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财务分享财务的通透与融合——法律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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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财务分享|财务的通透与融合法律篇上个月我做了两回财务课老师,一个是受公司采购部之邀,给公司二十多个物料与采购文员做了一次高度浓缩的财务培训。另一个是周末给大学城德鲁克社团的学生骨干做的财务管理指导。前者是公务所需,后者纯粹是个人义工,但有一个共同点,受众都是财务以外的非专业人员。因此,我在备课的时候尽量用他们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作类比,这两轮类比做下来,竟然给了自己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财务居然与那么多的学科有交叉和类似点。今天就给大家说说我的新发现吧。先说说最雷同的学科,法律。在西方,人们常常把会计师与律师视为一个类别

2、的职业白领,因为两者都靠规则吃饭。所以,也只有在规则已几乎被神圣化的西方,会计师与律师才有这么高的地位。很简单,只有大家认同并恪守法律条文时,律师引经据典的雄辩才有可能影响陪审团的最终判决;同理,只有会计准则被大家普遍认同,会计师按规范做出来的报告才有可能吸引像巴菲特那样的投资者来仔细研读。一旦离开了规则化的环境,专业标准再怎么接轨,都是硬件升级软件拖后腿。比如,中国近二十年可以称之为颁布法律最多的国家,中国的财务准则也与国际准则越来越接近,但中国律师和会计师的独立性与地位却没有质的改变。另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在于这两门学科在时局发生变化时技术手段上的无奈。大家知道财务中有两张最基本的报表,一张

3、为资产负债表,另一张为利润表,这两张表的价值表达常常会有无法周全的两难。我们来看一个最简单的案例:比如说,当一个贸易公司在开业的第一个月进了两批货:1月1号,进了1吨大米,进价为每吨3000元。1月15号,又进了1吨,进价升至3200元。1月31日,以4000元卖掉了1吨大米。请问,当月它挣了多少利润?基本上有两个学派,一派为资产表学派,其核心观点是,不管利润如何,其最后留在资产表上的库存得反映最接近市价的价值。于是就舍弃利润表的相关性而先按3200元来确定留存库存的价值,利润再按先进先出的法则计为1000元;另一派则认为利润最贴切的反映更重要,应当将最当下的成本与收入挂钩,卖出的那一吨应以3

4、200元计成本,所以利润应当只有800元(其隐含之意:如果再做一笔这样的交易,利润还是这个数)。于是,留在仓库里的那一吨大米只能按过时的3000元计了,即所谓的后进先出法。到底是先进先出,还是后进先出,这是一个会计学上的经典难题。说到这里,让我插一段有关先进先出的笑话:有两个士兵,一个老兵,一个新兵,在休战的间隙坚守在战壕里。没想到一颗炮弹飞来,正好落在两人中间,结果两人同时归天。那个每天都写战地日记的勤务兵就跑去问上尉:长官,我到底该怎么记录,他们两个到底谁先死?上尉无奈地摇了摇头,嘟囔了一句:就写那个老兵在先吧,先进先出嘛 (First In, First Out)。这就是会计学在时局发生

5、变化时既要忠实历史又想贴切表达当下的两难,无独有偶,法律也有同样的两难。大家知道,世界通行的法律基本上也有两个流派:大陆法系与案例法系。中国就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其核心观念就是与时俱进。不管历史上是怎么判的,一切以与现在的时局相适应的新法律加以覆盖,极具时代特征。比如说同样是偷一辆自行车,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比如我小时候的七十年代,要判个三年五年。而放到现在,派出所都不给你立案。这是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就是失去了历史的连贯性与一致性。最受人诟病的就是所谓的严打,还有什么从严从速之类的调控原则,简直把法律当橡皮筋了,失去了可比照的公平性。我有一同样考取重点中学的小学同班同学,在初三的时

6、候与人打架,把人家的头打开了花。其实也没什么,医院里缝几针而已,但他不巧碰上了严打时期的巡逻队,结果一个15岁的少年就因为打了一架在牢里关了3年。我上大学的那年,刑满释放的同学在我们弄堂口摆起了大饼油条摊。买早点打招呼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感叹:造化不弄人弄人。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应该与时俱进的,比如说生命的价值是超越时代而具有永恒性的,这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案例法的根本诉求。案例法强调历史的传承与一致性意义上的公平,特别是在命案的处理上,一条命就是一条命。在同一个州两百年前怎么判,现在也该怎么判。当然,案例法也有它落后于时代的尴尬,很多古怪的法律现在依然没有被废除。不过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案例法,甚

7、至我认为案例法的可笑之处正是它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可能完美,持守它就是宣告对法律尊严的执着捍卫,其象征意义比现实意义要重要得多。就如同足球比赛中裁判所拥有的绝对权威,明明是误判,也不能去改,因为一旦裁判失去权威,就不是某一场比赛公正与否了,而是整个体系要崩塌。扯得有点远了,总之,在面临变化的当口,法律与财务同样碰到了历史与现实无法顾全的两难。下面摘引两则有关穿着的规定,分别出自大陆法系与案例法系,改与不改都挺有意思:上海出台新规定:不得穿睡衣上街。纽约州依旧保留老规定:晚上十点以后不得穿拖鞋。这一新一旧,你品出了什么?面对时局的变化:财务无法表达价值,法律难以诉诸公正。篇幅关系,有关财务与其它学科的联结,会在后续的文章一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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