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7922118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 页数:109 大小:1.3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_第1页
第1页 / 共109页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_第2页
第2页 / 共109页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_第3页
第3页 / 共109页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_第4页
第4页 / 共109页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_第5页
第5页 / 共10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10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2017-2019)竞争性谈判文件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二一七年八月- 1 -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2017-2019) 目 录第一章 响应单位须知- 3 -前附表- 4 -1、总则- 9 -2、竞争性谈判文件- 13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5、开标与评标- 21 -6、中标与签订合同- 29 -第二章 合同条款- 3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4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3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和要求- 52 -1投标书一(价格部分)-

2、54 -A1投标函格式- 54 -A2法人委托书格式- 56 -A3开标一览表- 57 -A4投标报价表- 58 -A5二次报价单- 73 -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含资格、资信证明)- 74 -2.1 B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4 -2.2 B2 技术条款偏离表- 76 -2.3 B3 技术依从性声明- 77 -2.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副本复印件- 78 -2.5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9 -2.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80 -2.7投标单位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 81 -2.9职业危害检测方案-

3、83 -2.10 B4企业拥有专业设备设施一览表- 84 -2.11 B5人员配置及保障措施- 85 -2.12 投标单位证明其为合格投标单位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89 -2.13 B6类似业绩- 90 -2.14 B7标书编制人员名单- 91 -2.15其他优惠条件;- 92 -2.16其他可以证明投标单位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用户反馈意见等资料;- 93 -2.1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94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95 -一、项目系统概况- 96 -二、项目检测范围- 96 -三、标准技术规范- 96 -四、检测模式及具体工作内容- 97 -六、项目对资质和资源配备的要求- 1

4、04 -七、项目对生产组织的要求- 105 -八、项目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105 -附件:报名表- 108 -第一章 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1资金来源:该项目的资金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负责筹集并已落实,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21.1.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职业危害检测项目(2017-2019)项目检测范围: 天平车辆段建筑、太平车辆段建筑、松陵车辆段建筑、桑田岛停车场建筑、元和停车场建筑、天鹅荡停车场建筑、1号线全线、2号线全线、4号线全线、苏州乐园及星塘街主变电所建筑、清塘主变电所和施家主变电所、秋枫主变电所建筑。具体见

5、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31.1.3服务期限:2017年9月1日 至2019年12月31日招标单位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单位须承诺服从招标单位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相关费用根据工期变化进行相应调整。41.3.2招标日程安排: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09:00现场踏勘集合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楼大厅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14:00之前各投标单位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传真且电子邮件

6、,或直接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截止时间之后的提问招标单位有权不作解答2017年9月5日(星期二)17:00之前招标单位会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通知(如有)(电子邮件形式)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3:00-14:00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4:00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星期三)14:00开标时间开标会议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楼北楼1271会议室。招标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联系人:梅嘉邮政编码:215101

7、电话:0512-65683297传真:0512-65683297邮箱:meijiasz-51.4.1一、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产品的企业法人;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5、投标单位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和计量认证证书;6、投标单位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类似工程相关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二、本次招标规定: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

8、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1.5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前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无效标。73.6.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83.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十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以上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帐户开出)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开标前至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需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开户银行:中

9、国银行苏州分行;户名: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帐号:52616026103193.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3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或U盘)。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共计2个封袋,开标时使用。如投标单位需要,招标单位可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电子版供参考。105.3评标方法:通过符合性审查最低价法116.6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12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

10、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5)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

11、文件的要求的;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的;1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6)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7)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递交,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19)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记”*”号条款相关要求的;20)合同条款负偏离超过10条(不含1

12、0条)以上的(注:不含”*”号合同条款);21)技术条款负偏离超过5条(不含5条)以上的(注:不含”*”号技术条款);22)投标报价错误修正的数额绝对值合计超出投标单位原投标报价5%(不含5%)的。 13本项目最高限价: 180000 元。注:以上表中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1、总则1.1 总说明 1.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范围以及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1、2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单位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1.1.2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见前附表第3项,具体要求应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1.1.

13、3本次招标应遵循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人大常委会1999-8-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2011-11-30)1.2 定义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2.1招标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2.2投标单位:成功报名并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2.3中标人: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投标单位;1.2.4竞争性谈判文件: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出的本文件、附件、资料及本

14、文件的补充文件;1.2.5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2.6书面形式:纸质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等)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2.10天:日历日;1.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1.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 招标过程 1.3.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竞争性谈判公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踏勘(如果有)、竞争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