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日宫西餐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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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日宫西餐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二一四年六月 目 录第一章总论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3第三章 工程分析4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第五章 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6第六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7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9第八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1第九章 结论13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日宫西餐厅建设项目(简要本)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环宇总部大楼位于镜湖总部基地核心位置,其1-5层裙房商业总面积9000m2,规划有餐饮、酒店、休闲、娱乐、金融等业态,目前正在大力招商。2012年8月7日,爵士岛旗舰店成功签约位

2、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浙江环宇总部大楼3楼东首商业用房,成为环宇总部大楼商业地产项目首个入住商户。届时,作为爵士岛加盟商的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日宫西餐厅在签约地实施本项目建设,主营为咖啡、面点、西式餐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包含的各项经营内容中涉及V社会事业和服务业-22餐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

3、市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9) 建

4、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10)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11)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1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1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4.3;(14)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9.1;(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16)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17) 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绍市环发201025号文附

5、件);(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19)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0) 绍兴市区饮食娱乐修理加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第47号令,2001.7.2);(21) 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办发201223号)。1.2.2技术规范(1) 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1,HJ19-2011以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6、要点,2005.4;(3)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1.3环境保护目标表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方位离场界距离保护级别1赞成美林住宅楼北140m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环境噪声2类标准。2猪头江、上硬塘、梅山江东、西、北330-460m地表水环境III类水标准。14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金日宫西餐厅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浙江环宇总部大楼3楼东首,东靠越发紫金广场(招商),南面为镜湖新区外滩总部基地商务办公楼组团,西靠中实商务办公楼(在建),北临凤林西路,隔路为

7、赞成美林住宅、商务综合小区。2.2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建设规模:租赁建筑面积为195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营为咖啡、面点、西式餐饮。表 2-1 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所在楼层功能设置规模3层餐饮249个座位表 2-2 项目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设置情况1VRV多联式空调1套外机安置3楼屋顶2运水烟罩、风扇一套厨房间3油烟净化器一套位于3楼屋顶4厨房油烟排放口1个位于3楼屋顶2.3公用工程(1) 给水项目生活消防给水水源皆由城市自来水管供给,从市政供水管网接入。(2) 排水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屋面及道路雨水经有组织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采用分质

8、排水,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收集后排入绍兴市排污管网。(3) 电源本工程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4) 空调本项目采用VRV多联式空调进行调温,空调外机安置在屋顶露天平台。(5) 消防依托原有消防设施,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室内配备干粉灭火器。第三章 工程分析3.1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表3-1 施工期部分污染物一览表类别名称污染物估计(产生)排放量废气施工装修时的油漆废气油漆废气234.6kg废水生活污水水量15tCODcr300mg/L4.5kg氨氮35mg/L0.525kg噪声装修噪声噪声7095dB固废建筑垃圾固体废物3.91t生活垃圾固体废物0.1

9、5t3.2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表3-2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t/a)水量4482.204482.2*COD2.181.730.45*氨氮0.1570.1350.022*空气污染物厨房燃烧废气(kg/a)SO20.2800.28烟尘4.7104.71NO237.7037.7CO9.4309.43厨房(t/a)油烟0.3430.310.03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t/a44440噪声VRV空调室外机70dB、人群活动噪声6070dB、厨房噪声7580dB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从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评价

10、区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各监测点的SO2、NO2、PM10浓度均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从监测结果可看出,项目所在地附近梅山江大桥断面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0V类水,超出功能要求的类水。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已不能符合规划功能要求,从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周边生活污水、城市上游来水污染、地面径流污染、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所致。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除项目北侧边界夜间声环境未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22337-2008)中4a类标准限值标准要求外,其余场界噪声均能符合

11、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东侧超标原因主要受凤林西路交通噪声所致。第五章 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各种污染物经处理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染物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无明显的不良影响。第六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6.1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根据排水公司出具的污水入网意见书,建设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凤林西路城市排污管网,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收集后排入绍兴市排污管网,项目实施后其废水产生量13t/d(4482.2t/a),进管污水水质COD为487mg/L,氨氮为35mg

12、/L,符合绍兴市污水进网标准(即污水排放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此外,项目应规范废水排放口设置,应设立规范化采样口一个,排污口标志牌一个。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食堂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食堂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运水烟罩及油烟净化装置双重处理达标后经外置管道从室内沿墙延伸出室外屋顶东首排放,排放口位于屋顶东侧,经测算,项目油烟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标准要求,根据测量,项目油烟排放口及厨房与敏感点的距离均大于100m,能满足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规范要求;项目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因此项目燃料燃烧废气

13、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相关标准要求。6.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VRV多联式空调外机、厨房风机及人员活动等的噪声。其中顾客及人员活动噪声为6070dB,厨房整体噪声源强约7080dB,VRV空调室外机70dB,项目油烟净化装置和风机,噪声分别为60.0dB和65.0dB,通过对油烟净化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可降噪10.0dB以上,厨房独立设间位于室内,油烟风机均位于厨房内,可有效降低外排噪声,厨房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同时本项目的空调采用VRV多联式空调,外机安置在裙楼屋顶,与主楼办公区最近距离为

14、7m,经消声、减振、屏障隔声处理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产生影响较小,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类标准。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6.4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剩菜剩饭、生活垃圾等均属于一般固废,剩菜剩饭、废弃生料粗加工丢弃物由餐厨垃圾由专业单位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符合环保法规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7.1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见表7-1。表7-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措施类型污染因子污染防治对策预期效果废水生活、餐饮污水:COD、NH3-N、油类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收集后排入绍兴市排污管网。根据核算,项目日产生生活废水为0.85t,餐饮废水为11.43t,企业可参照以上数值设置纳污池尺寸,饮食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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