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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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林院团200821号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定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现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定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社团管理规定和社团量化考评办法做好社团的管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附件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定附件2: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评办法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主题词:社团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学生处、各系学工组 共青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2、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社团活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成长,繁荣校园文化,维护学校稳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由本校在籍大中专学生根据共同的专业学习和兴趣爱好,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和自愿的原则组成的群众性团体。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 学生社团以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目的,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第二章 组 织

3、第五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协调和管理。学生社团分级管理,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科(系)级学生社团由所在科(系)的团支部具体管理,科(系)团总支应根据学科特点指导本科(系)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第六条 学生社团应具备下面基本条件:(一) 制订出完整的章程,有明确的宗旨(二)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三) 有独立开展活动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活动质量(四) 有明确的成员条件和基本人数(总数不少于15人)(五) 有一定的指导老师且老师有参加指导(六) 社团负责人必须通过社团联合会的考核,具备一定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第七条 成立学生社团的手续(一)

4、 社团主要发起人(三名以上同学)向院团委或系团总支提出成立意向,经同意后即可筹备申请材料。(二) 申请:科(系)级学生社团向所在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院级学生社团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社团的章程草案,指导老师的意见、社团发起成员的基本情况及需特殊说明的情况等书面材料。(三) 登记核准:科(系)级学生社团由所在团总支登记核准后报院团委备案,院级学生社团由院团委审核批准,并填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四) 获准成立后,由院社团联合会向该社团颁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证,社团方可开展活动。第八条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聘请:学生社团必须聘请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思想

5、境界和业务专长的教师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顾问。聘请校外人员为指导老师须报院团委审批。第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期注册手续,每学期第一周内社团负责人必须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证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并提交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工作计划,上学期财务决算报告等书面材料,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活动或招收新会员,并给予注销处理。第十条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正、副职)需由各学生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审核批准,由院社团联合会聘任。凡受到学校处分者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不得再担任社团负责人。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的正职负责人,届满调任要进行个人工作小结和鉴定。第十二条

6、 学生社团换届:各社团理事会每年换届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迟,但不得超过两年。换届时应做好人事档案、经费财产、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照片等)等移交,并抄报社团联合会存档。第十三条 各社团必须有符合自身发展的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名称,宗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活动的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社团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成员条件、入退手续),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及职权、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三章 会 员第十四条 凡本校的在籍学生经本人申请,各社团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社团成员。第十五条 每个学生可以参加一个社团至多不超过两个社团

7、。若同时参加两个社团,其中一个必须为一般会员。第十六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会员应遵守各社团章程。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会员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可到社团联合会提申诉,并说明具体情况提交书面材料。第二十条 各社团每学期均须对社团会员注册一次,并将注册情况以及有关事宜报社团联合会备案。第二十一条 凡因个人原因多次未参加本社团的活动,而被强制退会的会员,社团将其材料报送社团联合会备案,并不得再加入其它社团。第四章 经 费第二十

8、一条 各社团活动经费遵循“自筹、自立、自主”的原则,要积极争取校内外的广泛支持,必要时可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支持。第二十二条 科(系)级社团经费上交团总支社团部管理,院级社团经费上交院社团联合会管理,由院社团联合会和团总支社团部为各社团设立总账和明细账。第二十三条 各社团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各社团凭发票到院社团联合会或团总支社团部报销。当社团一次性使用经费超出10元,应开据正式发票;一次性超过30元,应事先请示社团联合会财务组并说明用途;开支总额超过50元,应事先征求会员意见,之后向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申请,并至少由两人以上一同去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并且社团一学期的开销不得超过会费的40

9、%。第二十四条 各社团会费收取时间,收取方式须上报社团联合会,经批准后才可实行,社团个人会费每人不得超过15元,无特殊情况不能二次收费(二次收费需报社团联合会、团委批准)。第二十五条 社团联合会和团总支社团部将各社团经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布,并接受各社团和全院学生的监督。第五章 活 动第二十六条 各社团活动应坚持“业余、自愿、有效”的原则,提倡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提高素质相结合。倡导活动向高质量、高品位、高覆盖方向发展。第二十七条 各社团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活动,社团日常活动须到社团联合会填写活动申请表,凡举办全校性大型活动或参加全省(市)性活动,须预先写好活动策划书经社团联合会、院团委批准。第二

10、十八条 各社团请校外人员,校内教师作报告或座谈须报院团委批准。各类讲座和报告不得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第二十九条 各社团活动应健康活泼、有益学生身心成长。要做好每次活动的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第三十条 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校团委审批并接受学院管理。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禁止出版非法刊物。第三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组织对外活动须经校团委审批。外校社团到校开展活动也须经院团委审批。第六章 奖 惩第三十二条 院团委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优秀会长”“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根据社团本学年的

11、人数按其3计算“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名额, “优秀社团” 按其4计算“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名额)并给予表彰奖励。第三十三条 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实行积分评比制度,评比结果作为社团表彰的主要依据。(积分评比办法见学生社团量化考评办法)第三十四条 凡有违反上述管理办法规定,视情节给予学生社团相应处分,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暂停活动和勒令解散,并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理。第三十五条 社团组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解散。(一)一学期未进行有质量的正常活动。(二)会员实到人数长期不足20人者。(由社团联合会进行统计)(三)无正式负责人或机构瘫痪、管理混乱者。(四)不服从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并多次调解

12、无效的。(五)出现其它应予以解散的情形。第三十六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并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组织视为非法组织,坚决予以取缔并迫究当事人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闽林院团20036号文停止执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评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我院学生社团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营造校园学术气氛方面的作用,激发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性,表彰有突出表现的社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对全校各学生社团进行量化管理,每学年总分为全院前1/4的社团,评为优秀社团。具体量化办法如下:

13、一、评选资格1、每年在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系学生分会社团部登记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2、认真履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二、评比人员 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各系团总支社团部人员和各学生社团的代表共同负责。 三、量化细则 基本要求分(50分)、活动情况(40分)和会长考核(10分)和附加奖励分四部分构成。现分述如下:(一)基本要求:50分基础项内容包括组织建设、遵纪守规、内部活动、财务管理、材料收集。1、组织建设:10分 (1)内部分工明确,管理机构健全,理事会起作用:2分(2)换届手续正常合法,换届材料移交到位:3分(3)会员证按时注册,会费按时上交:5分(会员

14、证,会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至社团联合会,否则不得分)2、遵纪守规:10分(1)遵守学校等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2分(2)遵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2分(3)社团会长、会员了解社团联合会相关活动流程、办法、规定:1分(4)服从社团联合会关于日常及大型社团活动的安排并按时做到:3分(按工作的效率得分)(5)按时参加相关通知会议:1分(6)按时交纳社团内部活动会议等材料;1分。3、内部活动:10分(1)每学期至少2次全体会员会议:3分(2)协会日常活动有周期性,具备一定的质量:4分(3)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旨在服务会员的活动,如:讲座、比赛、演出、培训等,要求具有一定特色和规模:3分

15、4、财务管理:10分(1)遵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社团使用经费遵守财务制度,使用程序符合规定(当社团一次性使用经费超出10元,应开据正式发票;一次性超过30元,应事先请示社团联合会财务组并说明用途;开支总额超过50元,应事先征求会员意见,之后向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申请,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同购买;每学期报销会费不得超过社团会费总额的40%): 5分(2)财务管理明晰,按时上报账簿、财务报表及原始票据,以便备案及公布接受监督:2分(3)社团活动预算决算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1分(4)每学期会员大会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监督:2分(5)凡有会员提出质疑,经审查后问题严重者此项不得分;重大问题特殊处理5、材料收集:10分(1)设置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会员或设置文秘组:1分(2)保留社团章程、每学期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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