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IPR 039-2023 铝型材纹路处理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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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CIRP0392023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结构参数和技术要求.15试验方法.36检验规则.3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3IT/CIRP0392023铝型材纹路处理机1范围本标准规定铝型材纹路处理机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参数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铝型材纹路处理机的制造及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GB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标牌YB/T4914-2021冶金轧辊堆焊再制造通用技术条件DB13/T1360-2011莱赛尔、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JB/T835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9935机床附件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GB/T4879-2016防锈包装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结构参数和技术要求4.1产品结构图图1是本文件的结构示意图图11性能指标技术要求4.3.1.1有效尺寸(mm)10407124.3.1.2工作次数(次/min)204.3.1.3工作电压(v)2002504.3.1.4钢辊强度(MPa)1.

3、54.3.1.5钢辊纹路深度(mm)0.1降温梯度温度()第一降温梯度340280第二降温梯度280250第三降温梯度250180第四降温梯度180100第五降温梯度100252T/CIPR0392023图示说明:1高温电磁辊2加热支撑底辊3上钢辊4下钢辊5上胶辊6下胶辊7压花上辊8支撑下辊91冷却辊92冷却支撑底辊94盒体4.2处理方法4.2.1铝型材喷涂前纹路处理具体操作如下:a)对需要喷涂的铝型材表面进行加热,将铝型材通过由复数个加热高温电磁辊组成的加热辊压通道,加热温度为280340度;b)对需要喷涂的铝型材表面进行施压;c)对需要喷涂的铝型材表面进行冷却;d)冷却采用五级降温梯度,降

4、温梯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五级降温梯度4.3技术要求4.3.1上钢辊与下钢辊之间的间距比铝型材的厚度,差值小于1mm。4.3.2压花刀头采用高速钢粉末层叠堆焊,焊剂材料应符合YB/T4914-2021中5.2.3.2要求。4.3.3纤维的纤维干净质量应符合DB13/T1360-2011中4.5.2、4.5.3要求。4.3.4性能要求符合表2要求。表2性能要求5.4铝型材纹路处理机实压试验时,在机身上装上规定铝型材,试件采用350400/m的铝板4张,检T/CIRP03920234.3.5钢辊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4.3.6电器线路应符合GB5226.1要求。4.3.7各运动副应具有良好的润

5、滑,重要的外露运动部位均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4.3.8所有油漆表面应均匀光滑,不应有气泡、流挂、脱落等现象。4.3.9空运转时,噪声(声压级)不大于50dB(A)。4.3.10铭牌与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试验方法5.1用百分表内卡规测量机座平面与压架平面的四角间距误差,测量点在平板有效尺寸四角处50mm50mm范围内。5.2用塞尺检测上钢辊与下钢辊间隙。5.3空运转试验时,噪声用声级计测量,测量点在距产品四周1m远、1.2m的四角及中间位置六点。2验纹路精度。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出厂批次检验项目按表1五级降温梯度以及4.3.4表2中的性能控制

6、指标在产品出厂时应检验合格。产品出厂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明,其它指标要求宜在供货合同中另行规定。6.2型式检验6.2.1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所有项目。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3组批型式检验时抽检样品的数量:当每批产量小于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一台;当每批产量大于10台时抽检样品两台。6.4判定规则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第4章的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

7、.1标志7.1.1清洗装置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按GB/T13306的规定执行。标牌上至少应标出下列内容:3T/CIPR0392023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制造厂名称。7.1.2在易造成人体伤害的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标志,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机械伤人”等。7.1.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7.2.1运输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7.2.2包装前,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符合GB/T4879-2016的规定。7.2.3包装箱应牢固可靠,适应运输装卸的要求。7.2.4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7.2.5随机专用工具及易损件应包装并固定在包装箱中。7.2.6每套清洗装置出厂时应附带下列文件,并封存在防潮袋内: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易损件清单;装箱清单。7.3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7.4贮存7.4.1产品包装箱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室外贮存时应有防雨措施。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在出厂前进行开箱检验;若包装损坏影响产品出厂,应更换包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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