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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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著作权1 作品定义: 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 作品条件: 第一,作品必须是人的创作 第二,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第三,作品必须能被人所看到、听到或以其他方式感知 第四,作品必须反映作者的独创性3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即兴创作 3、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4、美术作品、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作品4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

2、律、法规等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5 作者概念:就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作品享有署名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1) 形势判断: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2) 实质判断:1主张作者身份的人是否对作品的创作完成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2是否委托创作合同,且明确约定了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3是否具有著作权归属的法定事由6 职务作品(雇佣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

3、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并且,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2)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以外归单位享有,署名权由作者享有。7 区别几个概念 第一,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区别在于:在创作职务作品的过程中,作者与创作任务的下达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特殊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主要在于:创作者是按谁的意志创作。 第三,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区别在于:创作义务履行的依据不同。8 委托作品:是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产生的前提是委托

4、合同关系的存在。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由非创作人享有,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这与一般作品是不同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依照双方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依法归受托人享有;如果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则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9 电影作品 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1电影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提下对自己创作的部分进行单独利10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

5、利。 (除发表权外,其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期限的限制,受到法律永久的保护。著作人身权作为整体不得转让、继承。) 包括: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1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 表演权 广播权 展览权 发行权 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放映权 12 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分为两种:一是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二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即此三项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作者生前,依法享有此三项权利;作者死后,由此三项权利所产生的人身利益仍然受保护。13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财

6、产权保护期的一般原则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若干年。特殊作品的保护期限(1)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注意: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50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14 表演者的权利1.表演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演员和演出单位。(1)对作品进行表演的人就是表演者;(2)若表演的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从事表演活动的人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演者。2.表演者的义务(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的,应取得双重许可,支付报酬(3)表演者依法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著作权A.

7、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B.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C.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D.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E.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F.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G.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15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第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

8、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第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除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第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除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第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是不得出版发行第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第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第九,免费表演已经

9、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第十,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第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第十二,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合理使用的第2、3、4、5、6、7、8、11种情形适用于网络方式的使用。16法定许可: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著作权法一共规定了四种“法定许可”第一,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第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

10、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第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第四,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17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转让的特征第一,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第二,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第三,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第四, 转让的标的可以作多种选择18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只限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著作权转让的特征 第一,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第二,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第三,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第四,转

11、让的标的可以作多种选择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让而达成的协议。(内容: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19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地域和期限内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法律行为。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以许可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许可人即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的一项或多项许可他人使用,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著作权的许可使用类型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范围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包括著作权人在内任何人

12、都无权以许可的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一般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非独占的使用作品。著作权人可以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相同的方式许可多人使用同一作品。同时,著作权人自已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使用。20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判断)(1)仅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第一,未经作者许可,发表其作品;第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第三,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第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第五,剽窃他人作品;第六,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展览、摄制电影、出

13、租、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第七,使用他人作品,应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第八,侵犯出租权的行为第九,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注意,专有出版权不限于出版社,第十,侵犯表演者权;第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第一,侵犯著作权人某些财产权的行为;第二,侵犯图书出版者专有权的行为;第三,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第四,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行为;第五,侵犯广播组织权的行为;第六,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的行为;第七,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第八,侵犯他人免受作品之虚假署名的行为。其他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2

14、1著作权救济措施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商标1商标的构成要素文字、图形、符号、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2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1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2叙述性商标3功能性三维标记4姓氏与姓名3 商标注册的原则一、 单一申请原则二、 自愿注册原则三、 优先权原则四、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五、同日申请先使用原则4商标权的续展(一)注册商标续展的概念 含义: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其所有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

15、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二)商标续展注册的申请 1、申请续展的时间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办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在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内还可以办理,期限届满后的这6个月时间,称为宽展期。宽展期一过,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注册有效期满之日起失效,商标局应注销该商标,并予以公告2、提交文件:(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5张,交回原商标注册证。(2)应按规定缴纳续展申请费和注册费。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的,其申请书还应填写有效期过期日期,并按规定缴纳续展迟延费。(3)商标注册人在提交续展申请书的同时,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届满前3年内该商标实际使用的(三)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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