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育才发〔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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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育才发201019号东营市育才学校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快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05号)和关于核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东人字2009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竞聘原则(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组织本次竞聘。(二)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的原则,不拘一格选

2、人用人。(三)本竞聘方案仅限于岗位设置完成后的首次聘任。按照核准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已聘用人员明确岗位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岗位竞聘。二、竞聘范围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均适用本实施方案。三、岗位设置根据关于核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东人字2009199号)精神,我校核准的岗位数为:(一)管理岗位17个(兼职14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兼职),七级岗位9个(其中兼职8人),八级岗位3个(均兼职),九级岗位4个(其中兼职2人)。(二)专业技术岗位220个(含兼职14人)1、主系列:(209个)高级(中学高级教师):20个岗位。设五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一级)4个,六级岗位(中学高级

3、教师二级)8个,七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8个。中级(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91个岗位。其中中学设61个岗位。设八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一级)18个,九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25个,十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18个;小学设30个岗位。设八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一级)9个,九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12个,十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9个。初级(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一级教师):98个岗位。其中中学设54个岗位。设十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一级)27个,十二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27个;小学设44个岗位。设十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22个,十二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22个

4、。2、辅系列:(11个)中级:4个岗位。设八级岗位馆员(图书、档案)一级1个,九级岗位馆员(图书、档案)二级、会计师二级2个,设十级岗位馆员(图书、档案)三级1个。初级:7个岗位。设十一级岗位助理会计师一级、医师一级、中学二级教师(电化教育)一级3个,设十二级岗位助理馆员(图书、档案)二级、医师二级、助理会计师二级、中学二级教师(实验技术)二级4个。(三)工勤技能岗位4个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2个。四、岗位竞聘情况本次竞聘仅限专业技术岗位:1、高级:设岗20个,已聘26个。本次竞聘4个五级岗位、8个六级岗位。2、中级:中学一级设岗61个,已聘46个。本次竞聘18个八级岗位、25个

5、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小学高级设岗30个,已聘35个。本次竞聘9个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辅助系列设岗4个,已聘2个。本次竞聘1个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3、初级:中学二级设岗54个,已聘61个。本次竞聘27个十一级岗位。小学一级设岗44个,已聘40个。本次竞聘22个十一级岗位。辅助系列设岗7个,已聘5个。本次竞聘3个十一级岗位。五、岗位竞聘条件(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的任职条件除了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1、高级岗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级:在高级岗位上任职6年及以上;六级:在高级岗位上任职3年

6、及以上;2、中级岗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八级:在中级岗位任职6年及以上。九级:在中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十级: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初级岗位: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一级:在初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六、竞聘程序(一)制定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批复后由学校组织实施。(二)成立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等7人组成。学校成立7人以上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三)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

7、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四)个人报名。(五)聘任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按以下确岗办法进行竞聘。1.高级岗、中级岗均按首聘时间确岗,如首聘同一时间人员超过岗位数,则按分数排序确定。如按分数仍确定不了的,则以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最高优先)评选时间确定顺序。2.初级岗一律按分数排序。3.改为本次竞聘积分办法是将职称首聘时间、工龄和学历(第一学历)三项内容作为计分的依据。工龄和职称均为每年记1分,学历按研究生5分、大学本科4分、大专2分、中专1分。4.所有岗位均按职称系列确岗。5.已评为上一级职称而未聘者,在本级职称中优先确岗

8、。6.如已聘人员超过岗位设置数,则将前两级岗位人员确定后,按上级会议精神全部确定为本级岗位最后一档。7.辅助技术岗按设岗数和工作实绩及工作表现,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七)聘任委员会根据竞聘成绩和专家推荐意见,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考察。(八)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九)公示期满无异议,岗位拟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十)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公布聘任结果。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专业技术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聘任。七、聘任期限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全部岗位聘期均为三年。 八、几点说明 (一)聘任工作中,聘任委员会应严

9、格按照聘任原则、条件和程序聘任教职工,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监督。 (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一般应逐级晋升,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按该资格聘任的,可在岗位设置数量限额内竞聘原级别最高档岗位。(三)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参与竞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取消其本次竞聘资格,情节严重者,降低一个等次聘任。 (四)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聘任,情节严重者,直至解聘: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纪律要求,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从事传销、赌博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或违反国家法津法规等其他行为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竞聘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主题词:学校 岗位竞聘 方案 东营市育才学校 2010年10月18日印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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