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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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镇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各村、镇直各单位:为了加强镇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若干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目 录1.学习会议制度12.干部管理制度33.考勤签到和夜间值班制度54.请假制度65.派工制度96.财务管理制度107.印章管理制度128.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49.公车管理制度1610.工程招投标制度1811.办公室工作制度2012.节约用电制度24学习会议制度一、坚持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原则上每月组织学习一次。 二、坚持每周二上午8

2、:30为镇干部集中工作学习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安排部置镇中心工作或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有关文件精神等;每周二上午8:30的集中学习会议请村书记、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扶贫工作队长列席参加,安排布置本周要点工作。 三、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确需召开镇、村全体干部或全体村书记、主任会议由分管领导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并批准方可召开;召开一般业务性会议由部门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并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 四、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大小工作会议或组织的学习,一律实行签到制,主持人必须在开会前或会议后抽查点名,并做好记录。 五、凡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应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迟到或

3、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30元,当天兑现,当月通报,两次不来效能告诫,三次不来就地免职。村一般干部不来由村书记垫付,村书记不来由班子成员或包点干部垫付。会议期间手机每响铃一次罚款10元。 六、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准顶替,因特殊情况确需其他人员顶替者,会前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七、所有参会人员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八、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一般不召开大型会议,确需开会,以开短会为主,会议原则不超过2小时。九、会议主要内容进行完毕,为了解与会者掌握会议精神情况,随机抽查2-3人,回答不了的

4、,要单独补会。干部管理制度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4.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5.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购物、打游戏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群众来访,不准摆架子,耍态度;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

5、要喝;不准在建房、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不准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7.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纪法纪,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8.干部在工作期间(包括在镇、村时)严禁赌博,严禁中午饮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不讲价钱、不推诿,不折不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镇考勤签到和夜间值班制度 一、考勤范围 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全体人员 二、考勤奖惩办法 1.出勤计算:以每月的实际法定工作日为标准,综合每人每月考勤机数据、会议通知、派工单计算当月出勤次数。 2.奖惩情况:

6、每位干部每月满勤奖为320元,每少签到(或签退)一次处罚如下:旷工扣20元,事假扣5元;夜间值班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为每周两次。 3.签到时间为:早上8:00-9:00,下午16:00-17:00(冬季)和16:30-17:30(夏季)。包村干部不能回镇签到者,用村干部电话报岗。 4.夜间值班签到时间:21:00-23:59。 5.请假手续严格按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 三、考勤统计 考勤数据由办公室周二之前统计,报纪委审阅盖章后,将考勤结果张榜公布,要求每周一上午将上周的派工单、请假条及其他情况说明送到办公室统计,逾期不交者,按缺勤计算。月底汇总,并在下月初通报。年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镇

7、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有关事项的规定 为了维护我镇工作人员的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的管理,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作如下规定。一、病假规定(一)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要领导请假,并递交请假条,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二)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和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补助照发。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放50%的车补和50%下乡补助。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扣发全部车补和下乡补助。(三)病假有关具体规定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待

8、遇,应由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2.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以上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3.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全部工资、车补和下乡补助。4.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5.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主要领导

9、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待遇。 二、事假规定(一)原则上不安排事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和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0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发放全部的工资、车补和下乡补助。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0天的,次年发放车补的50%和下乡补助的50%。 3.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次年全部车补和下乡补助。 三、有关事宜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

10、旷工论处。全年单次旷工5天或累计矿工10天以下的,发本人次年车补的50%和下乡补助的50%;全年单次旷工5天以上的或累计矿工10天以上的,停发次年全部的车补和下乡补助。派工制度 (一)会议派工。因会议要到市区开会,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会议通知实行派工,凭会议通知,然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每人每次补助50元。(二)报送材料派工。因工作需要进城办事或报送材料,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实行派工制度,派工单先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然后办公室盖章,经镇主要领导签字,根据派工单每人每次补助30元。(三)材料报送要求。1.根据区下发文件时间安排原则上是每周一、三、五下午报送材料,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安排。2.

11、因专业和技术问题需要相关负责人报送的,先由分管审核签署意见后签批派工单。缺因材料过多,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由办公室派车接送。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一、镇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现行财务工作规定,熟悉业务,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帐务、报表、资金三对口,坚持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资金运转情况,在财政支出上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镇财政所设报帐员一名,统管预算内、外所有资金的开支和单据的临时保管;实行钱帐分管,设记帐员一名,负责收支登记业务并负责具办与结算中心帐务核对事项。三、镇直有关部门的所有预算

12、内、外收入一律上交镇财政所统一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报帐制。四、实行财政所长把关条据规范性、书记审核、镇长签批,财务小组研究通过的机制。镇政府及镇直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经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由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书记审核、镇长签批。五、实行现金拨款制,总会计凭书记镇长签批的拨款单,如数拨款给现金会计,没有拨款单的不准拨款。六、有关正常办公及零星开支按下列规定执行:1.镇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列举造出预算,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凭购买票据报销。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系原始规范性发票,有经办人签字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核实,报经领导审批签批后,方可报销,禁止白条、收据入帐。

13、2.班子成员及镇直各部门,如需打印、复印、制图版、制布标等工作需要,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统一办理。3.所有财务收支实行先请示后办理,任何人不得先斩后奏。所有烟、酒、茶叶、办公用品等支出,一律由党政办负责安排,否则,不予审批。支出发生后,须及时报帐,如实填报报销单,在一月内提请审批,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月,否则不予审批。4.镇直各部位所用水费、电费、网费均有办公室统一结算,统一报销。七、本制度由镇人大、纪委、财经领导小组监督实施。*镇印章管理制度为加强政府印章使用管理,维护政府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政府印章实行专人管理。人民政府印章由办公室专人

14、负责管理。无论工作量大小,印章都不得交由用印申请人或非管理责任人使用和保管。二、印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使用政府印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凡以政府名义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报表、请示和报告等一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启用印章,未经批准而使用印章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印章管理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事项(如小孩读书、就业、出据贫困证明、法律援助等)需启用印章的,则由印章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把握。表册、信函等一般事务性材料需经相关办公室盖印或负责人签名方可使用政府印章。凡以政府名义颁发或上报的文件,其原稿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交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材料一律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各种需加盖政府印章的证明、申请等文书,需经相关村(居)委和镇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由主要领导签字方可交由办公室盖印。三、使用政府印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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