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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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编制 日期: 2023 年 0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9-341102-04-02-23973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鼓楼街忠佑巷 12 号地理坐标(118 度 17 分 44.854 秒,32 度 18 分 57.48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 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2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2、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团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琅琊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500环保投资 (万元)500环保投资占比 (%)100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5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 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设置与否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进入市政管网,不属于直排否环境风 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危险物质未超过 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不涉及否 1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 批复 (皖政秘2015177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

4、30 年) (2018 年修改) 的批复 (皖政秘2019226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无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1 、与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2018 年修改) 相符性分析根据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2-2030 年) (2018 年修改) 以及土地 证附件,本项目符合总体规划要求。2 、选址合理性分析(1) 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滁州市琅琊区鼓楼街忠佑巷 12 号。根据原滁州市土地房产管 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滁国用 (98) 字第 05652 号) 本项目拟建 用地用途为:医疗、办公、住宅,此次新建项目位于

5、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 院区内。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2) 环境相容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现场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厂界西侧 300 米处的饮用水源地 城西水库;距离厂界南侧 25m 的丰乐园小区;距离厂界东侧 20m 的鼓楼花园 小区;距离厂界东南侧 75m 的古胜小区;距离厂界北侧的约 10m 的居民点和 约 20m 的滁州市第三中学及 82m 的西门街道社区部分区域。项目建成后落实各产物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

6、提升改造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 约综合利用”中“8 、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 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 2 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安全处置技 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 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皖政秘 2018120 号) 和滁州市生

7、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与当地生态规划相符,本项目与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图位置关 系见附图。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滁州市环境质量公报,评价区域内常规因子均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地表水清流河水质引 用滁州市 2021 年环境质量公报,其中清流河盈福桥断面水质,不满足 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滁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项目区域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1 类标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 功能区划,故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要求。资源利用

8、上线项目使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 使用要求;项目生产设备使用能源为电能,采用市政供电,区域电网能够满 足本项目供电需要。负面清单拟建项目区暂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 提升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及 淘汰类行业,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 3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的相符性分析 (节选)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 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 专用包装物、

9、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 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 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物的 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 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 期消毒和清洁。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 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

10、、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 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 清洁。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 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 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 消毒。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 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 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自行 就

11、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 4 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本项目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资建设配套处置北院区部分医疗废物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部分病理性废物) 的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 改造项目,医疗废物经消毒和毁形等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 (场) 要求的 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期间医疗废物使 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采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转运至位于远离 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

12、生活垃圾存放场所的医疗废物的暂时 贮存设施。综上,本项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 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的相关要求。 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 目 由来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 1949 年,2015 年 8 月,原市一院和原市二院合并 组建新的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集医疗教 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安徽医科大学滁州临床 学院,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实习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06 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资建设了“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 目” ,于 2006 年 11 月 2

13、3 日取得了环评批复 (环管200693 号) ,2012 年 12 月 13 日取得验收意见的函 (环评函2012342 号) 。2021 年 10 月,滁州市人民医院投资建设了“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 ,并于2021 年 10 月 15 日取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从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就地无害化处置的“三化”原则;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但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新技术的研究 与开发;根据环办人事函2021467 号的要求,鼓励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 新业态推荐和支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投资建设

14、“医废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 改造项目” ,根据备案文件显示: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 原医疗垃圾暂存间旁建设 50 平方米的一层建筑,用于处置医疗垃圾设备的安装 与运行,项目已取得备案,备案代码为 2209-341102-04-02-2397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国务院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 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 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102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其他” ,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 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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