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48092538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视角浅谈“检调对接”的法理基础础以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事部分纳入“大调解”机制为为视角在特定的语境下,所谓谓“检调对接”,顾名思义,即是检察业务工作与社会矛矛盾“大调解”机制的对接,体现的是一种执法为民、以以人为本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本文所讨论的轻微刑事案件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解”机制,是指在刑事司法中中,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审查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主主要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毁坏财财物等轻罪案件),对社会公公共利益危害程度较低、社会会负面影响较小、侵害人与被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接接受调解,并

2、在县一级的社会会矛盾调处中心正式达成民事事赔偿调解协议的案件,检察察机关对被告人依法作出不起起诉或建议法院从轻判处的一一种工作机制(注:实践中的的做法有突破,如在检察机关关的审查逮捕阶段,经侦监部部门牵头做工作,案件当事人人双方达成民事部分的赔偿协协议,在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决定的同时,根据省公检法三三机关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件的暂行规定第7条,可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在执法法理念上,体现了从报应正义义观向恢复正义观的转变;在在执法方式上,强调了公权力力对私权利的积极关注;在执执法效果上,尽可能达到法律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构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检调对接”作为新形

3、势下下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种创创新型工作机制,经半年多的的运作,通过一系列个案实践践证明,它能使犯罪嫌疑人和和被害人进人直接对话状态,在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益的同时,实现了从犯罪的惩惩罚转向犯罪的矫正。此举在在较大程度上有助于消除积冤冤,化解纠纷,及时修复社会会关系,避免“一代官司三代代仇”,体现了执法的人文关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那么么,作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的一种工作机制,其法理依据据何在?在此,笔者谈一些肤肤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笔者认为,现代社会的主体体性及刑事司法之主体性特征征,决定了以实行轻微刑事案案件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调解”为内容之一的“检调对对接

4、”机制,有其内在的法理理基础。一、现代社会的主体体性所谓主体,根据中国大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的解释,是指有意意识、有思维,能够把自己的的活动同客观事物区别开来,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形形成和实现预期的目的,并且且能够自主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存在及其价值,自主地决定自自己言行的个体。主体性是指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意识和精精神,强调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值,反对把人与作为客体的物物同等对待。人作为万物之生生灵存在于社会,是目的而非非手段,正如康德所言:“在在行动中,要把不管是你自身身的还是任何其他人的人性都都永远当作目的,永远不能只只当作手段。”在现代西方哲哲学领域中,体现了浓厚的对对人予以关注的

5、倾向:卢梭曾曾明确提出要建立关于人的完完各的知识理论;费尔巴哈则则直接将自己的哲学命名为“人本学”,把从“神的哲学学的批判”转变为“建立人的的哲学批判”;黑格尔的“绝绝对精神”理念,本身也是西西方传统主体性哲学形态的体体现。中国社会历来有“人本本”和“人贵”的思想,传统统文化也重视人的主体性地位位,它主张一切事情只有通过过人才能实现,人们的一切生生活言行和思想文化创造,只只有在为了人的时候才有意义义。在现代社会里,人之所以以为人,就是因为个人的尊严严和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和体现。主体性是现代的原则则。现代的道德概念是以肯定定个人(体)的主体自由为前前提的,主体性是现代化的主主要标志和基本特征

6、。二、刑刑事司法之圭体性特征:承认认并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和和诉讼权利法律作为现代社会会文明的一部分,也必须体现现其主体性特征。正如黑格尔尔指出,“法的命令是:成为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主体性原则要求法律必须须将人当作人看,尊重每个人人的自由和尊严。何谓司法之之主体性?是指在司法制度的的构建与运作中,尊重诉讼当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权利和和自由,维护其尊严,让其发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避免沦为客体的司法价值观观。借鉴国内学者的观点,司司法之主体性理念的基本要求求有以下三方面:(1)司法法制度之设计和改革应当便利利公民、不辜负民众的期待;(2)在司法程序中,以公公民和当事人为中心主体;(

7、3)司法机关开展活动应当当以“为当事人服务”为宗旨旨。首先,司法体制设置以及及相关制度的建构应便利公民民。所谓便利公民,一方面是是指便利公民接近司法,即赋赋予和保障公民的诉讼权,使使其首先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进入司法轨道。另一方面则是是指便利公民参与司法,这就就要使公民在司法程序中能低低投入、高效率地行使权利。因此,司法机关的行为应当当具有经济性;司法体制和司司法程序应当简易和流畅;司司法规则和司法语言应当明白白易晓。其次,在诉讼中,以以公民和当事人为中心主体。这可从两个层面把握,第一一个层面,公民和当事人不是是司法之客体或手段而是主体体,不能将公民和当事人置于于被处置的地位。更进一个层层面,公

8、民和当事人是第一位位的主体、中心主体或者说最最主要的主体。也就是说,仅仅仅使公民和当事人在司法中中不成为客体是不够的,更要要使其成为司法主体中的主体体、第一位的主体。因此,当当事人应成为诉讼活动的实质质参与者和主要支配者,整个个程序都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和尊严,保障其行为自由。诚诚如有学者所言:“作为裁判判者的法官如果承认和尊重被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地位,就会给予他们获得公正正听审的机会,使他们充分有有效地参与到裁判制作过程中中来,成为自身实体权益乃至至自身命运的决定者和控制者者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他社会成员也会对这一审判过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产生信信任和尊重”。最后,司法机机关应当贯彻为

9、公民和当事人人服务的宗旨。即从第二位主主体、服务性主体的定位出发发,将工作重心放在为公民和和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上。以以他们服务质量高低作为评价价其行为的标准。这意味着清清除司法权神圣观,彰显其公公共服务性质。为此,司法机机不仅应支持和促进当事人的的意志与行为,最终使公民和和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救济,而而且还要使公民和当事人受到到体面和尊严的对待,感受到到在一个公正、透明的“法的的空间”受到了应有尊重,提提高裁判的正当性和信任度,避免司法游离民众意愿。现现代刑事司法的制度及其运作作也必须体现主体性要求。“个人的人格主体性”是现代代商品经济社会所提供的基本本法律价值。该价值观的确立立,打破了长期以来我

10、国的刑刑事诉讼理论将被告人作为处处罚客体以及重保护国家利益益、轻保障被害人利益的历史史窠臼,为刑事司法主体理论论的研究扫清了障碍。市场经经济的发展刺激了公民权利意意识的增长,如何保障刑事诉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侵犯,成为刑事司法理论和实实践的一个核心问题。刑事司司法中的主体性,应蕴涵这样样的基本理念:在刑事程序中中,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和人格尊严,将人(特别是那那些权利最易被抹杀的被告人人)以“人”相待,承认并尊尊重其主体地位和诉讼权利,给予其作为人应有的待遇,而不是将其物化、客体化、工具化。正如贝勒斯所认为为的,“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地位可能是相当重要的,特别别是案件当事人的地位”。黑黑

11、格尔更是明确指出,“不是是把罪犯看成是单纯的客体,即司法的奴隶,而是把罪犯犯提高到个自由的、自我决定定的地位。”刑事诉讼中凡是是涉及权利保障的规定,无不不以主体性原则为其理论基础础。刑事诉讼所追求的“自由由”、“公正”、“文明”等等价值目标,也以主体性原则则为立论之本。杜飞进先生说说:“现代法学应当是人学。”肯定刑事司法的主体性,其意义在于承认现代社会中中人是一切的根本,以人为本本的理念应贯彻于刑事诉讼的的各个阶段。刑事诉讼既维护护国家利益又保护个体权益,在善待被告人的同时又能使使被害人得到抚慰,兼顾国家家与个人利益,均衡被告人与与被害人权利是现代刑事司法法的发展方向。综上,笔者认认为,以实行轻微刑事案件所所涉民事部分纳入“大调解”为内容之一的“检调对接”机制,它承认并尊重诉讼当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和意志自由由,对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动权权和司法机关的主导权予以适适度的动态平衡,体现了刑事事司法之主体性特征。在构建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为检检察机关,从具体个案或规则则人手,使刑事司法成为充满满人文关怀精神的家园,“温温暖而富有人性”,最终落实实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这也也应当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的所有执法部门应当予以贯彻彻的一条基本工作思路。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思想汇报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