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桐乡古遗址之现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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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桐乡地下遗址之现状及保护建议徐进桐乡概况 桐乡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嘉兴地区,总面积700多平方千米,总人口60多万,下辖3个街道、9个镇。桐乡人文历史悠久,早在7000多年前,桐乡先民便在今天的石门镇颜井桥村罗家角繁衍生息。分布于我市境内的谭家湾遗址、新地里遗址、普安桥遗址、姚家山遗址等数处古文化遗址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就在这些地方生活并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史前文明。其中1979年发掘的石门罗家角遗址,通过对罗家角第四文化层出土的芦苇经碳14测定、陶片经热释光测定,分别距今7040150年、717010%,属马家浜文化早期类型。以下简要阐述近年来桐乡境内近30年来发掘的地下古遗址之

2、概况。上世纪70年代罗家角遗址发掘以来,桐乡境内先后发现并发掘了一批地下遗址。新桥遗址,遗址位于崇福镇西南郊运河南岸大通新桥南堍东侧,面积约19500平方米,属于马家浜文化类型。1972年发现,1982年试掘,出土骨角器有鹿角钩、点种器、麋角柄,陶器有釜、罐、盆、盘、钵、豆、支座,胎中分别夹蚌、夹砂、夹禾本科植物的茎叶等,陶质疏松,往往施红色陶衣。据陶器的发展序列分析,遗址的相对年代,约在六千多年前。现为桐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普安桥遗址,1995年北京大学、省考古所、日方联合发掘,面积近万平方米,已发掘600平方米。堆积丰厚,分五层,2层为商周堆积,3层为良渚文化堆积,4层为人工堆筑的古土墩,

3、5层系崧泽文化遗存,显示从崧泽文化到商周时期基本连续的发展过程。普安桥遗址生活区与墓葬区并存,土墩的形成与早期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丧葬行为有关,与单一高台墓地有所不同。遗址中房屋建筑遗迹保存良好,柱洞、墙基槽、火塘等迹象大体能显示建筑的单元和聚落整体的生活景观。墓葬均为南北向的单人竖穴土坑墓,棺木有平底箱式和圜底独木棺两种。出土玉琮、玉璧、玉钺等玉器和精美漆绘陶、彩绘陶、黑皮陶器。2001年发掘的总面积约10000多平方米的新地里遗址,当年已发掘3000平方米,共清理良渚文化墓葬140座及祭祀坑、红烧土营建遗迹等。出土各类良渚文化文物总数超过1800件(组)。显贵墓葬在土台的南部,平民墓葬在土台的

4、北部。显贵墓葬有棺椁两重葬具,随葬玉琮、玉钺、玉璧等玉礼器。平民墓随葬品以陶、石器为主,玉锥形器常见。陶器组合为鼎、簋、壶、尊、罐。2002年发掘的石门镇南宋东园遗址,发现了数量较多的明清时期民窑烧造的青花瓷碗、盘、碟等日用器皿,还有少量白瓷和龙泉窑青瓷片,及石权、铜刀、铜针、铜烟管、铜鎏金小佛像等小件文物。此外,水池中出土了少量砖制建筑构件,有牡丹纹圆瓦当、狮子状垂兽及砖雕等,上述出土物多与 “大明年造”、 “宣德年造”、 “ 大清年造”、“ 大清丁未年用”款青花瓷和“乾隆通宝”、“ 嘉庆通宝”、 “ 道光通宝”铜钱共出。水池上层还发现一枚“景德元宝”铜钱。遗址的发掘,对了解南宋私家园林的基

5、本情况、园林布局等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揭露的假山,是武康石造园的较早实例。2003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桐乡市博物馆在10月至12月对桐乡石门董家桥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该遗址属古代村落,堆积厚3-4米,其主体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堆积,最下层有部分新石器时代晚期良渚文化的堆积。春秋战国时期的堆积中出土的遗物主要有:印纹陶坛、罐,原始瓷碗、杯、盖,夹砂陶鼎、釜等,出土的小件青铜器有鼎、矛、镞、刀、镰、锸、鱼钩等。较为重要的是,在该遗址春秋战国时期的堆积中,还发现了少量在传统越文化中不见的鬲,而鬲在吴文化中是常见的。鬲的发现是一种文化渗透的产物。良渚时期的遗物有黑皮陶豆、双鼻壶、罐、杯及很

6、多泥质灰、红陶片,夹砂陶鱼鳍形、舌形、T字形鼎足等也是该堆积中多见的。遗址是桐乡境内保存最为完好的商周遗址。姚家山遗址桐乡市姚家山遗址,是4000年前的良渚文化的一个中心区。在对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中,共发现了6处良渚文化晚期墓葬,共出土玉钺、玉壁、玉锥形器、玉手镯等近200件器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掘还首次出土了一件罕见的玉耘田器。可以说,在这些地下遗址发掘中,一方面为文物研究工作提供第一手的实物资料,另一方面也大大丰富了桐乡的馆藏文物。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桐乡地下遗址面临的现实是,抢救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破坏的速度,每一次的抢救发掘显得是那样的被动和仓促,在桐乡众多的地下遗址中

7、,已经抢救发掘的地下遗址也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众多的地下遗址正在遭受不为人知的破坏,民众文保意识的淡薄和新农村基础建设、经济的发展、土地开发及政府对地下遗址的重视程度不够是桐乡地下遗址的保护现状及面临的困境。桐乡市地下遗址分布之概况桐乡的地下古遗址,文物部门登记在册的有67处,这67处地下遗址,分布于全市12个镇、街道。从“桐乡地下遗址公布图”上可以看出桐乡古遗址在桐乡行政区以“C”字形分布,主要分布于桐乡西南,与海宁市、余杭市交界地带显得密集。从“桐乡地下遗址分布概况”图上看,洲泉镇、屠甸镇、高桥镇和崇福镇是我市地下古遗址主要分布区域,四镇地下遗址数量占全市地下遗址总数的53%。地下遗址分

8、布之广、数量之多,给文物管理部门带来管理上的烦恼,也给盗挖盗掘者可乘之机。盗挖者往往利用老百姓文保意识的淡薄和管理部门管理上的疏漏对古遗址进行大肆盗挖盗掘,甚至在大白天也明目张胆地盗挖,一些丧心病狂的盗掘者公然肆无忌惮盗掘文物保护点。近年来,桐乡在古遗址保护范围内挖土、取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几乎各镇、街道都有,有的很严重。古遗址大多是古人的聚落,它有两个特点:一是靠水近,取水方便;二是为防洪水,多建在台地上,比较典型的是2004年抢救性发掘的屠甸姚家山遗址。抢救发掘之前,遗址的台地中间部分已被挖平,挖得低于四周,整个遗址已被拦腰切断。桐乡境内,类似的情况还有,有的则被挖得相对严重,如在公布为

9、文保单位前石门镇的庙后头遗址,崇福镇的元宝亭遗址等。凡属这些情况,势必对古遗址造成不可挽回的、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损失。挖土、取土的原因很多,有土地平整中的推土,烧砖瓦用的原料取土,农村宅基地改建取土等等;这些取土行为如愚公移山,长年不止,无论有多少古遗址都会被挖掉。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制止取土现象,是当前地下遗址保护工作中必须解决的大问题。还有一些分布在桐乡大大小小高土墩上的古遗址,其范围内或有古墓葬,或曾经出土过有重要价值的器物,这就引来了不少盗掘者的“频频光顾”,一些胆大妄为的犯罪分子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盗挖文保点。2008年2月29日下午2点,桐乡市屠甸镇荣星村小六旺遗址,三名盗

10、掘者正在盗掘,被现场巡查的博物馆工作人员逮个正着,后因他们认罪态度较好,法庭遂依法宣判:三人各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现场的盗洞很大,可容两到三人进出,东西向,长3米,宽60公分,深1米左右,技术含量较高,这说明盗掘者也具有相对专业的考古常识。这群人具有的专业考古知识越高,对地下遗址的破坏性就越大。如何加强巡视,防止和打击地下遗址的盗挖盗掘,显然是一个值得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关于桐乡古遗址保护的建议2009年,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杭州余杭区召开的“大遗址保护良渚论坛”上表示“文化遗址保护不能关起门来做。”古遗址保护也不是文物部门一家人关起门来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市县

11、级的地下遗址保护,管理部门既有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有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提高对古文化遗址的认识,把遗址保护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我们应该认识到,近几年来的土地平整,新农村的建设和道路修建等基础建设对我市地下遗址的破坏是严重的。如崇福镇越茂桥遗址,整个遗址土墩被附近农户取土取掉三分之一。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农户文物保护意识的缺乏,二是管理部门由于人手配备问题监管未及时到位,巡查工作上由于地域的关系也有所疏漏,有时候等发现问题时已经无力补救。我们必须认识到,我桐乡市境内的各类古遗址,是桐乡历代历史的见证;是桐乡历史文化底蕴的再现;也是桐乡文化资源的有机组成

12、部分。保护好古遗址,既能够展现桐乡历史的悠久与辉煌以及文化底蕴的深厚,也能够提升桐乡文化资源的价值以及文化的品位与知名度。保护好桐乡尚存的地下古遗址,不单单是从思想上重视,更主要的是要从行动上重视起来!保护好桐乡尚存的地下古遗址,是我市各级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二)加强遗址保护宣传,提高全市人民的遗址保护意识文物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地下遗址属国家所有,是全民的共同财产。具体到桐乡来说,桐乡境内的地下遗址是全桐乡人民共同财富而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位个人的财产,所以说地下遗址的保护要全民保护。针对这

13、一点,博物馆作为我市地下遗址主要的业务和日常管理部门,宣传方面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一些计划。如: 2011年将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委张贴文物保护宣传画,宣传一切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制止盗掘盗挖地下古遗址行为;在全市地下遗址树立文物保护碑并在文物保护碑上以简易地图的形式标示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一些分布范围较大的古遗址四周树立遗址保护界桩,再次明确遗址保护范围,提高民众的遗址保护意识;加强对全市古遗址巡查工作的同时让新闻媒体积极介入进来宣传遗址保护,在遗址保护中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遗址保护中来必须要让他们意识到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必须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三)地下遗址保护要与经济发展相结

14、合,要有相应的惠民措施古遗址无法离开土地,没有悬于半空中的遗址,土地是古遗址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民生存的物质保障,制定有关地下遗址保护规划的同时不能不考虑以土地为生的农民的切身利益,但桐乡目前的地下遗址保护往往是文物部门一家人在唱独角戏,脱离群众的参与,这使得保护工作往往事倍功半。以桐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罗家角遗址为例,罗家角遗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后,附近农民不但没一点喜悦之情,反而怨气增多,因为他们不但没得到政府相应的补贴,反而事事受限,遗址范围不能开发,不得随意建造房屋,不得随意改建机耕路,连挖只排水沟也必须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等等。交通环境及地理位置都落后于罗家角的地方都在大

15、发展,唯独罗家角村因为罗家角遗址的存在而使附近农民经济收入明显低于其他地方。遗址保护一定要有相应的惠民措施已经迫在眉睫!我们曾有过一种设想,即使遗址保护点不能开发为旅游景点增加农民的收入,对于在遗址上耕作的农民来说,如果能按照土地的面积对其实行一定的遗址保护补贴,也会提高他们的保护积极性。桐乡目前的现实是,当一处土地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后,土地上的农民是一身的怨气,自认倒霉!如果真能对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一定的经济补贴,农民不但没怨气,只怕恨的是:自家的土地为什么不是文物保护点!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经济开发区的盲目扩建,桐乡地下古遗址的保护已经显得举步为艰,保护好现有的地下古遗址,加强巡视,控制对未发现的其他古遗址盗掘盗挖,已经成为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让我们每一位文物工作者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地下遗址保护这场轰轰烈烈的战斗中去,给桐乡的子孙后代留点家底,留点历史的见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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