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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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行办法为提高教师和管理者的责任心、质量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避免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的发生,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教学秩序,特修订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一、教学违规的界定与认定教学违规: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一般规则和规律的行为,属于教学违规。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都属于教学违规:1.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提前下课或擅自离开岗位5分钟以内(含5分钟);2 .实验课中指导教师(或有关人员)课前准备不充分或未按实验规程操作,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价值在200元800元(含800元);3 .指导教师不认真指导毕业论

2、文(设计),违反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4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举止行为不文明,不注重仪表及师德修养,产生不良影响;5 .监考人员无故迟到或擅离岗位5分钟以内(含5分钟);6.阅卷教师阅卷不认真,未按学院试卷评定规范阅卷;7,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不按时录入、上报考试成绩;1 ,任课教师录入、上报考试成绩后,每学期成绩单录错5%(含)以下;9 .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通知单录错35条(含5条);10 .其他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二、教学事故的界定与认定教学事故:在教学过程中,凡违反有关教学规定,直接影响正常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人身伤害的

3、行为,均属于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事故的情节和后果,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一)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都属于一般教学事故:1.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调、串、代课手续,影响正常教学秩序;2 .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提前下课或擅自离开岗位,时间在5分钟10分钟(含10分钟);3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4 .考试不按命题原则命题,题量偏少或试题偏易,致使80%学生在规定的1/2考试时间内答完试卷;5 .监考人员无故迟到或擅离岗位时间在5分钟10分钟(含10分钟);6 .阅卷教师在1份试卷中漏判试题、错登成绩分值在5分10分(含10分);7,

4、任课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有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含10分)以下;8 在教学活动期间,未经教务处同意或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批准,随意抽调学生从事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或活动;9 .由于排课、排考不当造成学生上课或考试冲突,有关人员未能在接报后20分钟内妥善解决;10 .任课教师录入、上报考试成绩后,每学期成绩单录错5%10%(含10%);11 .负责教材征订人员漏订、错订学生教材,未在规定时间征订、补订教材,或教材到位但未及时发放给学生,影响学生正常使用;12 .实验课中指导教师(或有关人员)课前准备不充分或未按实验规程操作,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价值在800元2000元(含2000元)或

5、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等严重后果;13 .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通知单录入错误达5条以上。(二)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都属于重大教学事故:1.有关人员在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及其它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2 .任课教师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行体罚产生严重后果;3 ,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停课手续而擅自停课;4 .有关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停课、停考;5 .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时间在1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6 .教师和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7监

6、考人员无故迟到或擅离岗位时间在10分钟以上,或由于监考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考场混乱,影响考试结果有效性;7 监考人员在监考中组织或参与作弊,或为学生作弊提供方便;9 .由于考试试题错误,造成考试中止或失效;10 .任课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有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10分以上;I1.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漏收或丢失学生考试试卷;或有关人员遗失试卷;12 .任课教师录入、上报考试成绩后,每学期成绩单录错10%以上;13 .各院(部)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单且无法弥补;14 .未经教务处同意或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批准擅自占用上课、考试和实践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活动;15 .实验课中指导教师(或有关人员

7、)课前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师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重大后果。三、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的处理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发生的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进行认定。2,发生教学违规和教学事故后,主要责任者所在单位应自觉、实事求是地向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书面报告事故的原因及情况。3 .发生教学违规,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院(部)范围内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评优。4 .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或一学期内发生两次教学违规,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为教师的,不得参加当年评优,扣除当月本门课程课时奖金;事故责任人为其它人员的,不得参

8、加当年评优,扣除当月基础奖。5 .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为教师的,不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评优,扣除本门课程全部课时奖金;事故责任人为其它人员的,不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评优,扣除当学期基础奖。6 .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重大教学事故者,调离教师队伍,扣除当年全年奖金。7除对事故责任人按照上述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凡教学事故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其它经济损失,一律由教学事故责任人负责理赔,因教学事故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四、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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