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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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的成就“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十堰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办养老床位持续增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全

2、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别达到162个和1243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69。各类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157家,养老床位总数2.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基本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张湾区探索开展了“互联网养老”服务,武当山、郧阳湖、野人谷等地探索了候鸟式“旅居养老”服务新业态。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依法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全市现有11家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1898张,其中医疗床位564张,养老床位1334张。10家养老机构纳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

3、医保定点范围,医疗资源与养老护理实现了充分结合。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2020年,全市共安排资金3367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城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面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发放资金159.6万元,7769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受益;全面落实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防制度。但总体来看,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在初创阶段,养老服务供给压力不断加大,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全市63.7万老年人,特别是1.5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潜力还没有充

4、分开发,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城乡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与社会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重大机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3.7万,占总人口的18.8。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88万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达25,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家庭等

5、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二是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新常态、城镇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等相伴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养老服务同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差距较大。养老保障政策城乡差异、区域差异明显,老年社会福利制度滞后,医养结合体制机制不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匮乏,养老产业发展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老年人精神关爱和情感慰藉缺失,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和宜居环境有待完善,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和行动有待加强等。与此同时,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6、重要讲话以及国家和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人口老龄化的增速短期放缓,劳动年龄人口仍较为充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难得的机会窗口。四是我市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定实施十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老年人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

7、义。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养老,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打造与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相适应的健康养老“重要窗口”,以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目标实现。(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

8、,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增强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在政策指导、规划制定、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3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需求导向和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方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痛点”和“难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先行,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

9、务管理机制,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破解医养结合、城乡均衡等难题。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重点做实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养老和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照护等工作,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实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在保障

10、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序号指标目标值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2全市养老床位总数2.8万张3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4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5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1006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7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600户8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9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10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10011养老机构通过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100三、主要任务

11、(一)构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1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各级政府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在重点保障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大众普惠养老发展。按照全国统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2夯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3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重点做好特殊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长

12、期照护服务。整合各类津贴和补贴制度,提高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4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各级政府按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统筹现行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二)实施居家社区养老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激发家庭养老功能。建立完善支持居家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明确家庭赡养照顾老年人的责任,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家庭基本养老功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

13、质量,加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倡导传统孝道,尊重老年人对家庭成员情感慰藉的心理需求。二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专栏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将市县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等基本

14、民生需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项目用地空间需求。完善新建小区与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工作规则,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养老服务设施清单,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对没有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小区,由地方政府纳入城市更新和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整合和充分利用国有办公用房、厂房、商业设施等各类闲置场所和资源,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多种方式,按标补齐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闲置办公用地、用房和其他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推动空置公

15、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到2025年,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基本建成。三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鼓励老年人根据喜好及相互约定,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式养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根据老年人不同特点,广泛开展互助小组服务,增强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善标准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引导、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互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三)实施机构养老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定位,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充分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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