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47917143 上传时间:2023-11-0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10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部分法律基础知识.doc(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三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一 法的一般理论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2、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3、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调整政治关系、调整经济关系、调整社会公共事务5、法与经济的关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法与经

2、济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产生、本质、特征)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政治都是社会的上层建筑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的制约(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体制改革、活动内容) 法服务于政治 法与政策的关系:都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名共同意志的体现 (本质一致) 都决定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制定 政策对法的作用:党的政策在法的制定中的指导作用 党的政策在法的实施中的指导作用 法对政策的作用:法是实现政策的重要形式,是定型化、规范化、条文化的党的政策 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群众的智慧制定出来的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起着制约作用6、社会主义法制

3、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民主和法制紧密联系、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民主决定法制的性质、内容、发展变化;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7、法的制定又称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当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宪法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 以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

4、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立法的程序步骤: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8、法的渊源又称法的形式,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国际公约9、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包括两个方面: 执法人员机关保证法律的实现受法律调整的个人和组织要遵守法律 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10、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适用的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法通常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法的实效期:

5、法本身规定有终止生效的日期新法代替旧法,新法生效旧法失效 国际宣布废除某项法律法规,并规定废除的日期。 法的溯及力:法律公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该项法律,适用,有溯及力 。我国社会主义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对人的效力:对我国公民的效力对外国人的效力11、对法的使用提出三点基本要求:准确、合法、及时。 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12、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人们相互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个人主体、集体主体、国家主体)、客

6、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权利、义务)13、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法律事实有两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14、法律责任的特征: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责任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观方面 二 宪法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范国家权利,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特征表现在:在规定的内容上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在制定修改程序上2、宪法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3、宪

7、法的产生和发展:1949、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第一部宪法)1975.1978.1982(现用宪法)做了全面修改4、国家性质: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体特点: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依靠力量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结合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治联盟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6、统一战线是我国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

8、法宝之一我国的统一战线是:爱国统一战线。 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和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协协商民主监督7、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8、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

9、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出人民代表大会 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人民代表大会既要对人民负责,又要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面地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具有民主基础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中央统一领导,便于发挥地方9、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有两大类:单一制、复合制;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普通的地方制度 民族自治区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实施高度自治制度10、公民是指具有某一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公民的权利:平等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

10、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权利特定人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纪守法和尊重国家功德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依法缴税的义务11、国家机构是指国家为实现其政治和管理社会的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国家机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长设机关,行使立法权的机关) 国家主席(国家元首,国家主权的代表,任期5年,连任不超两届) 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利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军委主席任期5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11、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非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三 劳动法1、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劳动法调节的两种劳动关系:企业、个体经济单位和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之间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的作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参加民主管理权力的原则各

12、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力的原则劳动者享有物质帮助权力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劳动者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原则改进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义务的原则2、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有着特定的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需年满16岁,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必须年满18岁劳动合同遵循原则: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3、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有用人单位负责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只能够在主体双方之间进行,不允许第三者代理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