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新民路榴花苑小区5#205办公用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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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远县新民路榴花苑小区5#205办公用房公开拍卖租赁使用权说明及竞买须知项目编号:皖C-2017-HY-CQ-Z-004标的说明: 一、委托人:怀远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怀远县新民路榴花苑小区5#205办公用房租赁使用权标的证载面积141.85,设计用途办公,混合结构, (产权证号为:房地权怀自字第202985号)。租赁使用权期限:5年。拍卖参考价:12000元/年三、业态要求: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只得将租赁的房屋用于办公用途。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竞拍条件: 1、意向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未经委托人书面

2、许可,合同期内,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不得转租、分租、出借房屋3、承租期内该租赁房屋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通信、水电、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等事项均由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负责。承租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负责,并承担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竞买须知一、资格审核方式意向竞买人参加竞拍,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拍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竞拍的,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竞租,代理人需提供有效的委托文件及其自身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对委托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委托手续瑕疵导致无权代理,其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3、二、意向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拍保证金1.2万元(以实际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应从意向竞买人账户通过转账、电汇的方式转入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缴存,并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凭房屋租赁合同前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远分中心备案,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原转入账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原转入账户。三、意向竞买人参与竞拍,应事前自行查看标的房屋现状,包括所在区位、建设面积、建设格局、房屋状况,了解上下通道、供水、供电、通风、采光以及相邻关系。意向竞买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即视为认可并接受竞租条件和标

4、的房屋一切现状,接受公告的拍卖参考价并愿意承租相关责任。四、合同的签订及租金缴付方式 1、竞拍成交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成交公示期止,3个工作日内,租赁使用权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将第一年度的租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和五年租金总额5%的拍卖佣金支付到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如因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单方面原因逾期未能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不能按期缴付全部款项的,即视为违约,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参加竞拍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后租金需在当期

5、租赁期起始前30天缴付,(以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租金到达委托人指定账户为准)。五、 租赁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内,如因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原因导致须动用部分履约保证金的,租赁使用权买受人须在缴付下一次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金额。 2、如因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租赁期内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装饰装修前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已缴付的租金剩余部分不予返还。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在承租人将标的房屋交给委托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 七、房屋交付 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15日内,委托人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租赁使用权买受人。 八、经营管理 1、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利用承租房屋的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报经委托人同意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广告、招牌设置只能服务于自身的办公、经营。 2、出租前的水、电欠费由委托方解决。租赁期内,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承租期内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电梯费、门前三包和经营税收等在内的一切税、费。 3、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需将相关方案告知委托人并经委托

7、人书面同意后,进行装修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承担。合同到期或因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的,该等装修形成的全部资产由租赁使用权买受人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残值补偿。 九、责任和违约处理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标的房屋,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自第二次缴纳租金起,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委托人如不能按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天,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承担逾期缴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缴付最长不得

8、超过30天,否则,视为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根本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标的房屋。 3、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承担清场责任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交回标的房屋,并搬出属于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物件,逾期未交回房屋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搬出物件,视为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放弃物件所有权,由委托人处理。 4、如因政策性因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天内交回标的房屋,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已缴租金按照实际占用房屋时间计算。在双方结清账目,且租赁使用权买受人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委托人将租赁使用权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逾期未交回房屋的,租赁使用权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租赁期满且委托人继续对外出租的,同等条件下,租赁使用权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安徽省中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三月十日竞买人承诺: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晓竞价招租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并接受我将竞价承租的怀远县新民路榴花苑小区5#205办公用房的一切现状。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承担竞价招租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载明的各项义务。竞买人签名: 时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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