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货运企业从事联运业务差额征税差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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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货运企业从事联运业务差额征税差别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第二条关于联运业务征税问题规定,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所称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联运业务以其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即指运输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近期,一些从事货物联运企业的纳税人在进行涉税申

2、报的过程中,来电咨询,为何其在从事联运业务所支付的分包费不予进行差额抵扣,同时也还有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地税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也为何得到抵扣认证?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对货物运输企业的征收方式进行了征管改革,区分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来进行税收界定,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第二条的规定进行了废止,相关操作按新办法

3、执行,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中关于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方式,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一、对自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按差额征税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所称联运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物运输业务;?(二)联运合作方向

4、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三)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将其接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作为原始计帐凭证,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同时针对上述规定所提及的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物运输业务,纳税人须进行正确理解与运用,对一些货运企业由于受到自身运输能力和其他条件的限制,实行所谓的联运分包业务,既没有提供交通工具,又没有承担承运方的任何费用(即无船承运业务),所取得的差额收入实为代理业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船承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2号)规定,无船承运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申报纳税,而不能按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

5、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同时应凭其取得的开具给本纳税人的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凭证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同时自开票纳税人对未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非货物运输劳务、由其他纳税人(包括承包人、承租人及挂靠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因此,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

6、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二、对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按全额征税关于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营业务的计税依据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这里的代开票纳税人,是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代开票单位(主要指主管地方税务局以及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批准的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三、从事货物联运业务必须正确按规定填开联运发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

7、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同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版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41033号)要严格区分运费与非运费项目。在填开联运发票时,必须将运输费用和垫付费用、其他费用分别填开。运输费用项目内容包括:自备运输工具运费和代付运费,其中,自备运输工具运费包括公路运费和水路运费,代付运费包括铁路运费、公路运费、水路运费及航空运费。垫付费用项目内容包括:保险费和邮寄费。其他费用内容包括:仓储费、包装整理费、装卸费、业务费及票签费。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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