学结 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重 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学生在完成校内学习、实践、技能 考证的同时,必须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参加半年 以上的顶岗实习。为加强学生毕业实践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教学

2、质 量,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 半工半读、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的 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生顶岗实 习工作,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 学生的教学模式,使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第二条 顶岗实习要课程化,即要以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形式由 校外卜兼职教师和校内专业教师来设计和开发顶岗实习课程教学内容。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过程的管理与考核,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 价相结合并以企业评价为主的原则,学生未取得相应的学分,不能毕 业。在顶岗实习期间

3、,学生既要完成顶岗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 岗位的实际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各部门要积极为学生开辟就业渠道, 努力使顶岗实习单位成为学生的就业单位。第三条 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 进行,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各系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 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教务处会同学 生处核准。累计顶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第四条 学生不在第六学期进行顶岗实习者,原则上要求整个班 级在同一单位进行实习。同时必须以专业对口、任务明确、有符合条 件的指导教师、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两周 前向所在系提交相关资料,主要有顶岗实习承诺书、实习岗

4、位、实习 时间、接收顶岗实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指 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相关其它材料等,方可提前进行顶岗实习。 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第一章第五条 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 重要保障。要建立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顶岗实习的管理 机制。第六条 系、教研室、实习单位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 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各系要成立由系主任、副主任、系 副书记以及专业教师、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组成的顶岗实 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编写顶岗实习指导书、任务书,详 细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具体

5、组织实施顶岗实习教学活动,监 督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检查劳动保护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第七条 教务处应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业务管理,审核规范 各系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指导协调顶岗实习教学活动,检查顶岗实习 教学质量。第八条学生处应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行为教育管理,规范指导 各系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日常行为、安全纪律、心理素质等思想教育, 协助处理学生劳动保险、意外事故等。第九条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是顶岗实习教学的实施场所。顶岗 实习单位和岗位的落实要以系、教研室推荐为主,学生自主联系为辅。 重点专业的学生在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的比例不低于40%,其它专 业不低于30%。为与预就业相衔接,鼓励学生自主

6、联系和选择对口顶 岗实习单位和岗位,对于自主联系无法找到对口实习单位的学生,各 系、教研室要积极帮助其解决,以保证顶岗实习活动的正常开展。第十条 系、教研室要密切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建立实习工作协 作组织,双方安排稳定的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订实习计划和管理方 式,确保实习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 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要加强 与实习单位的合作,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等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内容、 场合、方式,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 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

7、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 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各系、教研室要积极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实 习基地建设应遵循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并使实习基地达到教 学与实践相结合、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标。新建设的实习基地原则 上应安排在市内或省内。各专业要尽量把学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 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并尽可能做到专业和岗位对口。第十二条 对于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和岗位的情况,要充分体 现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精神,教育学生树立以家乡经济建设为 己任,回乡创业发展为荣的观念,鼓励学生在家乡参加顶岗实习,但 不允许采取放假回家的实习方式。第十三条 各系、教研室要

8、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并保持 与学生的经常联系和指导,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 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若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通报教务处和学生处, 直至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协调处理。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学院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统一协调布 置,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组织与领导,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各系主任为第一责 任人。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期间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校内和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技能 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人负责。一个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总数超 过30人的,必须安排1名带队

9、教师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为确 保过程管理效果,每个教师联系和指导的学生数最多不超过20人对 参加联系和指导的教师,要提出明确的职责要求和监督、考核及奖惩 措施。第十六条 顶岗实习前,各系要详细制订适合本单位专业特点的 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各专业顶岗实习任务 和要求,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纪律等教育,将任务书、指导书 分发到每个学生手中。在动员教育基础上,学生须提交学生顶岗实习 承诺书。实习开始时,各系要精心组织,将学生实习单位及岗位落实 到位。第十七条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 小组,设实习小组长,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表 现优秀

10、的学生担任,配合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第十八条 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需解决的,应及时向实习指导 老师报告,由各系指派专人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学生不得直接 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更不得无理取闹,凡因此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 影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和条例给予纪律处分。第四章指导与检查第十九条各教研室要根据教师专业特长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 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师必须由校内指 导教师和校夕卜指导教师搭配组建,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 组织管理及顶岗实习报告的指导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 生的业务指

11、导工作。第二十条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实习 地点、集中程度等的不同,可以采取现场指导或异地指导方式。采取 现场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校内专任指导教师赴实习单位进行现 场指导;采取异地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邮件、QQ、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指导。要求邮件或QQ或电话联络每两周不得少于1次, 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指导,指导教 师都要有详细的指导过程记录。第二十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实 习过程中,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 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 检查记录。同时学

12、院也要安排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指导。第五章顶岗实习课程设计第二十二条 顶岗实习是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培养学生综合 职业能力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系要认真组织各专业进行顶岗实 习课程的课程设计,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业考核等, 形成顶岗实习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书、顶岗实习指导大纲等文本, 作为学生实习的内容依据。第二十三条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按照顶岗实习指导书要求, 认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仔细填写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指导书具 体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学分;实习地点、单位与实习岗位; 实习方式;实习内容与学习内容;完成实习岗位工作任务的步骤与方 法;实习时间安排与进度

13、;实习组织机构与管理;实习考核与成绩评 定;实习学生的要求;实习检查方式与方法;实习报告撰写与要求; 实习鉴定等。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要通过具体工作安排切实保证顶岗实习的教 学性,保证学生既有学习任务,又有生产任务,学习要与生产结合, 生产要与学生学习相联系。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统一印刷顶岗实习手册(包括任务书、过程 考核表、质量分析表、答辩鉴定表、实习周记、感受体会等),每生 一册。学生顶岗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并按要求完成手册的填写和 实习内容。第六章职责第二十六条 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实习和就业的渠道。2. 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管理制

14、度,对顶岗实习的 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3.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与实习单 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汇总表。4 .落实每个学生的校企双方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并协调各方关系, 明确各方职责。5. 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了解顶岗实习有关管 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 安全教育。6. 对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学生的实习结果 进行考核和评价,并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践答辩。7. 对校内指导教师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按要求 填写评价意见。第二十七条 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1.

15、 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 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2.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 核、技能训练、业务指导、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实习任务,做好学 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顶岗实习手册中的相关表格。第二十八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 顶岗实习开始前,制定指导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实习学生 签订学生实习承诺书。2. 根据学生的实习任务书、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指导书要求,与 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指导学 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3. 协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两 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

16、在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校内指导 教师要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 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实习领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过程记录。4 .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实习 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5 .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 工作,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6 .学生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要将学生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 系存档,材料包括实习汇总表、承诺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 习教师工作手册等。第二十九条学生职责1. 学生顶岗实习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明确实习任 务,并签订学生实习承诺书。2. 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开始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 开实习单位。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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