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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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六篇借款合同篇1贷款方:_身份证号码:借款方: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借款用途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整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每月偿还利息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

2、,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保证条款(一)借款方用,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四)借款方还款保证人(需担保人亲笔签名和附身份证复印件),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同意为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大写)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方未能履行借款合同,本人自愿偿还借款方所欠贷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罚金。贷款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区人民法

3、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方(签字、盖章):_借款方(签字、盖章):_合同签订日期:_合同签订日期:_合同签订地:特别提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

4、同遵守执行。借贷条款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

5、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

6、利息逐月递减;(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四)其他:第七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三)借款人的

7、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第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订立、执

8、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抵押条款第十一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第十四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

9、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第十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配偶承诺书一、本人作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对借款申请人向贷款方提出的贷款申请承诺如下:二、本人完全同意借款方上述借款及提供担保的行为,同意借款方于贷款方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或文件的全部条款并且承诺受该条款的约束。三、本人承诺

10、将于借款方共同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义务。如借款方不能履行借款合同,贷款方可依法处置抵(质)押物,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人于借款方身份关系的解除或财产的分割不影响对贷款方的偿还责任、借款方配偶(签字):年月日借款合同篇2甲方(借款人):_身份证号码:_乙方(贷款人):_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壹拾万元_),于_年11月15日_前交付甲方。二、贷款利息:_每年支付总额的8%_(即:8000元/年)三、借款期限:_一年(如要续借,再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四、还款日期:_年11月14日_五、本合同自_年11月

11、15日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合同签订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合同签订日期_借款合同篇3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有效吗?一直以来,企业之间借贷合同都被认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虽然国家已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额担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业仍旧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企业间的相互借款成为很多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应当是大多数小微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通过对当前我国法律规范的.分析回答这个问题。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有效2022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12、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可见,民间借贷不仅仅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还包括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即企业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该规定的第11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样一直被各项法律规范所否定。而且该规定的第12条也赋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

13、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的自由,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主张这类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伪借贷合同无效但是并不是打着民间借贷旗号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就会被认定是有效的。一如在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时候,很多企业以联营、投资、融资租赁、委托理财、买卖赊欠等之名,行借贷之实一样,最终合同还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借贷合同。企业间的借贷以及企业向职工筹集资金的借贷,其目的均应是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如果企业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乙企业牟利,且乙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另外,如果甲企业从金融机构借贷到资金后又高利转贷给借

14、款人乙企业,且乙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此时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如果出借人甲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乙企业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也无效。因此,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注意辨别,防止签订的合同最终无效。对于其中“知道”、“应当知道”的规定,企业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主观判断法院无从认定而心存侥幸心理,因为主观认识向来是以客观事实进行判断的。当然,如果合同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

15、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那么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借款合同篇4经某某银行_(下称贷款方)与_(下称借款方)和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某某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种类)贷款(大写)_元,用于_,还款期限至_年_月_日止,利率按月息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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