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小说与民间法律秩序的重构———以“三言”“二拍”为例 [摘 要] 古代文人小说充分利用自己介于国家与民间的中间地位,在向民间社会解说和诠释自己心目中的国家法律秩序时,意外重构了一个与国家法律秩序出入较大的民间法律秩序 [关键词] 古代文人小说;三言;二拍;民间法律秩序;重构 古代文人小说对法律秩序的构建作用,学界已经有所觉察,但尚未展开深入研究有感于此,本文试图就“三言”“二拍”所传达的法律信息进行解构的基础上,对古代文人小说在我国古代民间法律秩序建构中的作用作一初步勾勒和评价 一 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文学从业人员是社会的一员,他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社会氛围之中,拥有特定社会地位和思想观念,其作品就或隐或显地表露出对生活的评价,自觉不自觉地代表着一定集团的利益与读者对话人们可以从文学作品中读出特定时代的生活气息很多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从根本上说就是一部用文学写就的历史恩格斯在谈到巴尔扎克的作品对于18世纪法国社会史的价值时,称之为“比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左拉都要伟大得多的现实主义大师。
[1](P462)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历来就受到史家较多的重视,例如陈寅恪先生提倡“诗史互证”,并且身体力行,写出了一系列非常有影响的作品何新先生说:“陈氏所著之《元白诗笺证稿》、《论再生缘》和《柳如是别传》,可以看作他所独创的以诗文为主要材料探史、析史的三部代表作[2]具体到古代文人小说与历史的关系,人们业已认识到“史传孕育了小说文本,小说自成一体后,在它漫长的成长途程中仍然师承史传,从史传中吸取丰富的营养[3](P67)事实上,我国历史上许多著名小说尽管不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却往往以历史为背景,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等因而,通过阅读小说来探史、析史、证史已然达成一定共识我国“三言”“二拍”为代表的古代文人小说所蕴涵的史料价值业已引起人们重视,认为冯氏“三言”的成就不只是在艺术表现上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更重要的是字里行间充斥一种浓厚的生活气息,是中晚明一幅活生生的人情风俗画,富有深透的社会底蕴[4](P138)因而,通过它们来探索当时社会的法律生活当是可能的 首先,“三言”“二拍”中蕴涵着丰富的法制风情资料如果将所有涉及纠纷及其解决的事件都称之为法律故事的话,“三言”“二拍”通篇都是。
即使将法律故事范围缩小到官府介入成讼这个层面,数量也很可观为便于研究,本文仅将法律故事定位在已经实现国家法律秩序与民间法律秩序互动的层面上,即由官府直接加以解决或在官府压力之下获得解决的事件这部分故事具有较大社会互动价值,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表征出当时法律生活的真实信息但由于这些故事都有虚构成分,传达的是对于法律秩序的某种信念,因而,姑称之为法制风情资料三言”“二拍”讲述了大量法律故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和诉讼法诸领域,而比重最大的是刑法命案,占2/3以上这些故事描绘了县官断案的过程、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心理以及证据的运用等,比较真实地再现了明朝中晚期的司法现状法律故事中保留了丰富的判词、分单、休书、契约等法律文书,其史料价值亦十分可观 其次,“三言”“二拍”浓缩了当时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在“三言”“二拍”出现之前,社会上已经流行很多法律故事话本,只是多不可考罢了凌蒙初说得明白:“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一二轻薄恶少,初学拈笔,便思污蔑世界,广摭诬造,非荒诞不可信,则亵秽不忍闻得罪名教,种业来生,莫此为甚!”[5]有感于此,冯梦龙“因贾人之请,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凡四十种,畀为一刻”[6]而成《喻世明言》。
凌蒙初则“因取古今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5]而成《拍案惊奇》可见,“三言”“二拍”中的故事都经过了双重筛选,一是冯、凌觉得无伤大雅,甚至能够促进社会风化的那部分作品,二是冯、凌对故事进行了加工润色,或是情节,或是思想,使故事更具可读性和教育性归结到法律故事,里面透露的信息既有社会真实的一面,也有作者寄托理想的一面,或是个人思绪喷发的一面因而,“三言”“二拍”中的法律故事体现了普通百姓和士大夫的共同诉求 再次,“三言”“二拍”拥有重构民间社会秩序的巨大力量由于文化落后、交通闭塞以及生活极端贫困,古代社会的普通百姓接受教育的机会大多不是通过正统教育,而是通过借鉴、模仿以及口耳相传的手段实现知识和文化的传承在知识和文化的传承过程中,人们一是关注着能够寄托自己理想的文化活动,这也是才子佳人戏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是倾心于对自己生活相关的利益冲突机制的模仿、借鉴,如反映家庭生活琐事的作品,经商发财的作品;一是执着于个人本性的善良、正义感发泄机制的内在渴求,如公案故事等等三言”“二拍”非常符合人们的心理,受到时人的热烈欢迎从“二拍”的出世可以窥见其一斑凌蒙初说,“三言”出现后,“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5]于是就有了“二拍”。
可以想见,“三言”“二拍”在社会上造成的广泛影响在普通群众一般难于习得法律、一般无缘(或不愿)涉讼的情况下,他们的法律知识就是通过这些故事获得的,他们对法律的预期也是基于这些故事确定的 二 “三言”“二拍”业经人们初步读解,徐忠明先生读出了“无讼”,[7]范忠信先生读到了“国法即王法”、“法律与天理”、“法律与人情”[8]考虑到“三言”“二拍”不仅是时代的印记,更是作者表达某种理想的载体因而,就“三言”“二拍”中所描述的法律秩序来说,既有现实写照的分子,也有作者理想的影子:村夫民妇说的是满口官话,做的是卫道文章经过文人的努力,“三言”“二拍”给人们传达着下列法律信念: 1.法律是严肃的三言”“二拍”的法律故事认为,所有涉法问题都是大事,任何人不得儿戏上至巡按,下至普通百姓,都不得随意使法弄法王景隆有意开脱老情人苏三,但他不能明目张胆,而要找一个台阶,所以,在受案后就指示部下“闻知你公正廉能,不肯玩法徇私你与我把这事情用心问断”(《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开旅店的普通百姓张善发现客人王爵被人杀死在床上,怀疑公差李彪作案,李彪则怀疑店家谋财害命,惊动乡邻,结果,当下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就被拴了,次早送往官府究治(《二刻拍案惊奇•许察院感梦擒僧 王氏子因风获盗》)。
当三巧儿求丈夫(吴杰)救蒋兴哥时,吴杰道:“且看临审如何若人命果真,教我也难宽宥”(《喻世明言•选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综观“三言”“二拍”,凡涉命案之处,当事人都设法逃匿,知情人则百端讹诈表面看来是司法腐败,实际上是因为存在“国法如山”的社会共识,要不就根本无须伪装,为开脱行为寻找合法性了 2.法律是公正的三言”“二拍”向人们传导着“正义一定能够实现”的信息纠纷告到官府后,官府一定会给人公正尽管诉讼之路不会十分顺畅,但人间自有公理,冤屈之人一定能够获得公正所以,即使老奸巨滑的倪太守也把希望寄托给了法律十几年后,当梅氏母子将案件告到滕大尹手中时,滕大尹不仅昭雪了梅氏母子的冤曲,还自肥了一把滕大尹肥私的行为在今天看来肯定构成犯罪,但结合当时的环境(双方当事人均不明白案情,再加之滕大尹的装神弄鬼)来看,滕大尹当然断得公正,“梅氏同善述不胜之喜,一同磕头拜谢善继满肚不乐,也只得磕几个头,勉强说句‘多谢恩台主张’”(《喻世明言•选滕大尹鬼断家私》)法律是公正的,但必须依靠清官才能实现,而且清官一定会来到这也是我国公案戏永恒的主题 3.司法是腐败的古今中外,揭露司法腐败的故事比比皆是。
三言”“二拍”对司法腐败的揭露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通过对官员贪婪丑态的描绘,揭露衙门黑暗滕大尹受理倪家继承纠纷案,故意装神弄鬼,侵吞倪家财产,文中虽未着半个“贪”字,但滕大尹贪婪的丑恶嘴脸跃然纸上二是通过揭露公人吏员的狼狈为奸,揭露司法腐败苏三被捕后,大娘皮氏差人找赵昂去打点,与刑房吏100两,书手80两,掌案的先生50两,门子50两,两班皂隶60两,禁子每人20两,上下打点停当封了1000两银子,放在坛内,当酒送与王知县,知县受了(《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三是通过对明智人士德行的赞扬,从侧面抨击司法腐败与滕大尹形成对照,吴太守为人公平正直,不爱那有“贝”的“财”,只爱那无“贝”的才在韩秀才聘妻案中,吴太守秉公审理,可怜“那些衙门中人虽是受了贿赂,因惮太守严明,谁敢在旁边帮衬一句!自然露了马脚”(《拍案惊奇•韩秀才乘乱聘娇妻 吴太守怜才主姻簿》)莫大郎智避讼难”的故事也被作者倍加赞赏,“在城棍徒无风起浪,无洞掘蟹亏得当时立地就认了,这些人还道放了空箭,未肯住手,致有今日之告若当时略有推托,一涉讼端,正是此辈得志之秋不要说兄弟这千金要被他诈了去,家里所费,又不知几倍了”(《二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