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河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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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河段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贵港市港南区利恒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O二一年九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47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0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七、结论69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 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附图2-2 项目规划布置图附图2-32-7 防洪堤及护岸平面布置图(1-5)附图3 项目与郁江流域水系位置关系图附图4 项目区域地质图附图5 项目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土地利用

2、总体规划关系图附图6 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7 项目与贵港市市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8 项目与镇级饮用水源地位置关系图附图9 项目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10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11 项目沿线现状照片附图12 项目与贵港港中心港区相关规划位置关系示意图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水利局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附件3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河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4 贵港市水利局关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附件5 项目用地

3、预审及选址意见书附件6 关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河段整治工程路面抬高段方案意见的复函附件7 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弃渣场选址意见的复函附件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郁江河段地理坐标(1) 新建防洪堤总长1.038km,起点:E109388.943,N225513.415;终点:E1093942.155,N225521.574。(2) 新建护岸总长1.90km,起点:E1093813.192,N225516.013;终点:E1093833.672,N

4、22561.038。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 127防洪除涝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59700m2;防洪堤长度:1.038km护岸长度:1.9km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贵发改农经2020806号总投资(万元)2086.48环保投资(万元)135.3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不涉及水库和可溶岩地层隧

5、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本次评价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组织编制了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取得了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4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区域流域防洪规划相符性分析国务院以“国函200740号”批复珠江流域防洪规划,郁江防洪体系工程建设方案规划如下:郁江防洪工程体系由郁江中下游堤防工程和百色、老口两水库组成,受益范围包括右江沿岸及郁江中下游防洪保护区。规划南宁市及贵港市的堤防标准为50年一遇,其他堤防标准为10年20年一遇。根据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

6、完成的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涉及东津镇、大湾镇、瓦塘镇、白沙镇、下湾镇共5个乡镇,各乡镇规划至2020年人口规模均小于20万人,属一般小城市,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珠江流域防洪规划,防洪堤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本项目工程等别为级,堤防、护岸工程的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防洪排水闸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涝标准为自排10年一遇年最大24h暴雨洪水。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新建防洪堤总长1.038km,新建护岸总长1.

7、9km;新建排涝闸1座,集雨面积2.80km2。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项目涉及瓦塘镇防洪保护人口5万人,保护农田面积5万亩,治涝面积小于3万亩,故工程等级标准为级,建设规模为小(2)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涉及“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中的“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类别,需编制环评报告表及“城镇排涝河流水闸”类别,需编制环评登记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

8、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因此,本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1-1 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对照表序号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相关要求本工程结论1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河湖整治与防

9、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涝治理等(引调水、 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本项目新建防洪堤及护岸,属于“防洪除涝工程”,适用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符合2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二、水利-1、江河湖

10、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了贵港市水利局审查,根据项目初设,项目防洪堤及护岸沿天然河岸设置,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截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符合3第三条: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4第四条: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

11、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项目先进行围堰施工,再进行防洪堤及护岸基础开挖及主体施工以避免砂卵石开挖回填、防洪堤等主体工程修建时侵占或扰动河道,减缓对项目河段水环境、水质产生影响。项目未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未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工程河道防洪堤均为土堤结构型式,没有切断地下水和河流的纵向补给的途径,也不会影响地表

12、水侧向补给地下水,因此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符合5第五条: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洄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所在河流为郁江干流下游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河段,项目涉及瓦塘鱼类产卵场,该区域鱼类为郁江河段常见种,目前无珍稀濒危鱼类。施工期安排在郁江枯水期,采取施工期禁止捕捞水生生物,加强施工管理等措

13、施后,不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影响,且项目采用围堰施工,不对河道直接扰动。项目护岸岸脚采用生态格网绿滨垫,其具有较好的透水性及稳定性,绿色植被有生长的空间,对改善河段水环境质量将会产生有利影响。符合6第六条: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湿地以及陆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能够

14、得到缓解和控制,与区域景观相协调,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在相关区域消失,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施工区域的植被,严格按施工规划,尽可能少占地,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植被,不得随意侵占周围土地。项目区周边不存在珍稀濒危动植物。项目对景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恢复。符合7第七条: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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