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锦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纸质手提袋、纸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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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本)项 目 名 称:新建纸质手提袋、纸盒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泸州锦华科技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3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新建纸质手提袋、纸盒加工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510502-04-01-559197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地理坐标( 104 度 34 分 49.332 秒, 28 度 52 分 20.82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231 纸和纸板 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纸制品制造 223*建设性质

2、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江阳区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 填)2203-510502-04-01-559197总投资 (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9环保投资 占比(%)1.8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 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

3、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经分析,本项目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 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经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 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本项目不涉及否1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 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经上表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 况产业园区名称:泸州市酒业集中发展区(现

4、名为“ 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审批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泸市府函2020104 号园区规划概述: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黃 舣镇,始建于2006年,2006年至2015年6月,园区名称为泸州酒业集中发 展区,2015年6月18日,成立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园区更名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2016年4月26日,园区更名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120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规划修编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

5、1年7月19日印发的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 区规划修编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120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 项目与修编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 合 性1.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和地方明令禁 止、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符 合2.禁止新建石化、化工、有色和黑色 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焦化、 水泥、燃煤发电、废弃物焚烧处理、 屠宰、制浆造纸、印染、制革、专 业电镀、化学合成药制药、发

6、酵类 制药等与主导产业不相容的建设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但项目属于加工 纸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有色和 黑色金属冶炼、石墨及炭素制品、焦 化、水泥、燃煤发电、废弃物焚烧处 理、屠宰、制浆造纸、印染、制革、 专业电镀、化学合成药制药、发酵类符 合2目。制药等项目3.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 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禁止引入 含汞、镉、铅、砷、铬五类重点重 金属废水排放的项目,禁止引入废水排放含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废水的排放,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符 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求本项目采取的措施符 合 性将园区西北面涉及

7、长江上游珍稀、 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块 调出园区范围,确保与长江上游珍 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 关要求相符。禁止在长江,上游珍 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块调出园区范围,项目不设置排污口,生活废水进入园区管网,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符 合园区和企业按相关要求设置事故 池,避免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 入地表水体。强化区域多级环境风 险防控体系,建立区域风险应急联 动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防止废水事 故溢流进入地表水符 合严格落实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 期达标规划(2018-2025

8、)等相关大 气污染防治要求,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泸州市大气 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大气相关防治要求符 合园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电等,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直接使用生物质本项目运营期主要能源为电能,不涉 及天然气、煤、生物质等能源的使用符 合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执行相关标 准的特别排放限值;在区域环境空 气质量达标前,新增排放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须按要求实行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大气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本项 目建成后,有机废气实行 2 倍代替符 合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和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大气环

9、境防护距离、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15m排气筒排放,增大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减少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符 合加强园区有关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严格印刷、包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 VOCs 排放 的全过程管控。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 SO2 及 NOx的产生及排放,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符 合综上,项目符合城市及园区发展规划要求。3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相关内容,本项目属 于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 于第 29 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发 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 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据此,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3-510502-04-01-559197”文件予以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租用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其建 设,进行设备安装,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 设用地规划许

11、可证(地字第泸江区建 2013086 号)、不动产权证书 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未改变土地用途,符合相关用地规划的要求。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根据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 (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 年版)” 的符合性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 年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试行,2022 年版)符合性一览表

12、序 号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本项目不属符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于码头项目合4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和过长江通 道项目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13、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 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 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段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未在 长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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