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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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资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质量调查小组事故调查报告纠正预防措施质量处罚单一般质量事故现场监理安质部分析1 目的 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3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

2、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 职责4.1 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4.2 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5 制度内容(一)、发生

3、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

4、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处置方案由分部工程部组织实施,分部安质部组织验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并将结果上报局经理部安质部。(四)、在保修期内的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承担施工的集团/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评审、处置、验证,并将相关情况报集团公司/公司安质部门备案。(五)、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必须配合调查组在二十小时内向其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

5、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延时不报按隐瞒处理。(六)、在施工过程涉及设计责任的质量事故,应邀请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后,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报表”上报。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有异议,可报请上级机关仲裁。 (七)、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查不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不放过;拿不出解决办法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得到处罚不放过。(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情况;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

6、以及责任性质;提出工程处理方案;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九)、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对整个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填写“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1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虽上报而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2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3人为隐瞒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或擅自处理者;4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不合格而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5其他隐瞒事故的行为。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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