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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股申购新规解读沪深交易所在201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1、修改内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2、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需注意什么?(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
2、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3、客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能否申购新股?答: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4、申购时间答:上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 日:9:15-11:30、13:00-15:00。5、同一新股能否多次申购?答: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3、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其余申购的申购款项须次日方可退回。6、申购流程是怎样的?何时能查询是否中签?答:T日,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并进行申购。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并进行配号。T+2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T+3日,未中签部分资金解冻,中签客户账户中有持仓股。 7、网上申购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
4、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8、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具体是怎样的?答: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4)深市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9、申购额度有无改变?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
5、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10、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否参与新股网上申购?
6、持有市值如何计算?答: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11、T日多只新股发行怎么办?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确定。12、申购时间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上交所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一、网上市值配售 1、申购门槛 持有沪深单一市场市值1万元上交所每1万元市值可申
7、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 深交所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市值为A股非限售普通股,并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股份市值合并计算。 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例如:当天发行5只股票,平均价10元左右,只需买入约20万元市值股票对应申购即将上市的5只股票,每只2万股,合计10万股,需申购资金100万元。 融资买入的股票市值可计入打新市值(可利用融资买入增加市值配
8、售额度,利用股票质押获得打新资金)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新股申购一经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市值以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值来确定,T-1日可以卖出(“打新”前一天可卖出持有股票) 2、申购额度:可申购额度在当天重复使用、多账户打新受限 上交所规定,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且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能用于申购新股。 深交所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证券账户进行一次申购,其余申购将被系统自动撤销。深市信用证券账户可用于参与新股申购,以深
9、市信用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应确保其信用证券账户具有一定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3、本次市值配售与以往市值配售区别 A股市值计算不同:新纳入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融券、转融通担保、资管账户的股票市值(当年还没有这类账户和交易方式);申购款缴纳时间不同:申购前需足额缴款VS申购前无需缴款,申购成功后才缴款; 沪深市值申购时分开计算:沪、深市值不合并计算VS合并计算;申购帐户要求:沪深证券账户只能申购本市场新股VS两地证券账户可跨市场申购 新增部分: 网下发行引入主承销商自助配售机制; 网下发行时需剔除10%的最高报价; 个人投资者可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5年投资经验二、网下
10、配售 本次新股改革重要的一点是重新引入了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新发行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网上网下发行比例 总股本4亿以下,网下60%,4亿股以上网下70%,其中网下40%优先向基金和社保配售 2、回拨机制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
11、发行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关于回拨:网上申购中签率在1%-2%之间的,网下向网上回拨20%,也就是网上发行60%(4亿股以上的网上50%);网上中签率在百分之零点几的,网下向网上回拨40%,也就是网上发行80%(4亿股以上的网上70%)。按照过去的规律,网上一般中小盘股的中签率在1%以下,这次新股发行价格应该相对较低,破发几率基本极其微小,所以网上中签率应该更低,基本应该在百分之零点几左右,所以网下一般应该向网上回拨,网上最终的发行比例应该是60%-80%。三、打新业务流程 T-2日前20的平均市值确认T 日 网上申购日T+1 日 资金冻结,验资核算T+2 日 摇号抽签,中签清算T+3
12、日 公布中签结果,资金解冻四、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有效申报 上海:(1)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2)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其中,14:55至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深圳: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2)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
13、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3)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收盘集合定价交易的成交价格。收盘集合定价期间无成交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2、临时停牌 上海: 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因前款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深圳: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
14、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3、新股上市初期重点监控的异常行为 (1)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比如1个亿流通盘的新股,上市当日买入超过10万股就会被监控);(2)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数量较大的;(3)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4)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5)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6)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7)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4、监管措施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交易所除书面警告、暂停当日交易外,情节严重的将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权限。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