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优铺淘宝网店转让合同(天选打工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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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淘宝店铺】字: 淘宝网店转让居 间 合 同 诚信为本 用户至上 网店转让合同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居间方)成都优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双方签订淘宝网店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已表示对此合同所有条款无其他异议:第一条:委托人甲方淘宝网店概括如下:网店类型:淘宝店 天猫商城 拍拍店 其他 店铺名称: 店铺网址: 经营项目: 会员帐号: 创店时间: 店铺卖家信誉值: 消费者保证金余额: 0 元;网店贷款情况:无 有 元;网店贷款功能是否关闭

2、:是 否甲方身份: 网店注册人 ;代管人;其他情况(如有):虚拟比: 0 一般违规: 0 严重违规: 0 售假违规: 。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丙方作为居间方协助乙方更改账户密码等,并担保乙方购买网站时的交易资金安全。第二条:店铺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该网店于 年 月 日以人民币 元(大写: )整转让给乙方。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方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2、委托人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第一条涉及的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

3、法;并保证店铺交接后能正常运营;3、委托人甲方在店铺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店铺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保证在交易时不会因店铺转让行为被第三方查封店铺,保证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不得因甲方因素导致店铺不能正常使用;4、委托人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委托人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等);5、委托人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利用身份证资料重新认证开店和认证支付宝等); 6、委托人甲方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7、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

4、式实施后,委托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乙方完成网络店铺所在平台的转让手续,把网络店铺转让给委托人乙方指定的受让人,网络店铺成功转名过户后乙方拥有其所有使用权。8、委托人甲方应该在网络店铺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委托人乙方。9、委托人甲方应妥善保管委托人乙方提供的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不得向他人泄露。10、委托人甲方转让店铺后若身份证信息发生变更或过期,有义务为委托人乙方提供身份更新资料以及必要文件的配合。11、委托人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委托人乙方收取转让费。12、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需要进行店铺再次认证时,委托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乙方完成网络店铺所在平台的认证手续,有义务为

5、乙方提供资料照片及必要文件。(二)委托人乙方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2、委托人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责任将乙方自行承担,与委托人甲方无关;3、委托人乙方不得利用委托人甲方支付宝贷款逾期造成信贷影响,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委托人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的,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委托人甲方有权收回店铺并解除本合同 4、委托人乙

6、应该在收到委托人甲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给居间方丙方;5、委托人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甲方提供的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不得向他人泄露;6、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甲方支付转让费;7、委托人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委托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或主张,且有义务协助委托人乙方办理转让手续。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委托人甲、乙方确认居间方丙方促成本合同交易成立和本合同的签订,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一)委托人甲方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10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元整小写: 元支付给居间方丙方。(二)委托人乙方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10 ,具

7、体数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元整小写: 元支付给居间方丙方。(三)前述佣金,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丙方。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1至12项之任意一项约定的,委托人乙有权解除合同:(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1至7项之任意一项约定或者逾期支付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的,委托人甲有权解除合同:(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违

8、约责任(一)三方商定,居间方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2、其他因丙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完成转让事项的行为。但属于居间方的法定职责和能力所不能发现和处理的情形除外。(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居间合同的;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但属于居间方的法定职责和能力所不能发现和处理的情形除外。5、未按约定时间付清金额(佣金)的。(三)三方商定,发生第六条第(一)、(二)违约

9、行为的,违约方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 30 ,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全额予以赔偿。(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如委托人甲方为违约方,必须向乙方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2、如委托人乙方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3、如委托人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4项之约定,委托人乙方需按照合同转让费总额的15%赔偿居间方。(五)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六)

10、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付款后,居间方丙方的义务已履行完毕,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本合同在履行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向居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成都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居间方丙方不担保转让网站交易接手后所产生的任何问题,但是有义务协助甲、乙双方交易完成后所产生的其他问题。第九条:订立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第十条:委托人甲、乙直接或间接阅读本合同相关条款后进行网络店铺相关交易均视为其接受本

11、协议。第十一条:双方自行约定补充条款:(若无,可不填写)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委托人甲方特别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均是真实的,并对店铺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若因店铺的资料不真实或者甲方没有完全的处分权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委托人乙方特别确认,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的店铺资料,并保证若因甲方店铺资料的真实性或者甲方店铺处分权问题导致纠纷,不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本页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注意:签署处需用黑色中性笔正楷体填写)委托人甲、乙确认,居间方丙方已向甲乙双方明确解释了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意义,并充分提示了法律风险。委托人甲、乙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并自行承担法律风险。 甲方(卖方)(姓名名称):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住址邮寄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个人单位(签字盖章):_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乙方(买方)(姓名名称):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住址邮寄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个人单位(签字盖章):_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丙方(居间方): 成都优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91510108MA61UNQ6X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二巷20号1层 邮编: 610000 联系电话: 028-83107566 经办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甲方签名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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