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金碧镇卫生院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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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黔西市金碧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黔西市金碧镇卫生院 编制日期: 2022 年 0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黔西市金碧镇卫生院扩建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金碧镇街上地理坐标106 度 16 分 42.790 秒 27 度 12 分 27.63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23 乡镇卫 生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 84- 108-基 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 他(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团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申报情形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 (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 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经查阅,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中的第一类 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七条 卫生健康中的“5 、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产

3、业政策。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 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 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 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 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 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

4、江中上游转移。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 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 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 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 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 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 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 2 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

5、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 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排放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委托专业医疗废物处 置单位回收处理。废水不经过水上运输, 经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金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破坏生态系统的作业,不 涉及水产养殖、捕捞等, 不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 脆弱的区域, 不涉及不违反以上任何条例,项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规定的所有政策。3、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6、理念,坚持保护优 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 划定 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长江经济带生态整体性和上中 下游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差异性, 开展科学评估, 识别水源涵 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 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 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 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 各类保护地等。 2017 年底前, 11 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加

7、快勘界定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 制的重要基础, 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 3 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 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 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对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 在不 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 安排。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 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 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保护红 线监管平台, 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与综合应用,强化生态 状况监测,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生态系统

8、状况与服务功 能变化,预警生态风险。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推动若尔盖湿地、南岭 山地、大别山、三峡库区、川滇森林、秦巴山地、武陵山区 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共建, 优先布局重大生态保护 工程。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监测能力,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 态环境监管, 提高区内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 时、准确地掌握区内主导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编制实 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负面清 单外的特色优势产业,科学实施生态移民。继续实施天然林 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田还湖还湿、湿地 保护、沙化土地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 提升水源涵 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

9、2020 年,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 境状况指数(EI)稳步提升。以长江防护林建设为主体,开 展沿江、沿路、绕湖、绕城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绿色通道 和农田林网建设, 建设长江干流、江淮等支流生态廊道。在 重点区域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 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在浙江、 湖北、湖南和云南4 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整体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 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湖北、重庆、四 4 川、贵州、云南等5省市开展公益林建设。加强国家级公益林 和地方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实行国有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 对自愿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停伐奖励补助资 金。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

10、幼龄林抚育, 优化森林结构,提 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加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 严禁围垦湖泊,强化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自然湿地 面积、保护率。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河湖生态调查、健康评 估,加强洞庭湖、鄱阳湖、三峡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 系建设。继续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 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重要生境修复等措施, 修复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通过退耕(牧)还湿、河岸带水 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实 施湿地综合治理, 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以南水北调东线清水 廊道及周边湖泊、湿地为重点,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加强草原生态保

11、护。加强川西北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 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 实现草畜平衡, 促进草原休养生息。 继续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退牧还草措施,加强“三化” 草原治理,强化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和寒潮冰雪灾害防控。 巩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到2020 年,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达到86.4%。项目处于长江生态脆弱区域中的生态脆弱度“较低”区,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医疗设备的安装和床位的增设, 项目 将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条款实施,不会造 成水土流失也不会破坏生态平衡,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 5 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12、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 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 求;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2 类标准。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 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 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 上线;项目用电由附近现有变压配电设备接入,不会达到电 力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2018)16号):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900.76平 方公里,

13、占全省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的26.06%。全省生 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a、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面积为14822.51平 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42%,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 山、赤水河、沅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 红水河流域等地, 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 武陵山水源酒 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 护片区和大娄山一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b、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面积为10199.13平 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 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

14、片区: 南、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 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一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 失控制片区。 6 c、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面积6080.50 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5%,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 娄山及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 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 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d、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462.86平方 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7%,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 江上游一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 石漠化控制片区。e、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面积11335.78平方公 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3%,主要分布在威宁一赫章高原分 水岭石漠化防治区、关岭-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 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一平塘高原 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 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 乌蒙 山一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 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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